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京城“盜墓第一人”編寫數百頁盜墓筆記!盜挖清代王爺墳!北京警方動用上百名警力、13條警犬抓捕!

漢武帝的夜光杯 2024-03-14 14:29:53

石景山的這片山林,曾經寂靜無聲,人迹罕至,宛如一片遺世獨立的秘境。然而,2020年的一段時間,每當夜深人靜,山巒之間總會傳來一陣陣刺耳的電機轟鳴,仿佛是來自地底的咆哮,打破了這片山林的甯靜。

在2020年那個寒冷的12月,警方突然接到了一通報案電話,報案者聲音顫抖,稱在轄區的饒余敏親王園寢內,竟然被人挖出了一個深深的盜洞!這消息如同一道驚雷,瞬間在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中炸響。石景山分局的幹警們,連同考古人員,刻不容緩地趕到了石景山區西北部的五裏坨地區。

因爲這片山坡,在當地人的心中,早已不僅僅是一片普通的山林。他們深知,在這片山坡之下,隱藏著一座不可移動的地下寶藏。那裏埋著饒余敏親王阿巴泰。他是清太祖努爾哈赤的第七子,年少時便隨太祖征戰四方,立下赫赫戰功。康熙三年,他被追封爲和碩饒余敏親王,他的園寢更是被譽爲保存最完好的清代王爺家族園寢。

試想這麽一個完好的家族墓群,如果被一群不法之徒挖開,盜取其中的文物,那將是一場無法估量的損失。

專家們現場勘察,發現這處盜洞竟然有十多米深,洞的盡頭已被回填,墓室內的文物是否安然無恙,成了一個未知的謎團。從現場的種種迹象來看,盜墓者顯然是一個經驗豐富、手法熟練的專業團夥。如果不能盡快將他們捉拿歸案,他們很可能會再次作案,繼續在這片山林間爲非作歹。

與此同時,在海澱蘇家坨地區,也有群衆發現了一個酷似盜洞的深坑。那裏同樣國家級文物和市級文物衆多,是盜墓賊眼中的一塊肥肉。村裏的老人們紛紛議論,說曾經有盜墓賊光顧過這裏,而現在,這夥“摸金校尉”似乎又卷土重來了。

從現場的情況來看,這個盜洞顯然是新的,還未深入到墓室之中。這也意味著,這夥盜墓賊很可能還會再次前來,繼續他們的罪惡行徑。

經過一段時間的潛伏守候,偵查人員發現,這夥盜墓賊的活動規律十分明顯,他們通常選擇在每天深夜時分上山行動,並在淩晨時分下山返回。這些盜墓者的分工十分明確,一部分人專門負責挖掘墓穴,一部分人則負責警戒放哨,確保行動的安全。在周邊各個路口和山頂,都有他們的人員在嚴密監視,以防被外界發現。

終于,在一個大雪紛飛的淩晨三點,一輛白色越野車在半山坡上陷入了困境。不一會兒,六名男子從車上下來,開始推車。他們,正是剛剛挖完盜洞、收工返回的六名嫌疑人。警方通過缜密的偵查,終于在海澱蘇家坨地區發現了那被稱爲“京城盜墓第一人”的李某。

這一次,李某竟然串聯起兩個盜墓團夥一同作案,他們的野心和貪婪,可見一斑。

李某,北京人48歲,身負一個響亮的稱號——“京城盜墓第一人”。這稱號並非空穴來風,而是他多年來在地下世界中摸爬滾打,憑借著過人的膽識和精湛的技藝,積累下的赫赫威名。

李某的眼裏,京城的大街小巷都仿佛變成了藏寶圖,每一塊磚、每一片瓦下,都可能隱藏著千年之前的秘密和寶藏。他得知石景山和海澱蘇家坨兩地“地下有寶”的消息後,便如同獵豹嗅到了獵物的氣息,立刻將這兩條重要的線索分別賣給了老溫和老王。這兩位買家皆是盜墓界的老手,他們聞訊而動,迅速組建起各自的團隊,准備在這片古老的土地上挖掘出深藏的秘密。

然而,他們的行動並未逃過警方的法眼。專案組早已盯上了這群盜墓賊,暗中布下了天羅地網。2021年2月26日淩晨五點,天色尚未破曉,專案組便統一部署,上百名警力、13條警犬如同離弦之箭,同時在朝陽、海澱、門頭溝、石景山等區展開收網行動。李某、老溫、老王等二十余名成員,在警方的雷霆之勢下,悉數落網。

在嫌疑人的暫住地,警方還發現了一本盜墓筆記。這本筆記破舊不堪,但每一頁都密密麻麻地記滿了墓穴知識,從墓穴的選址、構造,到盜墓的技巧、工具,無一不精。這本上百頁的筆記正是出自犯罪嫌疑人劉某之手。劉某雖非盜墓團隊的核心成員,但他對墓穴的癡迷和研究卻絲毫不遜于李某等人。他覺得自己的筆記,不僅是他多年來的心血結晶,更是盜墓界的一份珍貴資料。

在警方的審訊下,李某等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在庭審過程中,這些嫌疑人詳細交代了他們的盜墓動機和經過。據他們所言,原本只是聽聞有同行挖掘過這個清代古墓,便起了貪念,想要嘗試一番,看是否也能有所收獲。戴某春回憶道:“我起初並未親自前往現場,是他們在那裏挖掘,過了幾天我才加入。”他對于盜墓的開始時間已無法確切回憶,但透露是溫某國提供了一部分資金用于盜墓活動。戴某春主要負責後勤工作,如買菜做飯等,偶爾才會到現場看看。

提供資金的溫某國表示:“雖然是我出資,但資金是否全部用于盜墓,我也不太清楚。”他解釋,考慮到盜墓過程中的各種開銷,如餐飲、住宿、交通以及日常生活費用等,他才將錢交給戴某春。對于可能無果的盜墓行動,他也表示有所預期,並接受可能的風險。溫某國還透露,他曾多次勸誡戴某春等人,若長時間未能找到文物,應適時放棄。

許某建則透露,他在盜墓過程中主要負責警戒工作。他描述道:“雖然挖掘了10米之深,但下方全是石頭,並未發現任何文物。”李某則表示,他原本並不知道是在盜墓,只是被雇傭來運土,直到工作幾天後才發現真相。他提到,爲了避開人們的注意,盜墓工作通常都在夜晚八九點開始,直到次日淩晨三四點才結束。他堅稱自己只是被雇傭的工人,期望每天能拿到280元的工資。然而,團夥成員黃某林對此予以否認,他強調盜掘到的文物收益會由所有參與者平分,不存在只拿工資的情況。

他們承認,爲了追求財富和刺激,冒險進行了盜墓活動。然而,最終他們爲自己的貪婪和無知付出了代價,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石景山法院當庭作出判決,戴某春因相關罪行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需支付罰金一萬元。同時,溫某國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許某建也獲刑十個月,罰金同樣爲一萬元。黃某林因犯盜掘古墓葬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罰金一萬元。此外,王某獻、李某、邬某友及高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其中王某獻、李某和邬某友的罰金均爲五千元,而高某的罰金爲三千元。

法院進一步要求這八名被告人共同承擔古墓修複費用共計一萬二千五百元(該款項已繳納),並責令他們在省級及以上媒體上公開向社會公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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