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政協原主席孔濱兵被決定逮捕!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4-26 16:15:36

正義網記者4月26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江西省撫州市臨川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孔濱兵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西省撫州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起訴。經江西省撫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崇仁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崇仁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孔濱兵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虛假整改,搞迷信活動

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

公開簡曆顯示,孔濱兵,男,漢族,1968年10月出生,江西黎川人,大學學曆,198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89年8月參加工作,曾在黎川縣、宜黃縣、撫州市臨川區委政法委、臨川區政協工作。

2023年10月19日,江西省撫州市監察委員會網站發布通報,撫州市臨川區政協黨組書記、主席孔濱兵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4年3月30日,廉潔江西微信公衆號發布通報,撫州市臨川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孔濱兵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孔濱兵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不落實巡視整改要求,虛假整改,搞迷信活動;特權思想嚴重,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遊安排,無償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生活保障服務;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經商辦企業,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違規幹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爲官不廉、任性用權,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在案件辦理、工程承攬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孔濱兵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撫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撫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孔濱兵開除黨籍處分;由撫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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