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被困直播間,再一次警示:到了對直播亂象嚴加整治的時刻

青鋒看天下 2024-05-24 14:31:22

青鋒

“跳跳舞,錢就來了,不用問爸媽要生活費,那時候我覺得一切都很美好”。當公會和平台以“未滿足合同約定”的兩起官司擺在面前後,這個曾讓安徽某高校表演系的羅莉,才從夢想跌落回現實。中新社的報道證實,這一“被××平台索賠8000萬的女大學生”的親身經曆告訴人們,網絡直播並不像人們看到的那麽光鮮亮麗,其背後鮮爲人知的各種坑,一般人很難透過其被籠罩的光環看清。

一般人看來,“只要有耳機和手機,就可以進行直播”,而且,“不需要打卡,不需要才藝,不需要工作經驗,時間自由”,以及“簽訂合同後還有人負責培訓、引流和資源對接”,似乎大部分人都可以做到。尤其是,一些直播公司還開出6000到8000元的,甚至更高的基礎薪酬,對于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來說,確實具有極大的誘惑力。

但正如人們常說的那樣,天上不會掉餡餅,更不會有免費的午餐,尤其是更不會有太多的機會讓人一夜暴富。除了已經引發網友熱議的“被××平台索賠8000萬的女大學生”蘿莉外,中新社的報道披露,僅湖南商管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炎代理過的主播與公會的糾紛,就近百起。而曾爲MCN機構(專門爲網絡視頻創作者提供服務的機構)提供法務咨詢服務的劉昕稱,“他所在的公司每個月都會處理300個至400個MCN機構與主播糾紛案,其中大多數是大學生主播,他們因違約被機構索賠高額違約金”。說明誤入主播行業而惹上官司的大學生不在少數。

那麽,這些大學生因何會接二連三地走上直播之路,而後又惹上官司難以脫身呢?

有關報道揭出,MCN機構不外乎利用了大學生涉世未深,急于賺錢的心態,在簽訂合同之初,就設好了套路。

一是“合同約定”暗藏陷阱。“被××平台索賠8000萬的女大學生”蘿莉之所以惹上官司,就是MCN以其“未滿足合同約定”對其索賠。

二是“偷梁換柱”。如被招聘平台上招聘主播的信息吸引的大一學生邱念,其簽合同前看到“合同期限爲3年,合同上寫明每天直播5個小時,每個月直播25天”,但“合同簽訂後,她卻被要求每天直播6個小時,每個月直播26天”。尤其是,邱念簽訂合同後,“MCN機構以‘需要到深圳總公司蓋章’爲由把合同收走”,邱念自己手中沒有合同。結果,在直播一年後,邱念因學校課程緊張,無法滿足直播時長要求,被MCN起訴,被索賠13萬多元。

三是“計時機制”藏貓膩。據有關報道,MCN通常會在“‘直播有效天’‘直播有效時長’與‘直播天數’‘直播時長’”這些概念上做文章。MCN機構和大學生簽約的時候,“通常告訴主播一天播6個小時就夠了,可實際上這6個小時是有效時長而不是直播時長”。所謂有效直播,是指直播“需要快速准確地擊中觀衆的情緒,學會接住自己埋下的梗,琢磨自己的話術、妝容、直播場景等”,而不是一般人理解的單純的時間長短。

四是招聘“格式條款中藏風險”。如有關人員所說的“MCN機構的合同往往是格式合同,或者簽訂直播合作協議而非勞動合同”。然後將陷阱藏在合作期限、分配方式等條款中。“如在合作期限一欄中,夾雜協議期滿後自動順延的條款。在直播賬號一欄中,對于直播賬號的注冊和實名認證以及綁定手機號信息等由MCN機構所有,目的是讓主播在違約或者解約後將直播賬號留在MCN公司”等。以及“在收益分配一欄中,MCN公司往往將保底收益的方式轉換爲收益分成模式”。

綜上所述,網絡直播已經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時候了。

此外,青鋒在這裏要對近期引發人們高度關注的第一座對潑天流量說“不”的城市菏澤予以點贊。其及時叫停菏澤南站直播,說明他們在看到代表城市形象的火車站變成了一個“混亂的秀場”後,充分認識到,盡管有可能“一個人帶火一座城”,但其終不能長久的讓流量變成長期“留量”。如“想讓大家吃上最便宜的拉面”的山東費縣的拉面哥程運付,因長期堅持所賣拉面不漲價,讓其本人以及所在地紅極一時,但終歸沒有火上多久,更沒有給當地帶來更大的變化。其結果仍然是塵歸塵,土歸土。

因此,青鋒在此再多說一句,企圖通過網絡直播讓自己爆紅或輕松掘到一桶金的大學生們,也該醒一醒了。在如此多的教訓面前,幻想靠直播爆火的大學生們,要對直播說不!然後一心一意地回歸自己的學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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