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女子愛上了房東,一起生活長達6年時間。房東病重以後,醫生給下了3次病危,女子卻做出了一個驚人的舉動

何生貴 2023-04-28 16:12:54

天津,一女子愛上了房東,一起生活長達6年時間。房東病重以後,醫生給下了3次病危,女子卻做出了一個驚人的舉動。她偷偷地扶著房東去辦結婚證,結果悲劇了,只做了13天的夫妻,房東就離世了。房東兒子表示:這女的是圖我家財産吧!李剛和媳婦結婚以後,共同孕育了個兒子,這一家過得也挺幸福的。可是,由于李剛忙著事業,而他媳婦耐不住寂寞紅杏出牆了,抛下了兒子,跟別的男人跑了。

他們離婚以後,兒子歸李剛來撫養,這幾年打拼下來的財産,全部是李剛的,媳婦一分都不要。不過,有一個條件,媳婦無需承擔撫養費用。離婚以後,李剛獨自拉扯著兒子,又當爹又當媽的,努力地把生活過好。經過不懈的努力,李剛攢了一筆家産,供兒子上完了大學。漸漸地,李剛覺得自己歲數大了,他把家中的2套房子,全部出租了出去,並把公司的資産變賣,換取的錢款存到銀行中吃利息,他也開始了悠閑的老年時光。出乎意料的是,李剛的老年生活中,迎來了人生中的第2個春天。這天,李剛打掃房子時,有一名單身的女士趙丹,也來看房子了,李剛一眼就看中了她迷人的外表。

之後,李剛對趙丹展開了激烈的追求,趙丹感情生活空虛多年,很快就陷入了愛河中,她們在李剛的房子中,一起生活了6年時光。可是,這一段感情如同昙花一現一般。這天,李剛身體有些不舒服,到醫院中檢查,確診爲重症肝癌,才過了幾個月時間,李剛不幸離世了。家人爲他舉辦了追悼儀式,辦完後事後,趙丹要求繼承李剛的財産。這不免令李剛的兒子有些吃驚,不知道阿姨是什麽時候,與父親辦理了結婚證。對此,趙丹則一本正經地表示:這是你父親生前同意的,結婚證自然是真的。當李剛兒子詢問是何時辦理的結婚證時?趙丹卻說你父親離世前的13天,李剛兒子驚呆了。

要知道在那個時候,李剛在醫院中住院,醫生下達了3次病危,還合並病毒性的肝炎,體內的乙肝病毒超出正常值2倍。在這種情況下,父親又是如何跟隨她去辦結婚證的呢?趙丹則表示:自己攙扶著他去的。在李剛兒子看來,這項操作實在是太不合常理了。父親都病得很嚴重了,趙丹還爲了一己私欲,硬攙著父親去辦理結婚手續。明眼人一看,也知道趙丹的動機不純,她分明就是圖父親留下來的財産。對此,李剛的兒子到法院起訴,要求撤銷父親和趙丹的婚姻合約,宣判結婚證無效。可是,趙丹費盡心機拿到手的結婚證,又怎會輕易放手呢?趙丹表示:她和李剛共同生活6年時間,只不過是因爲一些事情,並沒有及時拿結婚證。

直到李剛生重病後,爲了彌補多年感情,李剛主動與趙丹領證結婚的。可是,這一切爲何他的兒子不知情呢?趙丹還表示:她並非圖李剛的遺産,如果想要遺産的話,就會讓李剛立遺囑簽字了,不可能讓自己陷入到如此被動境地。李剛兒子再也忍不住了,他反駁道:你這個女人真高明,我父親在醫院中住院的時候,意識都不清楚了。假如那個時候,你讓他立遺囑,恐怕也不作效吧。其實你的根本目的,就是爲了扯一張結婚證,方便分我家的財産。不然的話,我父親怎麽從來沒有提過要與你結婚呢,你肯定使用不可告人的手段。1、趙丹如果脅迫李剛與自己結婚,那麽這個結婚證是可以撤銷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李剛在死亡前13天與趙丹辦理了結婚證,這不得不讓人懷疑結婚的真實性。結婚最大的原則就是自由,所謂自由,就是自由意志的表達。假如趙丹說,你不給我結婚,我就殺了你,這是一種赤裸裸的威脅,該婚姻就是可以起訴撤銷的婚姻,雖然李剛已經死亡,但是家人可以依法請求法院判決撤銷,婚姻一旦撤銷就自始無效。2、李剛的兒子無法提供證據,法院最終駁回了訴訟請求。《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打民事官司打就是證據,這個證據的提供者就是原告,既然李剛的兒子認爲趙丹脅迫了李剛結婚,就必須提供趙丹是如何脅迫的證據。而趙丹本人是存在否認威脅呢?她說趙剛之所謂結婚是基于兩人的感情,李剛的兒子當庭反駁說有感情早結婚了,而不應該在重病之際結婚,父親李剛當時已經頭腦不清楚,該婚姻無效。請注意,法院不但要看你說的,最重要還會要求你拿出證據,即使說的天花亂墜,那也是一面之詞,最終法院認爲無法認定趙丹存在脅迫結婚的行爲,駁回了起訴。3、趙丹作爲法定繼承人,最終應當分配趙剛的財産。《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産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打婚姻是否有效的關系,其目的還是財産分配問題。根據規定,夫妻配偶是法定繼承的第一個,具體到本案,因爲趙剛沒有寫遺囑,其死亡後所有財産應該由趙丹,趙剛的兩個兒子平均分配,趙丹可以分得三分之一。對此您怎麽看?留言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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