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理說丨在買房路上“狂飙”的住建局長

閩南網 2024-03-21 11:00:40

編者按:

按理說,入黨時宣誓對黨忠誠的他們,不該背離初心、忘卻使命;

按理說,獲得提拔晉升被委以重任的他們,不該以權謀私、貪圖享樂;

按理說,接受過教育警示的他們,不該明知故犯、以身試法;

但行差踏錯的人生沒有那麽多“按理”,一著不慎便成了悔之晚矣的那個“案例”……

爲深入貫徹落實省紀委十一屆六次全會關于牢固樹立以查辦案件貫穿聯通“三不腐”一體推進的工作理念,做深做實做細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讓黨員幹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覺悟而不想,2022年3月29日起,“廉潔四川”網站、微信公衆號推出《“案”理說》欄目,切實推動以案釋紀、以案說法、以案警示。

敬請關注。

甘孜州白玉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原局長 葉志國

【案例】

葉志國,男,漢族,1979年10月生,四川渠縣人,曾任甘孜州白玉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縣人民政府駐康定辦事處主任等職務。2023年8月,接受白玉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10月,葉志國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3年12月,葉志國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案情】

“回憶起爺爺退休後‘掏空家裏六個公職人員的錢包’仍買不起一套房的辛酸、兒時父親去世後寄人籬下的酸楚、妻子生下孩子後沒有房子去娘家坐月子的苦澀,這一切都使我對房子有了執念,認爲只有房子,才能帶給我安全感。隨著手中權力越來越大,收受的錢越來越多,我就想多買兩套房子,把錢換成房子才安心。”留置室內,葉志國緩緩道出“纏繞”自己一生的心結。對買房的病態偏執,使這位原住建局長如一輛失控的賽車,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狂飙”。

心生執念,購房心魔始作祟

葉志國出生在一個物質貧困但精神富足的家庭,受父輩影響,他從小就發奮學習,立志長大後建設家鄉。2000年10月,學有所成的葉志國回到白玉縣,成爲了一名基層幹部,憑借過硬的專業素養和組織的精心培育,他一步步走到了縣住建局“一把手”的位置。

隨著葉志國職位越升越高,“尋機”趕來的商人“朋友”越聚越多,他們“貼心”地跟隨在葉志國左右,唯其馬首是瞻,這極大地滿足了葉志國的虛榮心。看到商人老板燈紅酒綠、紙醉金迷的生活,葉志國回憶起曾經居無定所的窘境,心想如今沒讀過書的商人老板能夠住大房子、坐豪車、出入高檔餐廳,而自己辛苦工作攢下的積蓄卻買不起一套寬敞一點的房子。巨大的心理落差使他的價值觀開始扭曲,他不禁思考,如何才能賺更多的錢,換更大的房子。不久,老板鄭某的拜訪似乎爲他帶來了解決問題的“完美答案”。

“第一次收錢時,一個姓鄭的老板到辦公室來找我,他從包裏拿出15萬,說是感謝我在項目上的關心和支持,當時推辭了很久,老板放下錢就走了。錢在我辦公室櫃子裏放了兩個月,本想找個合適的機會退給老板,但想到即將要交付的房款,最終貪欲戰勝了理智,僥幸占據了上風……”收下的第一筆“好處費”,葉志國用于支付了部分房款,這極大地減輕了他購房的壓力。

嘗到“甜頭”的葉志國,仿佛找到了圓夢“捷徑”,他開始來者不拒,心安理得地收受商人老板們的“好處費”,一次次觸碰紀律底線,逾越法律紅線。2013年至2022年,葉志國違規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紅包禮金多達50余次,悉數用于購買房産。

欲壑難填,瘋狂購房爲心安

因家庭人口較多,葉志國購買的第一套商品房已無法滿足其生活需求,“換大房”迫在眉睫,但是房款又從何而來?這一次葉志國果斷將目標瞄向了手中的權力。

2016年4月,葉志國開始擔任白玉縣住建局長,同時兼任白玉縣項目促進中心主任,管理衆多重大項目。商人範某爲了能在工程項目領域得到葉志國的幫助,主動提出將名下價值140萬元的3間鋪面以50萬元的價格轉售給他,葉志國也心領神會,爲範某在工程項目招投標、資金撥付等方面大開方便之門。至此,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在葉志國眼中徹底淪爲可供交易的商品。

價值觀扭曲的葉志國膽子越來越大,收錢越來越多。在購房欲望的驅使下,葉志國通過爲他人在工程項目招投標提供便利等方式賺取“好處費”,先後購買了數套房産。經查,2016年至2020年,葉志國利用手中職權在20余個工程項目的招投標、資金撥付、協調管理等方面爲範某等6名商人提供便利,先後收受“好處費”260余萬元,盡數用于購房、購買車位、房屋裝修等。

被房所縛,罪行難掩終成空

2021年、2022年隨著白玉縣委原書記康光友、原縣長阿央鄧珠相繼落馬,葉志國變得惶惶不可終日,唯恐東窗事發。他主動與商人老板斷了來往,長期在家不出門,幻想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抹掉”其違紀違法的事實。

2023年3月,葉志國打聽到與自己有利益往來的商人沈某已被留置,徹底成了“驚弓之鳥”。因擔心罪行暴露,他耍起了“小聰明”,同妻子協議離婚,將名下房産和資金轉移到妻子名下,期望利用“假離婚”保全“辛苦”購來的房産。

同年8月,白玉縣紀委監委核查相關問題線索時發現葉志國存在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遂對其采取留置措施。面對組織的審查調查,他一度保持鎮定,以爲已做好“萬全准備”。然而讓葉志國沒想到的是,最終使他伏法的,恰恰是“辛苦”購來的房産——審查調查組通過查閱房産信息,順藤摸瓜查實了葉志國違法犯罪的事實。

“爲了買房,爲了填補心中欲望,爲了所謂的‘安全感’,我失去理智,失去自由,自己買的房子,沒有住過一天,沒有享受過一天,就走進了牢房。”葉志國病態偏執的“狂飙”人生,終究迎來了慘淡的“落幕”。2023年12月,因犯受賄罪,葉志國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案說】

房,因承載著愛,才被稱之爲家。葉志國購房的目的,早已與購房的真正意義背道而馳。昔日葉志國作爲白玉縣不可多得的專業人才,被組織寄予厚望,理應擁有幸福美滿的人生,但他卻在欲望和利益面前,忘記了共産黨員的身份,忘記了當初的理想和誓言,變爲濫用手中權力斂財的“購房局長”,親手將自己的人生改寫,最終淪爲受人唾棄的階下囚,令人唏噓。

葉志國案給我們敲響了警鍾,作爲公職人員,要強化黨性修養、常思貪欲之害,進一步築牢思想“防線”,堅決做到不踩“紅線”、不觸“雷區”、不越“底線”。面對利益誘惑,要堅守初心、保持定力,始終做到秉公用權、依法行權。須知,只有用正當收入購買的房産,住的才使人安心。

——白玉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

彭陳節

來源:廉潔四川,作者:婧瑜 小浩 澤仁卓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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