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誓不做貪官的副省長貪腐了,龍年“次”虎

編中人 2024-03-05 07:57:07

人都應堅持信仰,才不會迷失自我。

今年的三月不到一周,中紀委就已經打掉兩只大老虎,不得不說反腐力度是越來越強,勤政廉潔才是公職人員的最大出路。

剛看完胡強副主席的“事故”,又迎來一位卸任副省長6年達之久的“大老虎”落馬的新聞,據中紀委官方宣布,雲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張祖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一、最後一批知青。

1977年,最後一批知青下放,也就是這一年的9月,18歲張祖林順應時代洪流,成爲雲南省一個名叫博祿公社的知青。

張祖林不愧是知識青年,在公社幹了6個月後,就通過高考一舉考上了雲南的最高學府,即雲南大學,並選擇無線電專業。

別人下鄉都是去遠方,而張祖林就在自己的家鄉,充其量就是從縣城裏到鄉鎮的模樣,這樣的例子應該不會有很多,相信當時比其家鄉更需要建設的地方還有很多。

二、從記者到省長。

大學畢業後的張祖林,被分配到昭通地區轉播台工作,1年後,他成爲了一名電視台的記者,可見他的表達溝通和寫作能力是有一定基礎的,而這份工作幹了8年多。

之後在麗江任職期間,他非常善于利用媒體提高地方的知名度,面對熱點基本也不會回避,堪稱爲“最懂新聞”的領導之一。

1991年,張祖林當選爲副縣長,從此開啓了仕途之路,從縣長到副州長,再到省局的局長兼書記,一路晉升還是比較順暢的。

2007年,張祖林任昆明市長,2012年任玉溪市委書記,2014年任副省長,2018年任雲南省政府參事,2022年平穩著陸。

三、立誓不當貪官。

在擔任昆明市市長的時候,張祖林面對媒體多次強調自己不當貪官的決心,他曾立下誓言:“我必須做一個清政廉潔的市長”“不正之風不染,不義之財不取,不法之事不爲。以勤補拙、以和聚力、以廉生威,不當庸官、不當貪官,不當太平官。”

或許,也只有當過記者的人在媒體面前才會這樣脫口而出,如果不是他落馬了,還有點佩服其面對鏡頭前的那份自信從容。

四、搭檔落馬之症。細心的網友會發現,張祖林在2007年至2012年擔任昆明市市長期間,他先後與仇和、張田欣搭班共事,這兩人都官至副省級。仇和任書記的時候,張祖林給他任市長,而且仇和在2007年至2011年間以雲南省委常委的身份主政昆明的,2015年3月,時任雲南省委副書記的仇和被查,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2011年12月,張祖林迎來了新的搭檔,時任雲南省委宣傳部長張田欣接替仇和兼任昆明市委書記,兩人短暫共事了一年。2014年7月,張田欣因失職渎職造成國有資産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而被開除黨籍,同時,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降爲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直接職場斷崖。

寫在最後:對貪汙腐敗分子毫不手軟地打擊,就是組織的馳而不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意志和堅定決心,以及刀刃向內的革命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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