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烏幹達頒布了全球最嚴酷的反LGBT法案,規定同性關系可判處終身監禁,“嚴重的同性行爲”可判處死刑。
該法案遭到了烏幹達LGBTQ群體和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去年12月,兩名來自烏幹達最高學府麥克雷雷大學的法學教授向烏幹達憲法法院對該法案提起了司法挑戰。他們認爲,反LGBT法案侵犯了憲法中規定的人的基本權利,包括不受歧視的權利和隱私權等。
4月3日,烏幹達憲法法院正式對本案做出了判決,下令駁回了原告的訴求。
法庭認爲,該法案的部分條款侵犯了健康權,並且“不符合健康權、隱私權和宗教自由權”,但並未廢除或暫停該法案。
烏幹達副首席法官理查德·布特拉(Justice Richard)在判決中稱:“我們拒絕全面廢除2023反同法案,我們也不會對其發出永久性禁令。”
烏幹達LGBTQ權益組織稱,法庭的判決將加劇該國LGBT+社群遭受的人權侵犯。公益組織Colored Voice Truth to LGBTQ的執行主任史蒂文·卡布耶(Steven Kabuye)在X上寫道:法院的判決打開了潘多拉的魔盒,將把烏幹達LGBT+群體的生活推向更加黑暗的境地。”
在非洲54個國家中,有30多個國家將同性關系定爲犯罪行爲。許多非洲人認爲,同性關系是來源于國外的一種行爲,而不是一種性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