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陽發布第二批“基層減負清單”

嶽陽廣電 2024-05-22 14:30:24

爲深入有效整治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問題,切實推進基層減負,我市發布整治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第二批減負清單,要求各地各單位抓好落實,立行立改。

減輕村(社區)幹部會議負擔。不得要求村(社區)幹部固定參加鄉鎮(街道)工作例會,非工作日原則上不得召集村(社區)幹部開會。

減輕村(社區)幹部督檢考負擔。嚴格實行督檢考計劃管理,非工作日原則上不得開展對村(社區)的督檢考和調研。

減輕農村改廁任務負擔。村級根據實際情況申報改廁數量,各級不得向鄉村攤派農村改廁任務指標。

減少移風易俗台賬資料。村(社區)結合實際推進移風易俗,不要求村(社區)每月填寫文明節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報告表、認定表,紅白理事會入戶勸導登記表等台賬資料。

減少鄉村禁毒工作摸排台賬。

精簡基層黨建工作資料。支部工作要注重實效、提高質量,支部紀實手冊作爲黨建資料主要載體,原則上不要求、不檢查其他台賬資料。

優化“一門式”服務。不對“一件事一次辦”的月辦件量、同比增長率作硬性量化要求,嚴禁虛假錄入。

優化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取消村(社區)幹部簽訂《食品安全責任與任務承諾書》事項,不要求使用和推廣“食安湖南綜合服務平台”及其他食品安全相關工作系統(平台)。不將村 (社區)幹部承擔食品安全工作情況列入各級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內容。

優化垃圾分類工作。取消社區每月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活動。

改進安全生産工作督檢考方式。對鄉鎮、村安全生産工作考核、督導以現場察看爲主,原則上不查看資料台賬。不要求村級幹部填報發文開會、拍照留痕、工作部署等相關情況。

調整林長制工作有關任務。嚴禁強制鄉村兩級林長和村幹部安裝使用巡護系統App,對村級林長巡林頻次、時長、裏程和信息記錄不作硬性要求。

取消鄉鎮(街道)、村(社區)開具水、電、氣等報裝和過戶證明事項。

取消村級組織承擔的鄉村醫生考核任務。(嶽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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