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實施在即,通州法院助力企業“合法減資”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5-24 19:50:33

公司違法減資時,減資股東承擔什麽責任?減資之前尚存爭議債權的債權人是否屬于已知債權人?是否需要向其履行書面通知義務?股東減少其認繳出資,減資程序違法時,是否需對公司債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2024年7月1日,新修訂的《公司法》將正式施行。其中增設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的期限,並進一步規範了公司減資流程,實現公司注冊資本從“認繳制”到“限期認繳制”的轉變。爲推動民營企業健康、有序發展, 5月23日,通州法院舉行“通法營商助企”系列新聞通報會第一場,聚焦民營企業減資案件,發布《北京城市副中心民營企業減資案件審判白皮書(2016-2023)》,以司法“實舉措”,助力優化營商“大環境”。

通州法院副院長張朝陽在通報會上介紹說,自2016年至2023年,此類涉公司減資糾紛案件常見的爭議焦點主要包括:公司減資時應當通知的債權人的範圍、通知與公告的適用、公司違法減資的法律效力認定及責任承擔、公司股東是否有權直接起訴公司要求進行減資並分配減資款、減資程序尚未履行完畢前股東是否可以請求返還投資款等。

“以公司減資程序爲例,新修訂的《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明確了公司減資程序的規範要求,包括披露公司資産信息、編制資産負債表和資産清單、向債權人披露公司減資信息、履行公告及通知程序等。如未履行上述程序性規定,即存在瑕疵減資的情形。所以就要求企業在減資中注重相關程序的規範。”

據悉,除發布《白皮書》向民營企業提示公司減資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和防控建議之外,通州法院一方面積極搭建相應的服務保障體系,開通涉“兩區”案件立審執綠色通道,並搭設10間個性化、場景化調解室,同步優化雲端談話調解平台功能,高效處理存量矛盾糾紛,另一方面與區單位共同設立“民營企業産權保護調解室”,與區工商聯聯合發布《助力中小微企業纾困解難十項舉措》,截至目前已讓500多家企業從中受惠。法院同時主動赴中小微企業走訪普法,30余次“零距離”問需于企,“面對面”答疑解惑,精准護航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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