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摸”車被索賠1萬元?成都警方通報回應7大問題

齊魯晚報 2024-05-16 07:50:25

5月12日,有網友稱成都市成華區長融街一老太(羅某)開的吉普越野車被路人(張某某)摸了一下,老太讓其賠償1萬元並打人,相關消息引發廣泛關注。

5月13日,成都公安局成華區分局就此事發布警情通報,稱關于網傳羅某“兒子是市長”“家屬是當官的”“要求賠償一萬元”“被現場放走”等信息,經查均不屬實。公安機關已依法對造謠的張某(男,25歲)、饒某某(男,21歲)予以行政拘留。

5月15日晚,成都成華公安就此事發布警情續報,針對公衆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回應。

通報全文如下:

2024年5月12日16時22分,成華區長融街與長融西三路路口發生一起糾紛警情。經我局依法調查處置,當事人羅某(女,65歲)、張某某(男,41歲)已達成諒解並簽訂《治安調解協議書》。現針對公衆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通報。

一、關于網傳羅某“兒子是市長”的調查情況

我局通過依法核查羅某相關信息,走訪其親屬、同事和詢問羅某本人,已查明:羅某爲我市某社區醫院退休醫生,沒有子女,本人及其親屬無政府相關部門任職或從業經曆;經詢問當事人張某某及現場證人,羅某未在現場說過“兒子是市長”“家裏是當官的”等言語。

二、關于網傳羅某“要求賠一萬”“打對方耳光”的調查情況

經調取監控、詢問當事人張某某及現場證人,已查明:事發時羅某系一人駕車,無他人同行。羅某在現場及後續處置中一直要求張某某賠禮道歉,未提出任何金額的賠償要求,也無打耳光行爲。

三、關于網傳“張某某被警方铐走”“羅某被放跑”的說明

民警到達現場後,依法要求當事雙方到派出所配合調查。因張某某處于酒後狀態,拒不配合、多次推搡民警,先後4次執意離開現場。16時52分,經多次口頭傳喚無效後,民警依法對張某某強制傳喚。隨後,在民警依法將羅某帶回派出所過程中,遭到部分現場群衆阻撓,經民警反複勸說,並邀請2名群衆一同前往派出所見證,17時35分,民警依法將羅某帶回派出所。

四、關于網傳“民警組成人牆保護車”的說明

羅某被帶回派出所後,因部分群衆阻攔,其車輛被滯留現場。民警在現場勸離圍觀群衆時,有個別人員推搖涉事車輛。爲防止事態升級,現場警力依法對涉事車輛進行隔離。

五、關于網傳“羅某車輛涉嫌套牌”的說明

經交警部門核實:羅某車輛爲2022年1月6日選號登記上牌,網傳某商業平台上的信息爲該牌照此前所屬車型,平台數據未實時更新,“套牌”傳言不屬實。

六、關于網絡質疑擋泥板劃痕位置的說明

經調查,羅某車型爲一越野車,羅某自稱有劃痕的地方實爲右後方車輪輪眉(即車輪上方的弧形擋板,俗稱擋泥板)上部。

七、關于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相關違法人員的通報

經查,違法行爲人張某(男,25歲)于18時許到達現場,在未目睹經過、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通過網絡社交平台發布“老太太給了幾巴掌”“司機是個老頭”“讓小夥子賠一萬”“老頭子老太太放走了”“老太說兒子是市長”等不實言論,造成不良影響;違法行爲人饒某某(男,20歲)在未目睹經過、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通過網絡社交平台進行直播,散布不實言論,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依法對二人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另針對在處置現場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行爲人黃某(男,44歲)、唐某某(女,35歲)、柯某某(女,41歲)、馬某某(男,23歲)、李某某(男,25歲),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相關規定,依法對上述五人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警方提示:對于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爲,公安機關將堅持“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查處。請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保護公民個人隱私,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環境。

圖源:成都成華公安

此前,據成都成華公安5月13日發布的警情通報,該事件發生于5月12日16時16分。

當時,張某某酒後路過長融街時,觸摸敲打停靠在路邊的一輛黑色JEEP越野車,被車主羅某發現後口頭制止,隨後張某某繼續往前行走。羅某檢查車輛後發現車輛右後方擋泥板有劃痕,便立即駕車至長融街與長融西三路路口追上張某某。

圖源:視頻截圖

羅某質問張某某將其車輛劃傷並要求其道歉,遭到張某某否認,兩人隨後發生口角、相互指責謾罵,進而發生抓扯。

民警到達現場後,准備將張某某、羅某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處理時,張某某拒不配合、執意離開,民警依法進行口頭傳喚無效後,強制將其帶離現場。民警准備將羅某及其車輛一並帶回派出所時,因現場聚集大量圍觀群衆無法順利駕車離開,17時35分,民警駕駛警車將羅某帶回派出所。

之後,張某某和羅某協商達成諒解並簽訂《治安調解協議書》。

(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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