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0名!河北1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

長城網 2024-05-23 10:31:08

定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爲加強定州市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8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單位

市教育局、市衛健局、市紀委監委、中共定州市委、市文聯、市委統戰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科工局、市交通局、各鄉鎮(街道)等部門所屬事業單位。

三、招聘人數

定州市2024年度擬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80名,各招聘崗位、招聘數量、資格條件等內容詳見《定州市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5月30日至2006年5月30日期間出生);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30日至2006年5月30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40周歲以下是指1983年5月30日至2006年5月30日期間出生,45周歲以下是指1978年5月30日至2006年5月30日期間出生)。

3.具有河北省常住戶籍或高考生源地爲河北省的其他人員。戶籍以報名首日(2024年5月30日)戶籍所在地爲准。“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可視爲具有其服務地、服役地戶籍;報考者配偶、父母、嶽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戶籍的,報考者可視爲具有河北省戶籍;對隨軍家屬不設常駐戶籍限制(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醫院崗位不限戶籍)。

4.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曆、學位、專業和其他要求等相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國外留學生須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曆學位認證書。普通高等學曆教育非在職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7月底前畢業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曆的人員,須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曆、學位認證。

6.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曆學位獲得者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致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9.專業參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

10.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二)相關崗位資格條件說明

1.崗位信息中“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包括以下人員:

(1)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取得普通高等學曆教育學曆學位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4)參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兩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後(含複學畢業)兩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2.“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參加定州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人員(含2024年服務期滿),以及當年服務期滿定州戶籍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3.“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以下兩類人員:一是從定州市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學曆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學期間從定州市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後複學,取得普通高等學曆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曆的退役士兵。

4.“服務冬奧大學生志願者”是指:2024年應屆畢業生中服務冬奧會、冬殘奧會的大學生志願者。

(三)下列人員不在招聘範圍內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現役軍人;

4.我市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擬定于2024年5月21日,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發布。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與資格初審時間

報名時間:2024年5月30日9:00至6月5日17:00

繳費時間:2024年5月30日9:00至6月6日17:00

實行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網址: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

3.網上報名的基本程序

(1)應聘人員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具體條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並同意《誠信承諾書》,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3)網上報名須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申請“報名號”,並預選應聘崗位,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後才能登錄報名系統,進行信息填寫和提交審核。報名號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二者均務必牢記並保管好。

(4)規範填寫和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清晰證件照電子版),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後才能進行繳費操作,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5)應聘人員“提交審核”後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進行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複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後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信息,可直接進入繳費程序。繳費按照網上提示步驟進行支付,報名考務費100元。繳費完成後請重新登錄報名系統,確認繳費是否成功。

(6)應聘人員務必牢記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打印《筆試准考證》時間、資格複審時間、面試時間、體檢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爲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特別提示:鑒于以往報名、繳費情況,建議不要最後一天報名及繳費,並關注是否審核通過、繳費成功。

(7)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包括:建檔立卡脫貧家庭應聘人員和城鄉低保家庭應聘人員。退費具體流程爲:先行報名繳費→提交審核材料→審核通過→退費。退費具體辦法:建檔立卡脫貧家庭應聘人員將本人身份證和原扶貧手冊拍攝爲照片格式(含戶主和本人信息的內容要清晰可見);城鄉低保家庭應聘人員將本人身份證和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拍攝爲照片格式(含戶主和本人信息的內容要清晰可見),在考試報名結束前連同本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和相關證明材料照片發送至電子郵箱:dzszpb2589823@163.com。經審核符合減免條件的,報名考務費將于報名結束後30個工作日內原途徑返還至繳費賬戶。

4.開考比例。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部分崗位含在定州市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國家基層服務項目期滿人員,服務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大學生志願者和大學生退役士兵相關崗位不低于2:1,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筆試

1.打印《筆試准考證》。應聘人員完成網上報名後,請于6月26日9:00 後登錄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打印《筆試准考證》,筆試考試具體考點和要求詳見《筆試准考證》。

2.筆試時間爲2024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

具體安排:

教育類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專業能力測驗》;醫學類包括《公共基礎知識》+《醫學專業能力測驗》;綜合類包括《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

《公共基礎知識》爲公共科目,滿分爲100分,教育類專業科目爲《教育專業能力測驗》,滿分爲100分,醫學類專業科目爲《醫學專業能力測驗》,滿分爲100分,綜合類專業科目爲《職業能力測驗》,滿分爲100分。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兩科合並爲一張試卷,共計150分鍾。筆試成績爲以上兩科考試成績之和,滿分爲2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請于7月12日後登錄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查詢。筆試成績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招聘辦確定。

面試人選名單依筆試成績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由高分至低分,各崗位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或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並列的一同進入面試。

(三)資格複審

面試前,由市招聘辦組織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條件複審。資格複審時間:2024年7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具體複審地點詳見資格複審公告。

資格條件複審時,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提供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執業(從業)資格證、規培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職稱證)、師範類專業證明(職教中心專技崗、幼兒園教師崗位除外)、工作經曆及社保繳納證明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和複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協議書。“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冬奧會大學生志願者”崗位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若發現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嚴重弄虛作假的要追究責任。資格複審不合格出現的比例內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面試

1.面試時間

教育類考生面試時間定于2024年7月27日。醫學類和綜合類考生面試時間定于2024年8月3日。請考生于面試前3天,登錄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打印《面試通知單》,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以《面試通知單》爲准。

2.面試方式

報考教育類中學教師崗位(含職教中心專技崗位)的應聘人員,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爲現行中學(含職教中心)教材,答辯是考官提出問題,由應聘人員現場作答。試講和答辯時間總計不超過15分鍾。

報考教育類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爲現行小學、幼兒園教材,試講時間不超過8分鍾。

報考醫學類和綜合類崗位的應聘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時間不超過8分鍾。

報考衛生中等專業學校、婦幼保健院兒童康複專技崗的應聘人員,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的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爲現行衛生中等專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教材,答辯是考官提出問題,由應聘人員現場作答。試講和答辯時間總計不超過15分鍾。

樂器、體育器材、書籍、輔導資料、手機等物品均不得帶入考場。

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爲60分,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入選。

面試成績每半天張貼于面試考點學校門外。

3.總成績合成

面試滿分爲100分,占總成績的50%,面試測試全部結束後公布總成績,考生總成績在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2×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五)體檢

總成績按“蛇型”分組後的面試組排序,分別使用“蛇型”分組分配的招聘計劃,並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名單將在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體檢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選崗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市招聘辦會同主管部門組織考察,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個人檔案材料及相關證件的真實性進行審查。被考察人員應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其他相關材料。

統一進行選崗,按各崗位面試分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選擇相應的招聘崗位。同崗位不同組同名次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進行選崗。

(七)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情況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員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

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視爲自動放棄。

新招聘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新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正式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爲5年(含試用期)。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1.參加考試時,考生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或《社保卡》《筆試准考證》或《面試通知單》方能進入考場。

2.擬聘人選在考察、體檢、選崗等環節産生的崗位空缺,從本崗位面試分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進行遞補,公示後不再遞補。

3.遇有總成績出現並列的,按以下順序確定:退役士兵(大學生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隨軍家屬,殘疾人,學曆(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

七、紀律與監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嚴肅招聘紀律。對有下列違規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僞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考生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其他應當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的違紀違規行爲。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規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招聘管理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察考核、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爲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存在弄虛作假行爲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爲,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市紀委監委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六)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市紀委監委電話:0312—2313140

(七)政策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電話:0312—2589823

市教育局電話:0312—2105623

市衛健局電話:0312—2560358

重要提示: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如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調整,將在定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請廣大應聘人員隨時關注。

2024年5月21日

附件1:定州市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

附件2:定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招聘)考試大綱(試行)

來 源:定州融媒

責編:房淑婧 陳兆月 張曉靜

編輯:吳雲歡

0 阅读: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