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礦吃礦!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原副廳長吳月平被公訴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4-07 16:50:39

正義網記者4月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吳月平(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黔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吳月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黔南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吳月平利用擔任貴州省地礦局102地質大隊黨委副書記兼副隊長、黨委書記兼副隊長,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局副局長、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主任、省國土資源廳規劃處處長,貴州省國土資源監察局局長,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級幹部、黨委委員、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查一個月前

曾接受電視台在線訪談

公開資料顯示,吳月平1987年畢業後,曾先後在貴州省地質礦産局106地質大隊、貴州山水旅行社工作。2002年1月,他調任貴州省地質礦産勘查開發局經濟發展處主任科員,一年後任該局102地質大隊副書記、副隊長,後升任大隊黨委書記、副隊長。2007年12月,他開始擔任貴州省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局(執法監察總隊)副局長(副總隊長)。此後,吳月平先後擔任貴州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主任、副總工程師兼規劃處處長等職後,于2017年6月任貴州省國土資源監察局局長。2018年10月至2020年5月期間,他是貴州省自然資源廳保留副廳長級幹部,後在2020年5月開始擔任貴州省自然資源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23年9月6日,吳月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正義網記者注意到,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官網信息顯示,2023年8月8日,吳月平作爲訪談嘉賓,在貴州廣播電視台的在線訪談節目中,談“節約集約用地,嚴守耕地紅線”的話題。

靠礦吃礦,大搞權錢交易!

貴州省紀委監委2024年2月5日通報,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吳月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吳月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棄守政治責任,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違規爲親屬安排工作;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在調查工作中不作爲、亂作爲,違規爲他人擴大礦區範圍提供幫助;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公器私用,靠礦吃礦,將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礦權手續申報、延續、項目承接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吳月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吳月平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來源 檢察日報正義網 | 作者 劉彬

編輯 謝永利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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