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大學生與醉漢沖突事件:法律從不提倡見義勇爲,男兒當自省!

鎮南關梁哥 2024-04-18 10:40:27
相信大家都知道這個事件了,濟南某職業學校的一名學生與三名醉漢發生沖突。沖突中學生孟某某在被醉漢抓住脖子時,用拳頭兩次擊打了醉漢的面部,造成醉漢倒地。後醉漢被送往醫院救治,被確診爲腦疝,隨後涉事大學生被濟南警方刑事拘留。對此不少網民表示不解,紛紛跑到濟南官方賬號下方怒怼:如果在濟南被抓脖子應該怎麽辦?能不能自我防衛?

目前這個事件的爭議點在于,部分網友認爲大學生制止醉漢捉弄本校女生系見義勇爲,在被醉漢抓脖子後擊打對方面部致其倒地是正當防衛,不但沒有犯法還應該表彰。結果濟南警方不但沒有認可大學生的見義勇爲,也不認可大學生是正當防衛,而判定雙方的行爲爲互毆。這就是這個事件引發廣泛關注,被炒上熱搜的直接原因。在這裏我首先要嚴肅地做個表態:我支持濟南警方依法辦案,部分網友對這個事件的看法和言論是錯誤的,是一廂情願,是想當然,是不懂法的體現!

具體來說,我們還得從整個事件的具體細節入手,來闡明我上述的觀點。首先經過權威媒體的報道顯示,在這個事件的初始階段,這名大學生與這三名醉漢並不是事件的直接當事人。當時三名醉漢中一名醉漢假裝成外賣員,對著校園內等待取外賣的學生喊這是誰的外賣?聽到喊聲後,一位正在等待取外賣的女生上前查看,發現是被醉漢後捉弄後,女生爆了一句粗口後離開。

此時醉漢以爲是女生旁邊的女生罵了他們,就對著這幾名男生大聲呵斥。醉漢們呵斥完幾名男生後准備離開,此時大學生孟某某張嘴怒斥和醉漢,醉漢們聽到後折回,隨後與孟某某發生口角,並爆發肢體沖突。在沖突過程中,一名醉漢抓著孟某某的脖子,孟某某用拳頭兩次擊打了醉漢面部,致醉漢倒地受傷,被送往醫院救治。根據醫院方面的反饋,受傷醉漢確診腦疝,說明傷得不輕。做了手術後先是住進ICU病房,目前已經轉入普通病房。雖然傷情已經穩定,但是手續費和後續的治療費用,估計會是一筆不小的費用。我想這應該是濟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大學生孟某某的直接原因,因爲他已經涉嫌傷害他人罪名。

把事件整個事發細節搞清楚後,我們現在來明辨是非曲直。首先我認爲部分網友認爲大學生孟某某爲女生打抱不平系見義勇爲是錯誤的。我們這個社會真正所提倡的見義勇爲,是在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時,在保證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出手幫助、保護他人,制止施害者,制止違法犯罪,以避免受害者人身安全受到傷害,或者繼續受到傷害和損失。

顯然,濟南這起大學生與醉漢的沖突事件,事件的性質和嚴重性並沒有達到需要見義勇爲的地步。該校的那名女生只不過是被醉漢言語捉弄幾句,並沒有對該女生造成實質性的傷害,更沒有威脅到該女生的人身安全。所以在這起事件中,不存在見義勇爲的操作空間,也就是說,大學生孟某某用拳頭兩次擊打醉漢,導致醉漢受傷住院的行爲,與見義勇爲沒有半毛錢關系,而是涉嫌傷害他人罪名。這是我們看待這起事件時,需要明確的第一點,否則我們就很難正確看待此類事件。

現在我就想問問大家,如果你是這位大學生,當時你應該如何應對?我個人的觀點認爲,思想決定了行動。當這位大學生面對三名醉漢的無端呵斥時,他本應該對當時的處境作出一個准確的判斷。首先醉漢是處在醉酒的狀態下,已經對自己的言行無法正常克制了,在這種情況下,聰明、靈活的人都選擇敬而遠之,這是對自己和他人最好的保護。我相信大學生孟某某如果在正常的情況下,他也能明白這個道理,選擇不跟幾個醉漢一般見識。畢竟當時那幾名醉漢也沒幹什麽出格的事情,從開始裝外賣員捉弄女生,到對這位大學生和其同伴出言呵斥,都是醉酒人常有的舉動。此時這位大學生要是能克制一下,他就能從這個事件中全身而退,一切都不會再繼續發生。

上面我也說了,如果是正常情況下,這位大學生也會有足夠的克制能力。但是現在這個事情發展成這個樣子,說明當時的情況有點特殊,超出了這位大學生所能克制的情況!這個情況就是醉漢捉弄了女生。如果當時這三名醉漢捉弄的是男生,這位大學生孟某某還會與醉漢們爆發接下來的肢體沖突嗎?我認爲完全有可能避免!所以說這位大學生孟某某之所以現在把自己陷于這樣的境地,多少有年輕人血氣方剛,好打不平的因素在裏面。這是不可取的,尤其是對于孟某某這樣尚未年滿十八歲,尚未完全獨自自主生存在這個社會的年輕人。遇上這類事情的時候,要多想一想,是把血氣方剛、抱打不平付諸行動更重要?還是爲了父母少操心學會克制情緒,學會自我保護更重要?

而從法律和執法者的角度來說,從來都不提倡見義勇爲!當我們面對此類事件的時候,我們真正要做的是保全自己,然後才是其他。就說本次醉漢捉弄女生後,男生見義勇爲也好,抱打不平也好。我們的法律,我們的執法者真正要建議你做的,是將這個事件彙報給執法者,讓執法者出面解決。在本次事件中,不管三名醉漢捉弄女生也好,蓄意以暴力對待大學生孟某某也好,他最正確的做法,依然是選擇撥打110,而不是想著以個人的力量化解矛盾和紛爭。

就說三名醉漢捉弄女生,出言呵斥孟某某這個細節,就算大家覺得事情還沒有到報警的地步,我們仍然可以選擇將這些事情彙報給學校領導和學校保衛科。因爲在面對這類事件時,除了人民警察外,校方領導者和校方保衛科最有權利和義務,也是最適合出面解決的。這點必須要明確,所有的在校學生必須有這個意識,並學會靈活運用。這是避免在校學生在此類事件中受到傷害最好、最正確的做法。

沒錯,從一開始我就強調,法律從來不提倡見義勇爲,合理的東西它不一定合法,在理和法面前需要作出二選一時,我們要毫不猶豫遵從法律法規。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我卻常常看到,有很多人在面對法與理的選擇時,偏偏選擇了理,棄法于不顧。我非常理解這些人的思維方式,喜歡想當然地認爲,看到別人被欺負,看到不平事,自己挺身而出,見義勇爲,鋤強扶弱,就是維護正義,就是對的,就應該被認可,就應該受到表彰。

這個時候我就特別想問一問:如果人人都能見義勇爲,都能鋤強扶弱制止犯罪,維護正義,我們還要法律幹什麽?我們的執法者還有工作可以做嗎?

現在還有一個問題是什麽呢?我看到有不少是非不分、不明就裏的網友,對依法判案的濟南警方說三道四,有個別網友還出言諷刺,甚至謾罵執法者。甚至有些不懷好意地人,意圖將事件擴大化,直接上升到整個濟南來說事,以達到損害濟南這座城市的目的。這種做法不可取,也非常危險,有可能涉嫌違法、違規。說到底這部分網友是在試圖以理去勸說法!咱們不要忘了那句老話,合理的東西不一定合法,濟南警方拘留大學生孟某某,是依法判案,不容置疑,法律的權威,容不得任何人說三道四,這是我最想告訴大家的!

所以大家千萬不要以爲大學生孟某某占了理,就不管不會,試圖以輿論左右警方依法判案。殊不知,正在大家義正言辭地在網絡上喊話時,大學生孟某某的父親已經表示願意承擔傷者的全部醫療費用,以爭取達成和解。這就是作爲一個父親最正確的態度和最理智的做法。

另外根據報道,大學生孟某某已經被取保候審,這是體現了我們執法的溫度。最後期待這個事件有一個好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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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南關梁哥

簡介:熱愛生活 關心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