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攤面積?已經買了房的人!能獲得補償嗎?回應來了

鐵覽不執著 2024-05-20 06:38:04

最近,一位叫潘亮的購房者表達了對公攤面積的不滿。潘亮是今年初買了一套110平米的商品房,卻發現套內面積卻只有80平米,剩下的這30平米卻都是公攤面積。不僅如此,公攤面積上的物業費等,都要由業主來承擔,這就讓潘亮感到很吃虧。在他看來,自己並沒有享受到公攤面積上任何服務,憑什麽還要繳納這筆冤枉錢?

實際上,不僅是購房者潘亮,現在社會上要求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也是越來越高。所謂公攤面積,就是指樓房裏的那些公共面積。比如,樓道、電梯井、大廳等,這些區域雖然不是每戶人家所擁有,但是也是整幢樓房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這些建築成本最終還是要分攤給每戶購房家庭。

資料顯示,公攤面積是上世紀90年代,由李嘉誠首創,並帶入到國內的。不過,現在不僅是香港早已廢除了公攤面積,即使在其他發達國家,買房也都按套內面積計算。那麽爲什麽社會各界要求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越來越高呢?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個是,公攤面積增加了購房者的買房成本。以購房者潘亮爲例,他購買的房子,産證面積是110平米,實際套內面積只有80平米,這就意味著要承擔30平米的公攤面積,即使是這套房子的單價只有5萬元,業主也要承擔150萬的公攤面積。這無疑推高了購房者的買房成本。

另一方面,公攤面積不透明。現在的公攤面積都是由開發商說了算,並沒有統一的行業標准。如果開發商良心比較好,就少算一些公攤面積,而如果開發商想多賺點錢,就多算一些公攤面積。這意味著,公攤面積就是一筆糊塗賬。所以,社會各界對這樣的公攤面積十分诟病,也就不難理解了。

而面對社會各界強烈要求取消公攤面積的呼聲。一些業內人士也提出了看法,他們認爲:如果取消公攤面積,開發商肯定會把公攤面積建造成本都算在房子單價上,屆時房子單價就會出現大漲。而有了公攤面積,才把過高的房子單價給降了下來。對此,我們認爲這樣的說法經不起推敲,現在全球只有中國內地還在使用公攤面積,其他國家都沒有公攤面積,也沒見這些國家的房價出現大漲的情況。

其實,對于是否該取消公攤面積,新華社在《公攤傷民,矛盾亟需待解》一文中直言不諱地指出:公攤面積確實損害了購房者的利益,這一問題亟待解決。公攤面積的存在已久,但長期存在並不代表它就是合理的。就在之前,住建部也公布了《住宅項目規範(征求意見稿)》,其核心內容是:將來的房屋交易應以套內使用面積爲准。這一規定似乎預示著長期來看,取消公攤面積將成爲大勢所趨。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也宣布取消公攤面積。不久前,廣東肇慶官宣賣房子要按套內面積計價。這是繼重慶之後,第二個全面取消公攤面積的城市。現在問題來了,如果各地都取消了公攤面積,已經買房的人能否獲得補償嗎?

對此,我國的《合同法》也有規定: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不會因爲後續的法規變動而回溯性地影響原有的協議效力。顯然,《合同法》規定了,之前的購房者是無法獲得補償。不過,大家也不用難過,即使將來取消了公攤面積,已經買房的家庭,未來繳納的物業費、取暖費等也都將會按套內面積來計算,不會再把公攤面積算進來了。

0 阅读:0

鐵覽不執著

簡介:感謝大家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