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身份證被冒用借貸37萬,僅用證件就能貸款?怎樣知道身份有無被冒用?

燕趙節度使 2024-03-16 12:42:30

任何時候,都不應該輕易把身份證外借給別人,除非是至親好友,交代其幫忙辦理業務,辦理好了之後,也要及時歸還。

我是做通信運營商推廣業務的,給人家辦理手機卡的時候,經常需要實名認證。

我們的系統都是全國聯網的,在給客戶辦理手機卡的時候,都是需要進行人臉動態識別,確認沒問題之後,下一步驗證才能通過。

現在,銀行、公務系統、通信運營商基本上在很多業務辦理上已經植入人臉動態識別,這個要冒用,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是有些系統不那麽完善的私人銀行,目前還沒有植入這套系統的,可能一張身份證就夠了。

只要系統沒有植入人臉識別的功能,就有存在身份證被冒用的風險。

不過也只是有風險而已,其實關于辦理業務,不管是借貸,還是其他相關業務,平台一般在業務辦理之前,都會有一個動作,就是發送一條動態隨機密碼,發送到跟這張身份證捆綁的手機號碼上,憑隨機驗證碼確認是本人身份後,再進行辦理。

再怎麽不完善的平台,這一步操作肯定還是要的。

用手機號綁定身份證,也是這個原因。

材料裏面這個男子,可能也是太忙太大意了,熟人辦理這些業務的時候,一定會觸發平台相應的驗證碼提示,也可能是這個男子太信任他的熟人了,手機短信也沒怎麽看,可能就直接報送給熟人了。

這才導致被冒用借貸了37萬。

那如果身份證被盜用了,涉及到資金被大量借貸,可以怎麽在第一時間就知道,並采取措施:

1、與身份證綁定的手機卡,一定要是平時經常使用的那個手機號;

2、平時涉及到短信驗證碼,包括辦理好業務後收到的短信內容提醒,都要特別留意;一般辦理業務的內容,都會非常清楚地寫在短信裏面,尤其像涉及資金的這種;

(材料裏面提及到,被冒用身份證的李先生,等到五年後房屋和銀行卡才被凍結,才知道原來是自己身份證被冒用)

3、萬一上面兩個都忽略掉了,沒注意去看,如果自己身份證有外借記錄,也可以通過銀行進行查詢,可以要求銀行工作人員將本人名下所有的賬戶信息查出來,以確認是否有異常。

4、也可以到銀行的征信部查詢央行征信記錄。通過查詢征信記錄,可以了解是否有身份證被盜用並且有貸款的情況。

但這些都是事後進行查詢,唯一可以預防的地方,就是不要輕易把自己身份證原件,交給別人去辦理業務。

且不說你把身份證交托的這個人,是不是有歹念想要幹壞事,萬一他一個不小心,把身份證遺失了,也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

身份證涉及到的東西實在太多了,能不輕易借出去,就不要輕易借出去。

從新聞事件上來說,法院不太合情理,有公安機關的證明,以及本人的相關證明,法院應支持當事人,並且司法部門也應該對犯罪源頭采取措施,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

去年上了一次課,一位從事法律政策研究的專家說,法是一種精神,是一種參考,任何條款,都要基于法律工作者去深入調研,掌握全方位的信息和證據,而不是單憑一條規定而否認,如果法都大過于人性,大過于道德,大過于一切,那麽立法的意義是什麽?

不去整治這些金融機構,不去打擊犯罪分子,而去否定受害人的經曆與損失——當然,前提是這位受害者有充分證據證明自己身份證被冒用。如果證實被冒用,法院不支持受害人,那麽法是多麽的蒼白無力。

前年,我到派出所出無犯罪記錄證明,派出所的人搞得很神秘,像是我犯了好大罪一樣,也不讓我看信息,就說有一條記錄,非機動車輛違法的。我當時對違法的定義不是很清楚,認爲扣分就是違法,就說有什麽就寫什麽,他們就寫上去了,這個證明是參加評選的,結果就被退回。出了事我得搞清楚啊,于是找交通系統查,查出是個曾用名關聯,那個人被拘留了,和我曾用名是一樣的,身份證,戶籍都不是本縣的——荒唐不荒唐。

要知道,自己的檔案上有一條犯罪記錄,這是多麽恐怖的一件事,政審不過,對後代還有影響,所以後面我就各方求助,最終由事發地申請,刪除了這條記錄。這裏也特別感謝相關部門,快速、及時的幫助,很多朋友都出了力。

一個人的身份證有多重要?這個不用多說了,當事人本身,也應該關注這一點,丟失也好,過期也罷,都應該及時的查詢,現在很方便的,金融系統也好,公安系統也好,是能查到相關信息的。我們在買車、買房、甚至是平台小額貸款時,都會有顯示自己的征信記錄,所以平時自己也要有個警惕,如果身份證丟了,要馬上到公安機關報備補辦,發現被人冒用要及時報案。

微信支付、支付寶、任何一家銀行的征信機、個稅平台及相關能夠與身份證相關的平台,都是可以查詢到身份證是否被冒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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