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8歲,在一家互聯網公司做産品經理,月薪9000。我和老公小傑是大學同學,相戀四年,終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我們兩人感情很好,本以爲結婚後就能過上幸福的二人世界,誰知卻因爲一套房子鬧得不可開交。
結婚前,我爸媽就跟我商量過,說要給我陪嫁一套房子。這套房子是我爸媽多年的積蓄,他們希望我能有個屬于自己的家,不用爲了房子而發愁。我當時很感動,覺得爸媽真是爲我考慮得周到。在婚禮前夕,房産證上寫上了我的名字。
婚禮當天,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親朋好友齊聚一堂,祝福聲此起彼伏。就在婚禮結束後不久,婆婆找到了我,坐在沙發上,臉上帶著幾分尴尬的笑意。
“小麗啊,過來坐。”婆婆招呼道。
我走過去坐在她旁邊,有些不解地問:“媽,怎麽了?”
婆婆清了清嗓子,緩緩開口:“小麗啊,你看你們現在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了。這房子既然是你爸媽給你的陪嫁,那也應該算是我們家的財産吧?”
我點點頭,算是回應了她的話:“嗯,算是我們家的財産吧。”
“那既然是這樣,我覺得這房産證上應該加上小傑的名字。”婆婆突然提高了音調,眼神中透露出一絲堅定。
我愣住了,完全沒想到她會提出這樣的要求。我盡量保持冷靜,回答道:“媽,這房子是我爸媽給我的,跟小傑沒關系。我們結婚是因爲相愛,不是爲了房子。”
婆婆似乎沒想到我會這麽直接地拒絕,她臉色微變,聲音也提高了幾分:“你怎麽能這麽說呢?小傑是你們家的人,這房子也是你們家的財産,怎麽能說跟他沒關系呢?”
“媽,這房子對我來說意義重大,是我爸媽的心血。我不能隨便加上別人的名字。”我堅持道。
婆婆見我態度堅決,臉色更加陰沉了。她沉默了一會兒,突然站起身來,語氣生硬地說:“這事你自己好好想想吧,別到時候後悔。”說完就轉身離開了。
小傑晚上回來的時候,我跟他說了這件事。他聽後也很生氣,說:“我媽怎麽能這樣呢?這房子是你爸媽給你的,怎麽能隨便加上我的名字?”
我歎了口氣:“我也不知道她怎麽會這麽想。我現在真的很爲難。”
小傑握住我的手,安慰道:“別擔心,我會去找我媽談談的。她只是一時想不通而已。”
事情並沒有像我想象的那樣順利。婆婆不僅沒有改變主意,反而更加堅定了要把小傑的名字加到房産證上的決心。她開始頻繁地找茬跟我吵架,甚至開始威脅我。
一天晚上,婆婆再次找到了我,她語氣嚴厲地說:“小麗,我最後再問你一次,這房産證上到底加不加小傑的名字?”
我堅定地搖搖頭:“媽,這房子是我爸媽給我的,我不能隨便加上別人的名字。”
婆婆怒了:“好啊!你既然這麽不把我們家放在眼裏,那就別怪我不客氣了!我告訴你,如果這房産證上不加上小傑的名字,我就讓小傑跟你離婚!”
我一聽這話就急了:“媽!你怎麽能這麽說呢?我們結婚是因爲相愛,不是爲了房子!”
婆婆冷笑一聲:“相愛?哼!我看你是被愛情沖昏了頭腦吧!這房子不加小傑的名字,我就讓你們過不下去!”說完就氣沖沖地離開了。
小傑回來後,我把婆婆的話告訴了他。他聽後非常生氣,說:“我媽怎麽能這樣?她太過分了!”
我們商量了一下,決定去找我爸媽商量對策。我爸媽聽了事情的經過後也非常生氣,他們決定去找婆婆理論。
經過一番激烈的爭論後,我爸媽終于說服了婆婆放棄了要把小傑的名字加到房産證上的想法。雖然婆婆仍然對我們心存不滿,至少這件事情得到了解決。
我深深地體會到了婚姻的不易。原本以爲只要兩個人相愛就能克服一切困難,可沒想到在現實生活中卻會有這麽多的磨難等著我們。我也相信只要我們相互扶持、相互理解就一定能夠度過這些難關。婚姻不是兒戲,是需要兩個人共同努力去經營和維護的。
建議女人清醒點及時止損離婚比較符合實際情況
爲什麽要去和婆婆討論加不加名?直接無視他就可以了,鬧得凶了讓老公解決。解決不了就戳磨她兒子,反正我就是一個不服氣的,婆家讓我受到的不痛快,我都要從她兒子身上討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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