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旭是一位草書大家。他非常愛喝酒,經常喝得酩(mǐng)酊(dǐng)大醉,並呼喊著奔跑,然後他才拿起筆來作書。
他所書寫出來的作品都是狂草。有時他還發瘋般地用頭蘸墨寫字,清醒以後,他反複觀賞自己書寫的作品,世人稱他爲“張顛”。張旭真草兼擅,他的書法爲時人所喜愛。
有一年,他被派到常熟當縣尉。上任後十多天,有一個老人拿著狀紙來告狀。
張旭了解案情後,作了判決,老人走了。過了幾天,老人又來了,張旭生氣地問老人:“你怎麽能因爲這樣一件小事,再來麻煩我呢?”老人說:“其實,我不是來告狀的。
因爲看到你寫的字是那樣美妙,想收藏它作爲珍品!”張旭聽了,覺得不尋常,就問他爲什麽這樣喜愛書法。
老人說:“我父親活著的時候十分喜愛書法,留下了許多書法作品。”張旭請老人拿來作品觀看,的確是天下難得的佳作。于是,他反複學習、研究,從中明白了許多書法的奧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