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廠支付巨額賠償金!2艘“新”LNG運輸船或將報廢

承基船人 2024-05-07 19:29:51

圍繞第一代韓國型LNG液貨艙技術(“KC-1”)引起的法律糾紛尚未結束,造船商三星重工已經向LNG液貨艙設計方韓國天然氣公司(KOGAS)提起訴訟。

“SK Spica”號

船廠支付賠償金,設計方被起訴要求“買單”

韓國船企三星重工近日表示,由于配備韓國型“KC-1”LNG液貨艙技術的兩艘17.4萬立方米液化天然氣(LNG)運輸船存在設計缺陷且未在合理維修期限內完全修複,三星重工已按照倫敦海事仲裁員協會(LMAA)的仲裁裁決,向船東SK航運(SK Shipping)支付3780億韓元(約合2.9億美元/約合人民幣20.79億元)的賠償金。

但由于三星重工認爲此次糾紛的責任“完全在于KOGAS”,因此決定向KOGAS提起訴訟,並向其索賠約2.9億美元,以追回向SK航運支付的賠償金。

此次糾紛牽涉的兩艘LNG運輸船分別是“SK Serenity”號和“SK Spica”號。SK航運與三星重工于2015年簽訂建造合同,並分別于2018年2月和3月交船。

自2018年交付至2022年10月期間,兩艘新船先後出現天然氣透漏、裂紋、艙體外壁出現結冰現象等問題,並重新返回船廠進行4次維修,費用約爲1000億韓元。SK航運主張,由于液貨艙缺陷維修延遲,該公司已經遭受船舶價值下降、無法運營損失等損害,並在倫敦向三星重工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2023年12月,倫敦海事仲裁員協會以三星重工建造的LNG運輸船液貨艙缺陷且未在合理維修期限內完全修複爲由,裁定三星重工應賠償SK航運約2.9億美元。但該仲裁庭也認爲,三星重工對SK航運因LNG運輸船存在天然氣透漏、裂紋、艙體外壁出現結冰現象等缺陷而無法正常運營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船東索賠超千億韓元,KOGAS設計缺陷被“鑿實”

此外,SK航運還在韓國提起同樣的訴訟案件,聲稱負責設計韓國型“KC-1”LNG液貨艙的KOGAS也應承擔責任,並向其索賠非運營損失115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3億元)。三星重工、SK航運和KOGAS于2019年開始就LNG運輸船的設計、建造和運營提起訴訟。

經過多年拉扯,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46民事庭于2023年10月裁定,KOGAS應向SK航運支付1154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28億元)、向三星重工支付726億韓元約合人民幣3.95億元)的賠償;駁回KOGAS的索賠要求,並認定其設計存在缺陷。

“SK Spica”號配備的“KC-1”液貨艙

韓媒報道稱,三星重工和KOGAS此前曾討論收購兩艘存在液貨艙缺陷的LNG運輸船,但由于意見分歧而未能達成協議。據一位熟知此事的造船業內部人士透露,在雙方談判期間,KOGAS堅持要求與三星重工共同承擔船舶損失,包括已經發生的非運營損失。但三星重工認爲,即使KOGAS有責任分配航運路線,分擔損失也是不合理的。

三星重工相關人員表示:“仲裁裁決是針對KC-1 LNG液貨艙缺陷導致船舶價值下降的損害賠償,韓國法院已將KOGAS認定爲100%責任人,因此公司完全有信心追回全部索賠金額。”

港口拒絕停泊,2艘“問題”LNG運輸船面臨拆解

關于“SK Serenity”號和“SK Spica”號的最新動向,韓媒報道稱,兩艘船已于近日抵達馬來西亞沙巴州聯邦領地納閩島,正在進行長期停泊程序(船舶停止運營後抛錨或停靠)。

據稱,SK航運預計將在三個月後出售這兩艘“問題”LNG運輸船,而這正是相關行政程序所需的時間。截至目前,兩艘船從未進行過一次商業運營。

據了解,馬來西亞納閩島是著名的船舶停泊點。當航運經濟惡化時,該地區沿海水域的大型船舶數量就會增加,船東將無法進行商業運營的船舶送至該地區,以低成本進行維修,隨後再出售給二手船東。其中大多數船舶會被送往位于孟加拉國或印度的拆船廠,在拆解後作爲廢金屬賣掉。

航運業預計,SK航運配備韓國型“KC-1”LNG液貨艙技術的兩艘LNG運輸船最終將面臨報廢。由于存在設計缺陷,沒有港口願意讓其停靠。天然氣出口大國澳大利亞表示,在問題得到解決之前,將拒絕“SK Serenity”號和“SK Spica”號進入該國任何港口。有報道稱,中東國家甚至沒有回應有關進入港口的詢問。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韓國型KC-1液貨艙深陷“囹圄”,但韓國正在著力推進國産第二代LNG液貨艙技術(“KC-2”),並將重點針對“KC-1”存在的缺陷進行改良。2023年5月10日,韓國首艘配備國産“KC-2”LNG液貨艙技術的LNG加注船“藍鯨”(Blue Whale)號命名。相較于第一代韓國型貨艙技術“KC-1”,“KC-2”不僅增強了保溫性,且更易于安裝,在降低LNG蒸發率的同時,進一步提高了經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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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基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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