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初中生殺人案:不會因爲極端個案而使低齡犯罪成爲從嚴打擊的重點!

鎮南關梁哥 2024-04-11 14:20:19

說起“河北邯鄲初中生殺人案”,網絡上現在各種觀點和看法都有,五花八門。但是我最認可的還是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車浩的這個觀點。這才是廣大網友應該讀懂和認可的:

中國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堅持‘教育爲主,懲罰爲輔’原則。在司法實踐中,不能因一些極端個案,而改變這一基本立場,使低齡未成年人犯罪成爲從嚴打擊的重點。從立法層面看,刑法通過設置專門矯治教育等規定,以及家庭教育促進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制度設計,都兼顧了對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考量。

真是讓人心情沉重,因爲這起案件不僅導致了受害者失去了年輕的生命,給這個家庭帶來一生的傷痛,同時也改寫了三名施害者的人生軌迹,注定了他們這輩子不再是。同樣的,作爲這三個孩子的父母,他們也在承受著前所未有的壓力,這三個孩子最終會受到怎麽樣的懲罰呢?

目前已經明確的一點是,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後,這三位施害者這最終將會承擔刑事責任。其實我不太願意將這三位施害人,將這三個還是初一學生的年輕人稱之爲小惡魔。因爲人之初,性本善,在他們這樣的年紀,本不應該有的惡卻發生在了他們身上,這真是讓人匪夷所思。所以相對這幾個孩子最終會受到法律怎麽樣的嚴懲,我更關心的是,在他們這樣花一樣的年紀,本應該心裏充滿陽光和善良的少年,卻幹出了自己的年齡格格不入的罪惡之事,問題到底出在哪裏?我們的所謂“預防未成年犯罪”的工作是怎麽做的?做到位了沒有?

目前,從這起案件發生到現在,所有的細節都已經在網絡上被公布出來,公衆對整個案件發生的細節和前因後果已經有了大致的了解。唯一還不知道的是,這三位少年殺人的動機,他們到底爲什麽殺人?這才是這個案件的重中之重!根據相關報道顯示,目前公安機關還在對這三個少年的殺人動機進行調查和分析,相信很快就會有一個結果。但是對于這個問題,我還是心存憂慮和擔憂,因爲青少年他畢竟不是成年人,他的思維方式和對法律等等各方面的認知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也就是說,最後我們所掌握,並確認的殺人動機,是不是這三個少年殺人時的真實所想!我認爲辨別難度很大,對有關方面來說是一個嚴峻的考驗,我們只好拭目以待!

說起這個案件的性質,目前公衆比較認可的是“手段是極其惡劣的,行爲是慘無人道、令人發指的”,對此我表示憂慮,並有很大的疑問。當然了,我的疑問並不是對各方對這個案件性質的定性表示懷疑,反而我對此是深信不疑的。因爲對這起案件性質的定性不僅僅來自公安機關,還來自受害人家屬,還有受害人家屬委托的律師,甚至包括當地現場的目擊群衆,都有過對這起案件的殘忍程度表達了驚歎。我最不理解的,最質疑的地方,始終是爲什麽3個不滿十四歲的孩子能幹出這樣的惡劣的行徑,並在實施殺人害命前達成一致意見,這幾乎是前所未有,從未發生過的事情。

真是讓人匪夷所思,正常情況下,這些12-13歲的孩子,他們的正常思維應該是,你不服氣,對我表達出不服氣的意思,我才會有去征服你,並爲此不惜做出傷害對方的舉動。但是根據受害者家屬的透露,受害學生平時脾氣溫順懂事!既然是這樣子,那不管這殺害了他的三個少年平日裏是如何作威作福,如何欺負他人,都不應該這樣對待這個身邊的老實人才是啊!另外從受害者爺爺口中得出,當天孫子是告訴自己要出去跟同學吃好吃的、一起玩耍才出門的。可見,這四個孩子在平日裏一起相處,並沒有我們想的那麽壞。否則,受害者不可能在出門時,對爺爺興高采的說出這一番話。按道理,如果這四個孩子關系不好,受害者都不應該出門,因爲哪怕受害者平時做人再單純,再善良,作爲一個10歲以上的孩子,他都能清楚明白地區分誰對他好,誰對他不好,都有選擇性地跟這些同學待在一塊。

所以想想完全沒有理由,三個不到14歲的孩子,他們再壞,再惡劣,也不至于對一個性格溫順、隨和的同伴痛下殺手,並致其于死地。所以說來說去,最關鍵的問題還是,要搞清楚這三個少年的殺人動機,這是整個案件最核心的部分。只有搞清楚了這個細節,我們對這個案件的定性才是准確的!

另外對于三個少年“預謀”殺人的說法,我也表示懷疑。目前我們斷定三個少年預謀殺人的根據是埋藏受害者的土坑是在受害者死亡之前挖的。至于這個土坑是受害者死亡之前挖的,我一點都不覺得懷疑,我完全相信調查機關有些方面的判斷和技術。但是有沒有可能這個被事先挖好的坑,開始並不是用來埋屍的?而是另其他用途?也就是說,我們現在認定的三個少年爲了殺人而事先挖好了土坑是錯誤判斷!

之所以這個土坑最後還是用來埋了受害者的屍體就是一個巧合,殺害受害者的三個少年是中途與受害者發生矛盾,才一時沖動將受害者打死呢?當這三個少年發現受害者已經死亡後,才想起之前挖的土坑,最後才把受害者埋藏與土坑內!有沒有這種可能?可能我說這樣的話,有不少人會馬上反駁我,甚至有人要怒斥我居心不良!但是我想說的,在三個少年殺人的動機沒有搞清楚之前,一切都會有可能,也就是說,我們現在所有的判斷,都有可能會被推翻。因爲對于一個殺人案來說,只有明確了作案動機後,整個案件的證據鏈才能形成。從以往的經驗來看,再高明的罪犯,再惡劣的案件都離不開常理!

當然了,不管最後查明三個少年殺人的動機是什麽,他們犯下重罪的事實是不會改變的。隨著最高檢核准對這起案件進行追訴起,三個少年注定要爲自己犯下的罪承擔刑事責任。但是結果絕不會像廣大網友所希望的那樣,對三個少年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從目前暫行的法律來看,不滿14歲少年被核准承擔刑事責任,相對于成年人只需要承擔40%-50%,也就是說按照最高能適用于未成年人的無期徒刑來計算,我們假設無期徒刑最終要在監獄服刑20年,那這三位少年大概率會被判處6-10年有期徒刑。

這與廣大網友喊打喊殺嚷嚷著要辦死刑,要槍斃,要判無期徒刑有很大的差距,幾乎完全不是一碼事!所以我們喊打喊殺的目的是什麽?有意義嗎?對于青少年犯罪,我們的法律,和我們最重要給予他們的懲罰,都是奔著一個目的去的,那就是矯正,而不是毀滅。

所以對于此類青少年犯罪,咱們作爲這個社會的一員,咱既不是當事人,也不是受害者家屬,不應該有這麽大的反應和情緒。我們真正該做的,是要履行好自己的社會責任。那在此類青少年犯罪中,我們的社會責任是什麽呢?一是首先擁護和支持法律和審判機關依法對青少年犯罪人作出的判決決定。二是在青少年得到應有的懲罰後,以一顆包容的心接納這些人重新回到這個社會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這才是我們作爲社會的一分子該幹的事情,但是我看到這個案件被最高法核准追訴後,大部分網友喊打喊殺的,我認爲很不理智,也不正常。而究其根源,還是當下社會戾氣太重了,人心浮躁,這並不利于社會的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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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1 13:48

    故意殺人就要判死刑,給社會以正能量

鎮南關梁哥

簡介:熱愛生活 關心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