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套!青島市北區啓動公租房配租

半島都市報 2024-03-20 07:40:21

3月20日,市北區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發布2024年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公告,共計625套房源,詳情如下:

市北區2024年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公告

根據國家、省、市公共租賃住房相關規定,市北區住房保障部門擬組織對2024年公共租賃住房項目進行配租。現就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次配租項目有:綠城和錦誠園項目(開平路45號新建高層)183套;青城辰章項目(蚌埠路19號新建高層)38套;保利天珺項目(台柳路227號新建高層)72套;康居公寓、中冶文沁苑、濱海康城、夾嶺溝和國信紫雲台等騰退房屋332套,共計625套。

二、配租範圍

(一)本次配租面向市北區已取得《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准予登記通知書》(含原《青島市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記通知書》)並在有效期內的未配租家庭進行配租。

(二)擁有住房的申請家庭,其原有住房已列入房屋征收的不在本次配租範圍。

(三)一、二級精神、智力等重度殘疾單身家庭;家庭全部成員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均不在本次配租範圍。

三、租金標准

本次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房源,市場租金標准按照屆時青島市物價主管部門的標准爲准。根據《關于調整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條件和保障標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建房字〔2020〕19號)、《關于調整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第一檔租金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建房字〔2021〕2號)等文件規定,配租家庭按照收入情況實施差別化租金標准。配租家庭有原住房的,配租房屋面積與原有住房面積的差額部分按照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標准繳納房租,原住房面積按照市場租金標准繳納。水、電、燃氣、暖氣、有線電視、寬帶、通信、衛生、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按規定另行交納。

四、配租流程

本次配租將按申請登記、信息核查、登記家庭信息公示、計分排序、入圍名單公示(含候補入圍)和輪候選房的程序進行。

(一)申請登記

1.符合本次配租條件,且有配租意向的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的《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准予登記通知書》(含原《青島市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記通知書》)和加分材料(原件、複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登記。申請登記順序與計分排序、選房順序無關。如本人無法到現場需委托他人代爲辦理登記手續的,受托人應持公證部門生效的《授權委托書》和本人身份證辦理。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登記,逾期未登記的視爲自動放棄本次配租。

按照《關于印發〈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實施方案〉的通知》(青建房字〔2021〕48號)規定,加分內容有:

(1)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的撫恤定補優撫對象、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家庭加15分;現役軍人及其家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家庭加5分;家庭成員中有多類認定家庭時,分值不累加。

(2)市總工會認定的市級及以上勞模家庭加5分。

(3)家庭成員中有經區(市)殘聯認定的殘疾人,按殘疾人的等級計分。殘疾等級爲一級、二級的計5分,殘疾等級爲三級、四級的計4分。家庭成員中有多人殘疾的,分值不累加。家庭成員一人有多類殘疾的,以其中級別最高的計分。分值不累加。殘疾軍人已享受撫恤定補優撫對象加分的,不重複享受殘疾群體加分。

(4)經市衛生健康部門認定的獨生子女死亡後未再生育或合法收養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滿49歲)、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一級人員按每戶加5分;經市衛生健康部門認定的獨生子女傷、病殘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滿49歲)、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二、三級人員按每戶加3分。

(5)享受醫保大病保險或醫療救助個人加5分(需提供在配租登記截止時間前一年內有大病醫療保險或醫療救助金額的《青島市定點醫療機構費用結算單》及對應的發票),家庭成員有多人享有大病保險或醫療救助的,分值不累加。

申請家庭屬多種優先群體的,家庭加分總分值不超過15分。符合以上加分條件的家庭需提供加分材料,材料提交(原件、複印件),截止時間爲2024年4月3日。

2.爲避免人員聚集,保障現場登記秩序,方便申請人登記,本次配租登記以街道辦事處爲單位實行錯時分散登記。具體登記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具體登記日期、地點如下:

【特別提醒:請您務必在《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准予登記通知書》(含原《青島市保障性住房准予登記通知書》)有效期內進行配租申請登記。申請登記時建議您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因登記順序與計分排序結果無關,根據以往情況每天上午10點半後和下午3點半後登記人員較少,請您合理安排登記時間】

(二)公示

申請人按規定辦理登記後,現場領取《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項目登記回執》。登記期滿後將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通過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對申請登記情況進行公示。

(三)計分排序

按照《關于印發〈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排序實施方案〉的通知》(青建房字〔2021〕48號)規定的輪候排序規則進行計分排序,計分排序結果將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證部門及市民代表的共同監督下,通過計算機軟件系統計算産生。本次配租計分排序時間爲2024年5月15日。同時,根據本次實物配租房源及申請家庭數量情況,按分值由高到低確定正式和候補入圍名單。正式入圍名單按實際房源數量確定,候補入圍名單按照不低于房源數量的50%確定。入圍名單(含候補入圍)及選房順序將于2024年5月17日通過《青島日報》、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市北區政務網對外公布。

(四)輪候選房

1.選房。准予配租家庭按照公布的選房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時間另行通知)選定配租房屋,並領取《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選房定位通知單》。

2.簽訂租賃合同。實物配租家庭確定配租房屋後,在規定時間內(時間另行通知)持《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選房定位通知單》和身份證到市北區公共租賃住房運營管理單位簽訂《青島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交納房屋租金,並辦理入住。

特別提示:申請本次實物配租,並且已進入正式及候補入圍名單的家庭,因個人原因放棄選房或選房後不簽訂租賃合同或逾期不辦理入住手續的家庭視爲自動退出本次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保障,自放棄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實物配租。

五、監督舉報電話

市北區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83838622;83721367

青島市住房保障中心:82681116

市北區保障性住房服務中心

2024年3月20日

來源:青島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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