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南京一名男子幫扶酒後騎車摔倒的老人,反遭老人及家屬誤解。
據悉,5月14日晚,江蘇南京一老人醉酒摔倒在地,滿臉是血。一男子好心攙扶起老人,但老人當時神志不清,誤以爲是男子撞倒自己。
視頻中,老人的兒子態度囂張,絲毫沒有半點感激,反而出言不遜,指責見義勇爲者,要賠償。周邊的人也勸這位見義勇爲者自認倒黴,下次就算有人摔死了,也不要上前幫忙了,這次已經參與了,長個記性。
值得慶幸的是,警方調查後確認男子無責,南京市見義勇爲基金會爲男子頒發見義勇爲獎勵金。而後,老人兒子也是進行了道歉。看似皆大歡喜,但倘若沒有視頻和人證呢?
1. 立法保護: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明確見義勇爲者的權益和保護措施,確保他們的行爲得到認可和表彰。誰主張誰舉證,絕不是讓被告自證清白!一旦證實是誣告必須嚴懲!否則誣告成功有收益,誣告不成也沒懲罰,這就是對犯罪的縱容,更是對良善的打擊。
2. 司法保障:在司法程序中,對見義勇爲者給予特殊保護,避免因誤解、歧視或惡意誹謗而遭受不公正的對待。
3. 物質支持:提供必要的物質支持,如經濟補償、醫療救助、就業指導等,幫助見義勇爲者解決實際困難,提高生活質量。
4. 社會認可: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公衆對見義勇爲者的認識和尊重,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5. 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幫助見義勇爲者維護自身權益,避免因不懂法律而遭受損失或歧視。
總之,維護見義勇爲者的尊嚴和權益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和支持。通過加強法律支持,可以更好地保障見義勇爲者的合法權益,弘揚社會正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最壞的人是當年的那個南京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