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名單
(2024年5月13日邢台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魏華北爲邢台市水務局局長。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免職名單
(2024年5月13日邢台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免去王春耀的邢台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滄州
任丘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公告
(2024年5月11日任丘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24年5月11日,任丘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任免名單如下:
任命:
李岩峰爲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邊瑞棟爲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馮晶晶爲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陳曉亮爲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婷婷爲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寇國明爲市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麗娟爲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史翔宇爲市人大常委會城鄉建設和環境資源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倩爲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王月娥爲渤海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主任;高愛輝爲中華路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主任;劉傑爲會戰道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
董全樂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尹寶峰會戰道街道人大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丘市人大常委會
2024年5月11日
任丘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免公告
(2024年5月11日任丘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24年5月11日,任丘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任免名單如下:
決定任命:
王海鵬爲任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姚勝利爲任丘市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局長。
決定免去:
王恩奎任丘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任丘市人大常委會
2024年5月11日
任丘市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命公告
(2024年5月11日任丘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24年5月11日,任丘市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任命名單如下:
任命:
馮蕾爲任丘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任丘市人大常委會
2024年5月11日
海興縣人大常委員會任免職人員名單
(2024年5月11日海興縣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任命:
高鴻超爲海興縣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
張金樹爲海興縣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
田紅梅爲海興縣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
高鴻超的海興縣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張金樹的海興縣人大常委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田紅梅的海興縣人大常委會法制和社會建設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決定任命:
李修彪爲海興縣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局長;
耿飛爲海興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郭輝爲海興縣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局長。
決定免去:
耿飛的海興縣發展改革和科學技術局局長職務;
郭輝的海興縣行政審批局局長職務;
張世鋒的海興縣鄉村振興局局長職務。
任命:
劉立志爲海興縣監察委員會委員。
張家口
張家口市橋東區人民政府關于宋志龍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
(根據中共張家口市橋東區委東區幹字〔2024〕21號文件通知)
任命:
宋志龍同志任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張躍霞同志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苗立雨同志任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徐建明同志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梁亞森同志任區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翟海文同志任區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副局長;
李強同志任區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苑雨歌同志任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楊娜同志任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試用期一年);
門英俊同志任區應急管理局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試用期一年);
栗明颢同志任市智慧交通研究院副院長。
免去:
梁正同志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臧雪松同志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武文靜同志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職務;
張洪建同志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職務;
李軒同志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職務;
李鵬同志區司法局副局長職務;
陳麗婷同志區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趙淑娟同志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職務;
孟祥斌同志區衛生健康局副局長職務。
因機構改革:
安明喜同志的原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翟海文同志的原行政審批局副局長職務,夏佳同志的原行政審批局副局長職務自然免除。
秦皇島
昌黎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公告
(第一號)
2024年5月11日,昌黎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接受:
李一波同志辭去昌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報昌黎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備案。
現予公告。
昌黎縣人大常委會
2024年5月11日
昌黎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公告
(第二號)
2024年5月11日,昌黎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任命:
張文斌同志爲昌黎縣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主任。
現予公告。
昌黎縣人大常委會
2024年5月11日
昌黎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公告
(第三號)
2024年5月11日,昌黎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任命:
杜大明同志爲昌黎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趙林濤同志爲昌黎縣數據和政務服務局局長;
楊學兵同志爲昌黎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局長。
決定免去:
李鴻飛同志的昌黎縣發展和改革局局長職務;
趙林濤同志的昌黎縣行政審批局局長職務。
現予公告。
昌黎縣人大常委會
2024年5月11日
昌黎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公告
(第四號)
2024年5月11日,昌黎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任命:
佟德龍同志爲昌黎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孫學東同志爲昌黎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劉台莊人民法庭庭長;
邵振南同志爲昌黎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郝興昆同志爲昌黎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顧永軍同志的昌黎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劉台莊人民法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孫學東同志的昌黎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現予公告。
昌黎縣人大常委會
2024年5月11日
來源|河北新聞網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