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獲刑!烏當法院集中宣判一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刑事案件

貴陽網 2024-05-13 15:56:44

近日,烏當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集中宣判了3起影響社會治安重點犯罪案件,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拘役二個月至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不等,並處相應罰金。

案件一:

金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

金某某,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23年4月,被告人金某某在明知他人系實施犯罪所得的贓款,仍將自己的銀行卡、手機及對應密碼、身份證提供給他人使用,多次提供刷臉認證並在現場等待。經查,上述銀行卡收取、轉移非法資金共計人民幣26萬余元,其中包括查證屬實的周某某等十九名被害人被詐騙資金共計人民幣4萬余元。被告人金某某非法獲利人民幣7500元。

案發後,被告人金某某在接到公安機關要求配合的電話後,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並主動退賠被害人部分經濟損失。

案件二:

林某某犯詐騙罪一案

林某某,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被告人林某某自2023年3月至10月期間,明知上線通過刷單返利的方式從事詐騙活動,仍然在自己家中按照上線要求加入飛機聊天軟件中的刷單返利群,通過掃描上線發送在群內的收款二維碼向被害人進行掃碼返利,幫助上線以小金額的返現引誘被害人相信掃碼返利的真實性,獲取被害人信任後,誘導被害人加大投入至最終被騙。上家通過虛擬貨幣平台“OKPAY”向被告人林某某支付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5000元。經查證,被告人林某某通過上述方式向被害人黃某某微信返利三筆,致其陷入錯誤認識後加大刷單金額,被騙人民幣 217876.8元。

案件三:

楊某某、孫某某犯盜竊罪,鄧某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

楊某某,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八千元;孫某某,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鄧某某,依法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楊某某、孫某某在高速路段利用無人看守之機,多次至貴陽市區內多段高速路段盜竊工地上堆放的鋼模板、鋼筋、鋼管等建材,事後將所盜贓物運到被告人鄧某某經營的廢品收購站銷贓10200元。經查證,被告人楊某某盜竊七次,盜竊金額合計25575.1元,被告人孫某某盜竊四次,盜竊既遂11582元,盜竊未遂一次,未遂金額3900元。被告人鄧某某向楊某某、孫某某收購鋼筋頭子、鋼模板、槽鋼架子等贓物四次,掩飾、隱瞞犯罪所得金額合計10200元。

庭審中,5名被告人均自願認罪認罰,並有悔罪表現等情節,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後語

國以安爲甯,業以安爲興,民以安爲樂。下一步,烏當法院將深耕審判主責主業,堅持能動司法,創新工作舉措,依法從嚴從快懲處賭博、盜竊、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行穩走遠平安建設、法治建設的堅實步伐,著力打造護航人民幸福安康的法治環境,以司法之力守護萬家燈火。

來源:烏當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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