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國務院發文:未來3年建築業大方向定了,6個關鍵詞!

置牛 2024-03-26 14:38:19

來源:中國政府網、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官網

3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4〕20號)。

建築領域是我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領域之一。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推動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

關鍵詞:

超低能耗建築、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智能建造、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築

目標

到2025年,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面積比2023年增長0.2億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面積比2023年增長2億平方米以上,建築用能中電力消費占比超過55%,城鎮建築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取得積極進展。

到2027年,超低能耗建築實現規模化發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進一步推進,建築用能結構更加優化,建成一批綠色低碳高品質建築,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取得顯著成效。

具體要求

1、法規標准

推動加快修訂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

區分不同階段、建築類型、氣候區,有序制定修訂一批建築節能標准。

完善建築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構建跨部門建築用能數據共享機制。

建立完善建築碳排放核算標准體系,編制建築行業、建築企業以及建築全生命期碳排放核算標准,統一核算口徑。

推動建築領域能源管理體系認證。

2、新建建築

大力推廣超低能耗建築,鼓勵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築按超低能耗建築標准建設。

京津冀、長三角等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快推動超低能耗建築規模化發展。

提高建築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和防火性能,推動公共建築和具備條件的居住建築配置能源管理系統。

提升新建建築中星級綠色建築比例。

嚴格落實工程建設各方責任,嚴格執行建築節能降碳強制性標准。

3、既有建築

全面開展城鎮既有建築摸底調查,建立城市級建築節能降碳改造數據庫和項目儲備庫。

以城市爲單位制定既有建築年度改造計劃。

結合房屋安全情況,明確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和外牆保溫、門窗改造等重點內容。

結合重點城市公共建築能效提升、小區公共環境整治、老舊小區改造、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等工作統籌推進。

納入中央財政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政策支持範圍的城市,要加快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

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有序開展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對房屋牆體、門窗、屋面、地面等進行菜單式微改造。

加強既有建築加裝光伏系統管理。

4、裝配式、綠色、智能建築

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標准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

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加快建設綠色低碳住宅。

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産品認證和應用推廣,鼓勵各地區結合實際建立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持續開展綠色建材下鄉活動。

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統籌做好施工臨時設施與永久設施綜合利用。

推動建築數字化智能化運行管理平台建設,推廣應用高效柔性智能調控技術。

4、低碳轉型

制定完善建築光伏一體化建設相關標准和圖集,試點推動工業廠房、公共建築、居住建築等新建建築光伏一體化建設。

支持建築領域地熱能、生物質能、太陽能供熱應用,開展火電、工業、核電等余熱利用。

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常態化監管和後評估。

支持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等建築新一代技術研發,持續推進超低能耗建築構配件、高防火性能外牆保溫系統、高效節能低碳設備系統、建築運行調適等關鍵技術研究,支持鈣钛礦、碲化镉等薄膜電池技術裝備在建築領域應用。

加快建立並嚴格執行公共建築室內溫度控制機制,聚焦公共機構辦公和技術業務用房、國有企業辦公用房、交通場站等公共建築。

各地區要把握建設時序,堅決杜絕大拆大建造成能源資源浪費。

延伸閱讀:

01

2月29日,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等10部門聯合印發《綠色低碳轉型産業指導目錄(2024年版)》,其中就包含基礎設施綠色升級。

02

2020年7月,住建部、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聯合下發《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築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

2022年1月,住建部印發《“十四五”建築業發展規劃》。

“大力發展建築工業化爲載體,以數字化、智能化升級爲動力,創新突破相關核心技術,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形成涵蓋科研、設計、生産加工、施工裝配、運營等全産業鏈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産業體系,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效益和品質,有效拉動內需,培育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

1、 智能建造

實施智能建造試點示範創建行動,發展一批試點城市, 建設一批示範項目,總結推廣可複制政策機制。

構建先進適用的智能建造標准體系。

發布智能建造新技術新産品創新服務典型案例,編制智能建造白皮書,推廣數字設計、智能生産和智能施工。

培育智能建造産業基地,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形成涵蓋全産業鏈融合一體的智能建造産業體系。

2、建築機器人

加強新型傳感、智能控制和優化、多機協同、人機協作等建築機器人核心技術研究,研究編制關鍵技術標准,形成一批建築機器人標志性産品。

積極推進建築機器人在生産、施工、維保等環節的典型應用,重點推進與裝配式建築相配套的建築機器人應用,輔助和替代“危、繁、髒、重”施工作業。

推廣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設備等智能化工程設備。

以鋼筋制作安裝、模具安拆、混凝土澆築、鋼構件下料焊接、隔牆板和集成廚衛加工等工廠生産關鍵工藝環節爲重點,推進工藝流程數字化和建築機器人應用。

推動在材料配送、鋼筋加工、噴塗、鋪貼地磚、安裝隔牆板、高空焊接等現場施工環節,加強建築機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樓機等一體化施工設備的應用。

提升各類施工機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

3、裝配式建築

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推動建立以標准部品爲基礎的專業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産體系。

構建裝配式建築標准化設計和生産體系,推動生産和施工智能化升級,擴大標准化構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規模,提高裝配式建築綜合效益。

完善適用不同建築類型裝配式混凝土建築結構體系,加大高性能混凝土、高強鋼筋和消能減震、預應力技術集成應用。

完善鋼結構建築標准體系,推動建立鋼結構住宅通用技術體系,健全鋼結構建築工程計價依據, 以標准化爲主線引導上下遊産業鏈協同發展。

積極推進裝配化裝修方式在商品住房項目中的應用。

大力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築,積極推進高品質鋼結構住宅建設,鼓勵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築優先采用鋼結構。

培育一批裝配式建築生産基地。

推廣應用鋼結構構件智能制造生産線和預制混凝土構件智能生産線。

加快部品部件生産數字化、智能化升級,推廣應用數字化技術、系統集成技術、智能化裝備和建築機器人,實現少人甚至無人工廠。

在裝配式建築工廠打造“機器代人”應用場景,推動建立智能建造基地。

4、 BIM

在建造全過程加大建築信息模型(BIM)、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移動通信、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的集成與創新應用。

完善模數協調、構件選型等標准,建立標准化部品部件庫,推進建築平面、立面、部品部件、接口標准化,推廣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方法,實現標准化和多樣化的統一。

加快推進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在工程全壽命期的集成應用, 健全數據交互和安全標准,強化設計、生産、施工各環節數字化協同,推動工程建設全過程數字化成果交付和應用。

5、綠色建造

持續深化綠色建造試點工作,提煉可複制推廣經驗。開展綠色建造示範工程創建行動,提升工程建設集約化水平, 實現精細化設計和施工。培育綠色建造創新中心,加快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産業化應用。

研究建立綠色建造政策、技術、實施體系,出台綠色建造技術導則和計價依據,構建覆蓋工程建設全過程的綠色建造標准體系。

在政府投資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築中全面推行綠色建造。

積極推進施工現場建築垃圾減量化,探索建立研發、設計、建材和部品部件生産、施工、資源回收再利用等一體化協同的綠色建造産業鏈。

6、數字化

加大建築産業互聯網平台基礎共性技術攻關力度,編制關鍵技術標准、發展指南和白皮書。

開展建築産業互聯網平台建設試點,培育一批行業級、企業級、項目級建築産業互聯網平台,建設政府監管平台。

鼓勵建築企業、互聯網企業和科研院所等開展合作,加強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建築領域中的融合應用。

應用數字化手段豐富方案創作方法,提高建築設計方案創作水平。

鼓勵大型設計企業建立數字化協同設計平台,推進建築、結構、設備管線、裝修等一體化集成設計。

完善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提升精細化設計水平,爲後續精細化生産和施工提供基礎。

探索人工智能技術在設計中應用。推進勘測過程數字化。

7、工程總承包

形成以工程總承包企業爲核心、相關領先企業深度參與的開放型産業體系。

到2025年,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龍頭企業,引領並帶動廣大中小企業向智能建造轉型升級,打造“中國建造”升級版。

各地要將現有各類産業支持政策進一步向智能建造領域傾斜,加大對智能建造關鍵技術研究、基礎軟硬件開發、智能系統和設備研制、項目應用示範等的支持力度。

原文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快推動建築領域

節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

國辦函〔2024〕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辦公廳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工作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

建築領域是我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領域之一。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推動高質量發展意義重大。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准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節約優先、問題導向、系統觀念,以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爲引領,持續提高建築領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加快提升建築領域綠色低碳發展質量,不斷滿足人民群衆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到2025年,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制度體系更加健全,城鎮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綠色建築標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面積比2023年增長0.2億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面積比2023年增長2億平方米以上,建築用能中電力消費占比超過55%,城鎮建築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取得積極進展。

到2027年,超低能耗建築實現規模化發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進一步推進,建築用能結構更加優化,建成一批綠色低碳高品質建築,建築領域節能降碳取得顯著成效。

二、重點任務

(一)提升城鎮新建建築節能降碳水平。優化新建建築節能降碳設計,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風,采用高效節能低碳設備,提高建築圍護結構的保溫隔熱和防火性能,推動公共建築和具備條件的居住建築配置能源管理系統。大力推廣超低能耗建築,鼓勵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築按超低能耗建築標准建設,京津冀、長三角等有條件的地區要加快推動超低能耗建築規模化發展。提升新建建築中星級綠色建築比例。嚴格落實工程建設各方責任,重點把好施工圖審查關和工程項目驗收關,強化年運行能耗1000噸標准煤(或電耗500萬千瓦時)及以上建築項目節能審查,嚴格執行建築節能降碳強制性標准。

(二)推進城鎮既有建築改造升級。組織實施能效診斷,全面開展城鎮既有建築摸底調查,建立城市級建築節能降碳改造數據庫和項目儲備庫。以城市爲單位制定既有建築年度改造計劃,合理確定改造時序,結合房屋安全情況,明確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和外牆保溫、門窗改造等重點內容,結合重點城市公共建築能效提升、小區公共環境整治、老舊小區改造、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等工作統籌推進。納入中央財政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政策支持範圍的城市,要加快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居住建築節能改造部分的能效應達到現行標准規定,未采取節能措施的公共建築改造後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

(三)強化建築運行節能降碳管理。加大高效節能家電等設備推廣力度,鼓勵居民加快淘汰低效落後用能設備。建立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科學制定能耗限額基准,明確高耗能高排放建築改造要求,公示改造信息,加強社會監督。各地區要加快建立並嚴格執行公共建築室內溫度控制機制,聚焦公共機構辦公和技術業務用房、國有企業辦公用房、交通場站等公共建築,依法開展建築冬夏室內溫度控制、用能設備和系統運行等情況檢查,嚴肅查處違法用能行爲。定期開展公共建築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調試保養,確保用能系統全工況低能耗、高能效運行。選取一批節能潛力大的公共機構開展能源費用托管服務試點。推動建築數字化智能化運行管理平台建設,推廣應用高效柔性智能調控技術。推動建築群整體參與電力需求響應和調峰。

(四)推動建築用能低碳轉型。各地區要結合實際統籌規劃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確定工作推進時間表、路線圖、施工圖。制定完善建築光伏一體化建設相關標准和圖集,試點推動工業廠房、公共建築、居住建築等新建建築光伏一體化建設。加強既有建築加裝光伏系統管理。因地制宜推進熱電聯産集中供暖,支持建築領域地熱能、生物質能、太陽能供熱應用,開展火電、工業、核電等余熱利用。探索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常態化監管和後評估,及時優化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項目運行策略。提高建築電氣化水平,推動新建公共建築全面電氣化,提高住宅采暖、生活熱水、炊事等電氣化普及率。

(五)推進供熱計量和按供熱量收費。各地區要結合實際制定供熱分戶計量改造方案,明確量化目標任務和改造時限,逐步推動具備條件的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按用熱量計量收費,戶內不具備供熱計量改造價值和條件的既有居住建築可實行按樓棟計量。北方采暖地區新竣工建築應達到供熱計量要求。加快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合理確定基本熱價比例和終端供熱價格。加強對熱量表、燃氣表、電能表等計量器具的監督檢查。

(六)提升農房綠色低碳水平。堅持農民自願、因地制宜、一戶一策原則,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提升嚴寒、寒冷地區新建農房圍護結構保溫性能,優化夏熱冬冷、夏熱冬暖地區新建農房防潮、隔熱、遮陽、通風性能。有序開展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對房屋牆體、門窗、屋面、地面等進行菜單式微改造。推動農村用能低碳轉型,引導農民減少煤炭燃燒使用,鼓勵因地制宜使用電力、天然氣和可再生能源。

(七)推進綠色低碳建造。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標准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嚴格建築施工安全管理,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加快建設綠色低碳住宅。發揮政府采購引領作用,支持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納入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築品質提升政策實施範圍的政府采購工程,應當采購符合綠色建築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准的綠色建材。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産品認證和應用推廣,鼓勵各地區結合實際建立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持續開展綠色建材下鄉活動。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統籌做好施工臨時設施與永久設施綜合利用。規範施工現場管理,推進建築垃圾分類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八)嚴格建築拆除管理。推進城市有機更新,堅持“留改拆”並舉,加強老舊建築修繕改造和保留利用。對各地區建築拆除情況加強監督管理。各地區要把握建設時序,堅決杜絕大拆大建造成能源資源浪費。

(九)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推廣。支持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零碳等建築新一代技術研發,持續推進超低能耗建築構配件、高防火性能外牆保溫系統、高效節能低碳設備系統、建築運行調適等關鍵技術研究,支持鈣钛礦、碲化镉等薄膜電池技術裝備在建築領域應用,推動可靠技術工藝及産品設備集成應用。推動建築領域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定期征集發布一批建築領域先進適用節能降碳技術應用典型案例。加快建築節能降碳成熟技術産品規模化生産,形成具有競爭力的建築節能降碳産業鏈,培育建築節能降碳産業領軍企業。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設建築節能降碳技術研發和培訓平台,加強從業人員工程實踐培訓。

(十)完善建築領域能耗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完善建築領域能源消費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構建跨部門建築用能數據共享機制。建立完善建築碳排放核算標准體系,編制建築行業、建築企業以及建築全生命期碳排放核算標准,統一核算口徑。

(十一)強化法規標准支撐。推動加快修訂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區分不同階段、建築類型、氣候區,有序制定修訂一批建築節能標准,逐步將城鎮新建民用建築節能標准提高到超低能耗水平。加快完善覆蓋設計、生産、施工和使用維護全過程的裝配式建築標准體系。鼓勵各地區結合實際制定嚴于國家建築節能標准的地方標准。開展新建建築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能效測評,確保建築達到設計能效要求。加強建築能效測評能力建設。

(十二)加大政策資金支持力度。完善實施有利于建築節能降碳的財稅、金融、投資、價格等政策。加大中央資金對建築節能降碳改造的支持力度。落實支持建築節能、鼓勵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完善綠色金融等産品和服務,支持超低能耗建築、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智能建造、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建築可再生能源應用和相關産業發展。

三、工作要求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充分認識加快推動建築領域節能降碳的重要意義,切實完善工作機制,細化工作舉措,不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建築領域高質量發展。各省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將本方案各項重點任務落實落細,明確目標任務,壓實各方責任,加強統籌協調和政策資金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區要堅持系統觀念,統籌兼顧各方利益,有效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和矛盾,確保兜住民生底線;要廣泛開展節能降碳宣傳教育,引導全社會自覺踐行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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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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