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第一廉吏于成龍

雲飛四海 2024-05-01 14:52:32

在貪腐成風的清朝,做個清官實在不容易,而清官做到于成龍的地步,更是難上加難。

支撐于成龍爲官之路的是和親友道別時,“天理良心”四字的虔誠和立德修德、爲民造福的信念。在任上,于成龍身體力行,克服困難,招撫盜賊,力行教化,使羅城境內狀況出現了好轉,羅城安定了下來。治理成功,體現了于成龍的政治能力,同時得到了上司的重視,爲自己的宦海生涯開了一個好頭。

于成龍出身農家,家産尚可維持生計。而傳說的廣西蠻煙瘴雨,北方人不服水土,十有八九不能生還。爲此,親友們一聽說委任他爲羅城知縣,大都勸他不要去。但他認爲:我已立意修德,爲民造福,哪能知難而退?于是,變賣了部分家産,湊足路費,告別父老,留下妻兒,獨自帶著3位仆人,毅然登上了南下的路。

于成龍到達羅城後,只見那兒的環境比想象中的更惡劣:四面群山環繞,到處河流縱橫,數裏之內不見人煙。所謂的縣城,沒有城池街道,只有幾處茅廬,住著數戶人家。至于縣衙,也無門牆,而是“插籬棘爲門牖”。院內只有3間草屋,東邊算是賓館,西邊是書吏舍,到處長滿了荒草,即便大白天也常有野猴鑽來嬉戲。于成龍見此情狀,心中不免有些淒苦,但他抱著“既來之,則安之”的想法,親自“累土爲幾案”,又在柱子下支鍋、鋪床,開始了艱難的宦海生涯。

在于成龍到達羅城之初,當地還常有盜賊出沒。他爲防不測,晚上睡覺時,總在枕旁放把刀。但他認爲:地方上的盜賊,大都是些窮百姓。他們本來不願爲盜,只是饑寒刑罰所迫,才淪爲盜賊。所以,他主張“勿戕民命”,“勿剝民膚”,而應該多方招撫。基于此,他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很快便使不少人改邪歸正。與此同時,他還常常光著頭,赤著腳,穿著普通百姓的服裝,深入到附近居民中,同他們一起勞動,一起聊天,相機幫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困難,並通過他們向更多的人宣傳自己的施政要領。百姓們見這位“縣太爺”如此平易近人,都親切地稱他爲“阿爺”,樂于向他說些心裏話。爲時不久,因多年戰亂和盜賊滋擾而外逃的百姓紛紛返回故裏,競相開荒種田,逐漸恢複和發展了生産。

于成龍十分珍視這一好的勢頭。每逢農忙,他都到田野四處巡視。遇到辛勤耕作的百姓,主動向前打招呼,進行慰問。一季下來,他見誰家收獲豐盛,就命人在其門外樹立標志以示表彰;對那些因懶惰而使田園荒蕪者,就動員各方面力量給他做工作,幫他們改過自新。

幾年之後,羅城嘉禾遍野,牛羊滿山。百姓們不但不愁衣食,不少人家還蓋起了新房。然而,于成龍從山西老家帶來的那3位仆人,卻有的病死,有的逃跑,只剩下他孤零零一個人。對此,他無怨無悔,一如當初。

于成龍在任羅城知縣時,幾乎天天喝粥,菜肴也只是一盤豆,一碟青菜。百姓們基于自家生活的好轉,又見他的仆人們全都離他而去,十分不忍,幾乎天天有人前去看望他,還不時地給他帶些錢物。對此,他總是先道謝,再推辭。他說:“我一個人在此,用不了多少錢。請你們拿回去買些可口的食物侍奉你們的父母,就如同送我一般。”

有一次,于成龍的長子千裏迢迢來看他,他十分高興,空前地買來一只鴨,煮了半只拿給兒子吃,另半只腌了挂起來,留待過年用。待兒子回家時,百姓們爭先恐後地湊了好多錢,執意送給于公子。于成龍又一再表示:“這兒離我家6000裏,一個人帶著錢,可是累贅啊!”說罷,堅決把錢退回去。百姓們感動得淚流滿面,紛紛向他下跪叩首,他也禁不住流下了熱淚。

曆史上所謂一張一弛的王者之道,都是采用軟硬兼施的措施,如果一個朝廷只注重嚴厲打擊,而不注重教化,那麽人民將會惶恐不安,激而生變。軟硬兩方面,任何一個走向極端,都不利于社會的良性循環發展。于成龍“寬嚴並治”,他一方面打擊擾亂社會安甯的不法分子,一方面施行教化,招撫馴服案犯。他慎刑施教的主張穩定了清王朝的統治,維護了社會安甯。值得後人借鑒。

于成龍的刑法思想在清朝很有影響。對待案犯,他主張慎刑,以教爲主,采取“寬嚴並濟”和“以盜治盜”的方法,取得突出效果。康熙8年(公元1669年),于成龍再次因政績卓著而遷任湖廣黃州府同知,駐于岐亭地方。岐亭地處黃州、麻城邊界,多湖汊溝壑,向爲盜賊之淵薮。這些盜賊肆行無忌,甚至白晝行劫,地方官吏也束手無策。于成龍到任後,很快摸清了他們的出沒行蹤,一舉降服其魁首彭百齡等人,將其置于左右,實行“以盜捕盜”之策略。有一次,于成龍生擒9人,召集鄉裏父老,宣布說:“這些都是巨盜,他們仗著被捕後解送上級官府可以揭發當地官吏的隱私,而有恃無恐,往往得以逃脫懲治。我現在將他們示衆于父老面前,你們有能保證其今後不再爲盜的,我就當衆釋放;否則的話我就將盡法懲治。”衆父老出面爲其中2人作了擔保,而其余7人則當著衆父老的面被嚴懲。消息傳開,“盜自是驚匿”。

康熙17年(公元1678年)6月,于成龍升任福建按察使。當時的福建正值耿精忠之亂,台灣的鄭經也時常兵犯漳、泉等郡,局勢動蕩,連年用兵,又連興大獄,“民以通海獲罪,株連數千人”。于成龍說:此事關系到衆多百姓身家性命,是人命關天的大事,難道因爲大獄已成,就可以不必審慎地複核了嗎?經其詳查,通海案所牽連的多半爲無辜平民,應予省釋。他立即禀告當時主管兵事的康親王傑書,將關押之民盡行釋放。每遇疑案,他必令詳細審訊、反複核查,務期明允。經他清理,案無沉積,獄無淹滯,“所生全以千計”。福建巡撫吳興祚上奏朝廷說:“成龍執法決獄,不徇情面,屢伸冤獄,案牍無停。不濫置一詞,不輕差一役……屏絕所屬饋送,性甘淡泊,吏畏民懷,爲閩省廉能第一。”

于成龍在詞訟、斷獄方面被看做是包公式的人物。他鐵面無私,頭腦敏銳而細心,善于從一些常人忽視的細節上發現問題的症結。他處理過許多地方上發生的重大疑案、懸案,使錯案得到平反,因而被百姓呼爲“于青天”,民間還流傳著“鬼有冤枉也來伸”的歌謠。于成龍在破案、察盜方面的許多事迹,在清人野史、筆記和民間文藝中均得到反映,甚至神化。

從于成龍身上我們可以窺出當時的政治局勢。于成龍的造福百姓、崇尚節儉、奉行教化,和康熙推行的治國之策相吻合,康熙渴望吏治的清明,于龍成的舉薦應合了康熙王朝良好的政治環境。康熙盛世的出現離不開于成龍等衆多廉吏的貢獻。

于成龍對清代官場吏治的腐敗有清醒的認識,因而總是盡自己的所能逐項予以革除。康熙19年,于成龍升任直隸巡撫,嚴戒州縣官私加火耗銀饋送上官。所謂火耗銀是指自明代起,官府將從民間征收賦稅所得之細碎銀兩重新熔鑄爲一定重量的銀錠,上繳國庫,把熔鑄時的損耗部分稱爲火耗銀,由納稅者承擔。清代沿之。清初有的地方火耗高達正賦的50%,甚至將解運往返之費也攤入其中。這些費用主要用于官吏“分肥”和饋送上官。于成龍爲此特地頒布了一個《嚴禁火耗谕》,嚴禁額外多收火耗,並且質問那些貪得無厭的官員:“民力難支,又安忍于正供之外,敲鸠形鹄面之骨,吸賣兒鬻女之髓,遂一身一家之欲!”12月,懲處了私自多收火耗、侵吞赈災銀兩的青縣知縣趙履謙。他還經常單騎私訪,遇有不法者則立予嚴懲。從此,“盜以息,民以安”,“滹沱、易水之間,洋洋乎頌聲作矣”。

康熙20年(公元1681年)12月,康熙考慮到江南爲財賦重地,必得清廉能臣前往料理,方能澄清吏治、有益民生,遂特旨授予成龍兩江總督。于成龍對好友說:“江左承八代之余,習尚浮靡,奸弊牢不可破。天子命我,我必思所以易之。”江南人聽說“于青天”將至,心甚畏之。那些曆來習尚奢侈的世家大族都“減輿從,毀丹垩,婚嫁不用音樂”。民間人人爭穿布衣,布價因之驟貴。貪墨之吏紛紛落職而去,豪強猾胥率家遠避。

于成龍深知“州縣各官厲民積弊,處處皆然,而江南尤甚”,爲痛加革除,乃手定《示親民官自省六戒》,提出了勤撫恤、慎刑法、絕賄賂、杜私派、嚴征收、崇節儉這六條戒律,使州縣基層官員“朝夕觀省,自爲猛惕”,並要求他們“雖自己足食,當思民之無食者;自己披衣,亦當思民之無衣者”,若“無功于國,無德于民”而終日華衣美食,則雖身居官長,實與盜賊無異。緊接著,他又頒布了《興利除弊條約》,要求各級官員“盡行痛革”種種積弊:嚴禁濫加火耗和私派,嚴禁饋送,訪拿衙蠹和地痞、流氓,嚴禁濫差衙門差役,嚴禁隨便捕人入獄和私刑拷問,嚴禁包攬詞訟、牟取奸利,禁止向行戶攤派取索,禁止奢靡逸遊,等等。于成龍以身作則,嚴正聲明:“本部院下車,清介自持,誓不受屬員一毫饋送。爾司道廳府州縣,務期共相砥砺,痛絕饋送。”

江南大省,政務繁多,于成龍寢食爲廢。總督衙門重門洞開,禀事官員可以直入其寢室,毫無阻擋。他還時常輕車簡從,走訪民間,問詢疾苦,察吏安民。行爲不端之人,“遇白須偉貌者,群相指自懾”,頗感膽戰心驚。幾個月間,興利除弊,政化大行。

于成龍爲官20余年,多次向朝廷舉薦賢能官員,如:通州知州龍舜琴,經他薦舉得升補江甯知府;江蘇布政使丁思孔“曆任既久,參罰因多”,于成龍疏請康熙在其入觐時“親賜咨訪,破格擢用”。丁思孔因得“准爲卓異”,不久擢升偏沅巡撫。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四月,于成龍嘔吐不食,同月十八日(5月31日)在兩江總督任上病逝,終年六十八歲。康熙帝破例親爲撰寫碑文,賜祭葬,贈官太子太保,谥號“清端”。

按照清朝官員的定谥規定:一品大臣過世,按例請皇帝決定是否授谥;一品以下官員除非特旨,例不授谥。于成龍生前的最高官職爲正二品總督,照例不予谥號。可盡管如此,康熙皇帝還是欽定了“清端”這種等級極高的谥號。“清”者,“清廉奉公”也;“端”者,“聖修式化”、“嚴恭莅下”、“恭己有容”、“秉心貞靜”、“守禮自重”者。有清一朝,僅康熙朝出現過6位“清端”谥號之臣,個個都是“近乎完人”的所在。于成龍能此等谥號,可見康熙皇帝對其的贊賞程度。

雍正年間,于成龍入祀賢良祠。乾隆帝即位後,分別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三十年(1765年)、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及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五次遣使祭奠于成龍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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