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湖北樓市新政公布

湖北日報視頻 2024-05-23 07:50:11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劉宇

5月22日,湖北省住建廳聯合省財政廳、自然資源廳、人民銀行湖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 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

湖北房地産新政新鮮出爐,都說了啥?我們幫您來劃重點——

取消購房限制。取消住房限購政策,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

降低購房門檻。將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從不低于20%調整爲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從不低于30%調整爲不低于25%。

眼下,大家最關心的就是住房“以舊換新”到底如何落地。

新政提出,要積極推進住房“以舊換新”。支持國有企業收購二手住房,爲賣舊買新“搭橋”,收購二手住房可對外出售或用作租賃住房、征收安置房、人才房、保障性住房等;鼓勵開發企業、經紀機構、購房人三方聯動,實現舊房“先賣”、新房“優買”。

進一步加大對住房“以舊換新”的財稅支持。比如,各地財政對個人出售二手住房以及對個人購買新房給予補助;對出售自有住房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對其出售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對國有企業收購二手住房各地財政可給予補助。省級財政對市縣開展住房“以舊換新”給予以獎代補。

貸款利率方面,新政提出,取消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繼續引導貸款利率下調。下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0.25個百分點,5年以下(含 5 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爲2.35%和2.85%,5年以下(含 5 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爲2.775%和3.325%。

適當提高新市民、青年人、教師、醫務人員、多孩家庭、高層次人才等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原則上增幅不低于20%。

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認貸”標准,可以當前實際住房公積金繳存機構行政區域範圍(縣、市、區)的貸款次數爲認定標准。

購買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暫不與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系數和賬戶余額挂鈎。

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繳存職工購房時可同時申請使用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在全省開展異地公積金貸款業務。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解抵押”問題一直是困擾買賣雙方的難題。“帶押過戶”這一創新模式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促進換房需求加快釋放。

新政提出,全面落實二手住房“帶押過戶”,疏通跨行辦理二手住房“帶押過戶”政策堵點。探索推動一手住房“帶押過戶”,已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的預售商品 房,以及已辦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記和抵押權設立登記的持證商品房,在完成房屋帶押銷售、網簽及竣工驗收等事項後,不動産登記機構可以爲當事人辦理一手住房“帶押過戶”。

面對人民群衆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新政還提出加大優質産品供給。

比如允許地方采取“收回—供應”並行方式簡化程序,辦理規劃和供地手續。對已出讓尚未建設的非住 宅商品房用地,支持按“商改住”“商改公”進行規劃調整。

對購買商辦類房屋實際用于個人居住用途的,參照居民用水、用氣、用電價格標准執行,可享受與住宅同等的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

對架空層、“空中花園”“開放式露台”“風雨連 廊”以及開發企業無償提供的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等給予免計容獎勵,住宅入戶花園、陽台按1/4面積計入容積率。對已公示且未開工的房地産開發項目,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的前提下,允許調整住房套型結構。

新政還提出,強化中低收入群體住房保障。支持各地通過購買商品房、改建、改造等方式籌集保障性住房,逐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建立房地産發展新模式。各地針對新市民和青年人、老舊小區居民、老年人等三類人的住房問題,探索以政府支持激活需求端、以體制機制創新重構供給端,把供給端和需求端有效結合起來,提供青年社區、養老社區、適老化改造等多元化專門化産品。在全省搭建住房供應鏈平台,利用大數據技術打通供需兩端,實行以需定供、以需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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