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救護車與小車相撞致2死1傷,120急救車闖紅燈被撞翻,車內兩人死亡!

澀會我剛哥 2024-05-20 09:34:07

2024年5月18日12時42分左右,在大連市普蘭店區豐榮街道的一個加油站路口。一輛正在執行任務並鳴笛的120救護車在闖紅燈時與一輛小型轎車發生了碰撞,導致救護車被撞翻。事故中,救護車上1名工作人員當場死亡,另1名患者在被送往醫院後搶救無效死亡,救護車的駕駛員也在這次事故中受傷。這一事件造成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討論。

緊急車輛的通行權與公共安全之間的平衡是一個複雜但至關重要的議題,它涉及到法律規範、公衆教育、道路設計以及駕駛員的行爲等多個方面。

法律應當明確規定緊急車輛(如救護車、消防車、警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享有的優先通行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警報器和警示燈、超越紅燈和超速行駛的權利。同時,法律也應規定其他車輛和行人必須給予讓行的具體要求。通過媒體宣傳、駕校培訓、公共講座等形式增強公衆對緊急車輛通行規則的認識,教育駕駛員如何正確、迅速且安全地爲緊急車輛讓行,包括識別緊急車輛的聲音和燈光信號,以及在不同路況下采取合理的避讓措施。

緊急車輛駕駛員應僅在絕對必要的情況下行使特殊通行權,避免濫用,比如非緊急情況下的超速行駛或不適當使用警報器。對涉及緊急車輛的交通事故進行徹底調查,分析原因,從中吸取教訓並改進政策、訓練和基礎設施,以預防未來類似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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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20 12:53

    先不說救護車鳴笛了小轎車沒采取措施讓行,能把救護車撞翻把人甩出車外的,小轎車那是多快的速度啊,不知道路口要減速慢行的嗎?

  • 2024-05-20 11:47

    救死扶傷,時間就是生命。但是像這種情況發生,不光沒救到人反而搭上一條命,值嗎?給你通行權也要注意看路況啊。

  • 2024-05-20 13:27

    再怎麽允許,也要在闖紅燈時辨識左右有沒有車正常通過,而不是硬闖!

  • 2024-05-20 21:53

    有優先特殊通行權沒有錯,但是也要在確保安全情況下通行,不得盲目硬闖!讓車人避讓都來不及。

澀會我剛哥

簡介:過去的終將成爲過去,與其羨慕別人的現在,不如活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