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陣營産生裂痕?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政要下達逮捕令,美英意反對,法澳比贊同,德國在中間和稀泥!
據美聯社報道,針對國際刑事法院發出逮捕令一事,引發各國不同的反應。尤其是原本團結一致的西方陣營,出現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音:
1、美國、英國和意大利堅決反對
美國總統拜登否認內塔尼亞胡犯下“種族滅絕”罪,抨擊國際刑事法院發出逮捕令的行爲十分“荒謬”。
美國共和黨參議員團體致信警告國際法院大法官卡裏姆·汗:你們瞄准以色列,我們就會瞄准你!
言外之意,美國威脅要對國際刑事法院實施制裁。
英國首相蘇納克表示,國際刑事法院的決定,對以色列起不到任何作用。
意大利外交部宣稱,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不可接受”,將哈馬斯和以色列放在同等的位置上非常“荒謬”。
2、法國、澳大利亞和比利時表示支持
法國外交部發表聲明,法國支持國際刑事法院的D立性,支持在任何情況下打擊有罪不罰的現象。
澳大利亞外交部表示,尊重國際刑事法院在維護國際法方面的作用。
比利時外交大臣發文,在加沙的犯罪行必須受到起訴,無論肇事者是誰!
德國就比較奇葩了,因爲多黨派聯合執政的原因,總理和外長有時意見相左。
于是,德國外交部發表了看似前後矛盾的言辭:既“尊重”國際刑事法院決定,又質疑了國際刑事法院的流程錯誤,爲何要把以色列與哈馬斯放在對等位置?
由西方成立的法院首次追究西方盟友的罪責,尤其是在美國堅決反對的情況下,有歐洲評論家聲稱:此事將成爲國際司法史上的分水嶺。
在這裏要強調一點,位于海牙的國際法院並非聯合國機構,而是根據《羅馬規約》成立的審判法院。
國際刑事法院只能對個人的4種罪名提起訴訟,該機構有120多名成員國,英法德等歐洲國家均爲成員國,可是以色列、美國、俄羅斯、中國等國家沒有加入。
這也意味著有120多個成員國有義務協助國際刑事法院逮捕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