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敵機艦”進入所謂12海裏海空域,台軍可開槍?台防務部門急澄清

台海網 2024-03-18 09:00:16

來源:台海網

台灣防務部門負責人邱國正

據台媒報道 台灣防務部門17日表示,台軍2017年令頒“常設接戰規定”(ROE),去年再次修頒,作爲平戰時使用武器應變與作戰規範,台軍已將各種突發狀況納入ROE,持續結合演訓時機驗證。

大陸軍機軍艦巡台常態化,台軍除以相關兵力應對外,如何慎防擦搶走火也是重要課題,台灣“朝野”民代近期亦關切所謂“第一擊”及所謂“反擊權”及突發狀況處置規定等程序。

根據台灣防務部門負責人邱國正、副負責人柏鴻輝在立法機構的答詢,台軍所稱的“第一擊”爲“敵方”對台實施的攻擊,而台灣基于這個攻擊行使所謂“反擊權”,因此須研修“接戰規定”並使其更加完善,當狀況發生時才能讓第一線官兵應處時有“法源”依據。

台灣軍方將領告訴台當局官方通訊社“中央社”,在“過去的平時”,台防務部門要求謹守官兵“不發第一槍、不打第一彈”的規定,相關緊急情況必須由台防務部門負責人決定甚至再向上請示後才能執行。

這位軍方官員說,回到“現在的平時”,因情勢改變,才有合法授權第一線指揮官采取適當方式反制,但他強調,這並非涉及攻擊他人,重要的前提是“自衛”,當台方人員、部隊、設施、裝備遭受立即危害時,從過去即使遭受危害也不能打,到現在則放寬到在緊急狀態時,由防區指揮官下達命令反制。

不過,這位台軍將領強調,即便如此,反擊前仍必須經過識別程序。

所謂“識別程序”,柏鴻輝日前備詢說明,例如台灣空軍遭遇不明機未經同意接近24海裏所謂“鄰接區”時,都要經廣播、攔截、驅離等動作,且要看對方是否打開彈艙或挂彈,若對方沒有敵意,就不能采取反制。若“敵機”持續挺進且帶彈,則可開槍或發射熱焰彈等方式示警,若持續進入所謂台灣12海裏海空域,則可行使所謂“自衛權”。

台軍人士也特別強調,台軍絕對不會發動“第一擊”,只會依法行使“反擊權”。

他說,飛行員如何辨識“侵犯”所謂台灣“鄰接區”、12海裏海空域的“敵機”意圖相當重要。例如“敵機”是否在遠處搖擺機翼、放下起落架、打開彈艙、抛投彈藥,並衡量姿態、速度、動作、攜彈狀態,並經過攔截、喊話、辨識等過程,並非“一越界就打下來”。

邱國正日前證實,在美國衆議院時任議長佩洛西竄台後,台灣防務部門就已經調整“第一擊”定義。外界議論當“敵方”實體載台進入台灣所謂12海裏海空域時,是否直接擊落,邱國正則解釋,“調整並非蠻幹,應對程序還是要進行”。

島內軍事專家揭仲認爲,“第一擊”這個名詞在軍事上其實具“先下手爲強”,甚至是“在未實際遭受攻擊的情況下,預先對‘敵軍’控制範圍內的軍事設施發動攻擊”的意涵。他建議台當局高層官員在使用時應該小心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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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3-18 21:55

    對守護中國領土和人民的人開槍,就意味著你自絕于中國並背叛了你的祖國!誅你九族都不爲過。

  • 2024-03-18 10:10

    就等著你開這槍[得瑟][得瑟]

  • 2024-03-18 22:06

    這是哈馬斯打以色列,向死而生,不像!台獨一真打起來估計比哈馬斯更慘,你有什家什先動一動試試看。

  • kwy 3
    2024-03-18 18:47

    就等你開槍。

  • 2024-03-18 17:26

    快點開槍

  • 2024-03-18 15:53

    應該說連開槍的空間和機會都無。

    我想我是海 回覆:
    我擅長反擊
  • 2024-03-18 12:59

    就等著台灣開第1槍。

  • 2024-03-18 11:42

    逼他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