鹽城鹽都: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采取五項措施,爭創行業標杆

揚眼 2024-05-14 08:06:05

爲做好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維護企職雙方合法權益,建設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鹽城市鹽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以“調解爲主、裁決爲輔、惠企利民”爲宗旨,不斷優化勞動仲裁服務,提升辦案效能和水平,采取五項措施,爭創行業標杆。

一是加強仲裁隊伍的政治素質建設。“思想決定行動,行動決定結果”。想要提高勞動人事爭議的辦案質量和效率,就必須培養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工作作風實的仲裁員隊伍。區仲裁院始終堅持把仲裁員的政治思想建設作爲首要工作來抓,通過學習基礎理論、參觀紅色教育基地,開展“我是誰、爲了誰”的討論活動等,使仲裁員認識到當前國內外形勢和肩負的責任,牢固樹立“爲民服務”“公正廉明”的工作理念,爲順利完成調解、仲裁任務,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二是不斷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區仲裁院把案件的調解和預審工作作爲業務水平提升的突破口。充分利用立案前、開庭前和開庭後三個調解的關鍵時機鍛煉仲裁員溝通、協調和化解糾紛的能力;對集體和複雜案件以及首遇新型案件均實行案前分析研討,理清庭審思路,以案交流,以案促學,不斷加深對法律和政策的理解把握,確保案件裁判的正確方向;定期開展專(兼)職仲裁員業務培訓、組織庭審觀摩、相互點評案件、解讀經典案例、限時制作仲裁文書等活動促進仲裁員的能力水平上台階,主動練就硬功夫,成爲調解和仲裁工作的多面手、資深人。

三是健全爭議調解和仲裁工作制度。爲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辦好案件,確保“人、財、物、事、案”各個方面有章可循,安全可控、高效運行、公開透明、清正廉潔。區仲裁院建立完善了10項制度,分別爲:線上線下受理和立案審查制度、“都言和”調解和考核制度、重大案件集體研判和預審制度、庭審旁聽和案件點評制度、裁審銜接和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案件統計分析和通報制度、文書送達和網上公開制度、案件回訪和卷宗管理制度、學習交流和業務培訓制度、仲裁員的行爲規範等制度。

四是積極開辟法律援助的綠色通道。爲切實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保障困難職工獲得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務。區仲裁院主動跟區司法局、總工會聯系,在區勞動人事仲裁院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時在14個鎮(街道、園區)和重點企業點建立法律援助中心,負責接待和辦理援助工作,確保應援盡援。並就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和法律援助之間的工作銜接,明確流程、完善程序保障、加強信息溝通、堅持密切協作、實現資源共享,提高應急聯動成效,保證援助案件快立、快調、快審、快結。

五是全面開展爭議預防和化解工作。爲使“顯性”的勞動糾紛少發生或不發生,該院認真踐行“楓橋式工作法”,積極落實鹽城市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三年行動方案和實施辦法,制定預防工作計劃、明確各級職責、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組織企業進行“法制體檢”、建立風險排查預警機制、督促重點企業完善應急預案,通過全方位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和化解工作,將工作重心前移,確保把“隱性”的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下一步,鹽都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將加大智慧仲裁庭的建設,“讓數據多跑路,讓技術多服務,讓群衆少跑腿”,真正實現“我爲群衆辦實事、辦好事”的承諾,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通訊員 李林華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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