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實施《管理辦法》昆明將設立三類特色産業集聚區

都市時報 2024-05-16 07:30:24

昆明市開發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于日前正式印發實施《昆明市特色産業集聚區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明確,昆明將設立打造現代農業集聚區、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現代都市工業集聚區三類特色産業集聚區,推動昆明形成更多經濟增長極。

昆明已布局呈貢區鬥南花卉特色産業集聚區等3個首批市級特色産業集聚區 據新華社

産業基礎薄弱地區

可適當放寬認定標准

特色産業集聚區是指在昆明市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總體規劃範圍以外,具有明確區域界限,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産業布局規劃等有關規劃,符合産業政策導向,以優勢産業集群爲基礎,經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産業承載區域。此舉意在進一步拓展昆明市産業發展空間,促進現有開發區以外産業實現集聚、集約、高質量發展,建立完善多梯度産業培育發展體系,形成一批新的經濟增長平台,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根據其主導産業類型和特點,昆明將特色産業集聚區分爲三類,分別是:現代農業集聚區,主要包括農業生産、農業科技、農業觀光、品種研發、籽種培育、農産品交易集散等。現代服務業集聚區,主要包括現代物流、科技服務、金融服務、軟件與信息服務、電子商務、文化創意、旅遊康養、養老托育、人力資源、對外貿易、服務貿易、新型專業市場等。現代都市工業集聚區,主要包括産品設計、技術開發、技術服務、封裝測試、組裝制造等,以及新一代信息技術、未來産業、生物醫藥、智能制造、新型材料等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戰略性新興産業。

設立特色産業集聚區,除符合法律法規和産業政策,符合全市發展規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産業導向和主體功能定位的條件外,還應具備較強的産業承載能力和發展潛力,具有引進落地特色産業項目、培育壯大經營主體的發展空間等6項條件。爲兼顧區域平衡,對産業基礎薄弱地區可適當放寬認定標准。同時,對以新産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和補短板爲主要內容的集聚區,也可適當放寬認定標准。

每年組織開展一次

集聚區申報認定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特色産業集聚區設立不是“終身制”,其認定依照透明、規範程序進行,在統籌規劃、合理配置資源的前提下,每年組織開展一次集聚區申報認定工作。認定工作按“申報—初審—審核—公示—認定”程序,依次進行。昆明將對獲得認定的特色産業集聚區在重大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和省級資金。各級各部門對認定的集聚區在政策、資金、項目等方面給予支持,優先推薦申報各類省級集聚(示範)區。

《管理辦法》還明確,對連續兩年評價不合格,弄虛作假,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等5種情形之一的,將撤銷其特色産業集聚區命名。

特色産業集聚區由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管理,市級主管部門負責行業指導和日常監管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集聚區屬地管理工作。

目前,昆明已謀劃布局了首批示範帶動性較強的市級特色産業集聚區,分別是:呈貢區鬥南花卉特色産業集聚區,爲現代農業集聚區,面積2.53平方千米;安甯市生物醫藥及大健康特色産業集聚區,爲現代都市工業集聚區,面積10.45平方千米;官渡區國際現代商貿物流特色産業集聚區,爲現代服務業集聚區,面積10.42平方千米。

來源:昆明日報

記者:廖興陽

編輯:馮顔

審核:鍾玲

終審:彭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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