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人坐別墅電梯不幸身亡,能得到賠償嗎?找賣家還是廠家?

金寶每日說法 2024-04-30 14:20:23

上海一人爲了給外公養老,他們在上海松江區買了一套三層別墅。2022年10月,別墅裝修完畢,一家人住了進來。老人平常就住在別墅三樓。雖然有一些基礎性疾病,但腿腳方便,生活自理能力完全沒有問題。

考慮到80多歲的老人上下樓梯比較吃力,家人裝修時,特地在別墅內爲外公安裝了一台電梯。電梯是在網購平台看到的,就聯系了商家,是代理商來安裝的。據他們說這台液壓電梯的該電梯報價71800元,

他們回憶,當天他們回到家,剛准備摁電梯,忽然聽見電梯裏有很粗重的呼吸音,從電梯門縫往下看,就看到外公摔到了電梯井最下面,也就是負一層的位置。他們馬上去營救,同時也撥打了120。因爲電梯不在負一樓,所以電梯間的門也打不開。我們只好撬開旁邊的紗窗,從裏面把電梯間的門打開,這時候,120的車子也到了。從時間上來說,也沒有耽誤搶救時間。

當時老人還神志清醒,老人說被發現時,自己掉下去約半個小時。然而,當晚8時許,老人在醫院搶救無效身故。死亡證明載明,老人因高墜傷多處損傷死亡。

那麽我們來探討幾個法律問題:私家電梯安全出問題誰該負責?供方和代理商都該承擔賠償責任嗎?電梯事故的賠償標准是什麽樣的呢?今天金寶來進行一點法律解析。

1.首先,如果事故的發生是自己操作失誤,那麽這涉及不到電梯産品侵權責任;

2.如果車主是因爲電梯失控導致了事故,那麽就很可能涉及到産品侵權了!産品方要涉及到侵權賠償責任;

3.如果通過各方面權威機構認定爲産品侵權,那麽從法律上來說,受害者維權的話可以找安裝電梯的代理商的賠,也可以找生産廠家賠,而如果是賣家賠了可以找廠家追償;如果是廠家先賠償了,發現是賣家安裝操作錯誤導致事故的,廠家也可以倒找!這個就是看廠家和賣方各方的過錯了;

來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條 因産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産品的生産者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産品的銷售者請求賠償。

産品缺陷由生産者造成的,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産者追償。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産品存在缺陷的,生産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4.最後一條是其它也安裝過同品牌電梯最關心的問題,如果廠家發現了産品有問題,應當及時召回,如果不這麽做導致問題擴大,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召回費用廠家出!

法律依據:

第一千二百零六條 産品投入流通後發現存在缺陷的,生産者、銷售者應當及時采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等補救措施;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補救措施不力造成損害擴大的,對擴大的損害也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據前款規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産者、銷售者應當負擔被侵權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費用。

5.當然,這個事情法律上的因素還沒有說完,如果廠家明知電梯的設計有毛病和缺憾,還不召回,聽之任之,以後再導致事故發生,那麽應該賠償雙份!因爲要加一分懲罰性賠償!

法律依據: 第一千二百零七條 明知産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産、銷售,或者沒有依據前條規定采取有效補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

6.電梯事故的賠償標准主要取決于事故的等級和造成的損失。以下是一些具體的賠償標准:

一、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八十八條,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由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發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發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發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

二、如果電梯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損害,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爲治療和康複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這些費用是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來確定的。而上海造成死亡的侵權賠償金也有一個大概標准,2023年上海市人身損害死亡賠償金最新標准調整爲1680680元。

三、如果事故導致受害者致殘,還需要賠償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複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複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受害者還可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請求。

原本,住進寬敞舒適的別墅,應當是一段甯靜惬意的時光,讓人得以遠離喧囂,盡享生活的美好。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安裝電梯這一看似提升生活品質的舉措,竟成了悲劇的導火索。電梯的故障或是操作不當,竟讓原本安逸的住宅變成了命案的現場。這一事件深刻提醒我們,無論是豪宅還是普通住宅,設備的安全性都是不可忽視的。住宅不僅僅是居住的空間,更是安全的港灣,任何設備的安裝與使用,都必須嚴格遵循安全標准,確保每一位居住者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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