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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如果真的沒有可能,說清楚,反而對大家都好。
怕的是,那種模棱兩可的態度。
不刪除,不拉黑,也不回複。
爲什麽會這樣呢。
要不就是人家不打算把事情做絕。
要不就是因爲給彼此留余地。
現在不合適,不代表未來不合適。
說白了,她對你是那種可有可無的態度。
多一個你可以,沒一個你也行。
不打算維護這段感情,隨遇而安的那種。
歸根結底,不夠愛。
但是又想給自己留余地。
如果是真的愛,早就表明態度了。
這個時候,決定權反而在你這裏。
你可以選擇繼續下去,還是離開。
情況就是這麽個情況。
人貴在自知之明。
不要高估了自己,覺得對方非你不可。
要知道,碰到真正愛你的人,是真的把你當珍寶一樣對待的。
才不會遊離不定呢,你說對不對。
看對眼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