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拐走11歲女孩欲讓其當兒媳婦,母子兩人獲刑,網友:判得太輕

孕事 2024-04-02 14:53:19

原創 | 孕事

真的是目無王法啊!

雲南一女子在遇見一名11歲女孩後,竟向其父親提出想帶回老家給自己兒子當媳婦。

父親拒絕後,沒想到該女子竟然直接拐走了女孩。

這竟然是發生在2024年的新聞。

事情發生在去年2月,楊某在遇見剛滿11歲的女孩後,便提出想把女孩帶回雲南嫁給自己兒子張某做媳婦。

之後找到女孩父親,父親直接拒絕。

隨後,楊某聯系兒子,讓其趕過來。

楊某趁女孩獨自在家無人看護時,私自就將女孩帶走,並讓兒子帶回老家。

截至案發,女孩已在張某家中居住了4天。

很難想象女孩在這4天裏是有多麽的害怕。

目前法院宣判,以犯拐騙兒童罪,分別判處楊某、張某有期徒刑2年和7個月。

還是那句話,拐騙一個孩子的後果真的太輕了。

這裏萬幸是女孩最後被救出來了,如果沒有救出,等待女孩的會是什麽?

是暗無天日的囚禁,是被逼迫結婚生子,真是想想都可怕。

很多網友看了新聞也都是紛紛表示:

“真的判太輕了。”

“這是對待犯罪分子嗎,這種犯罪對家庭是一種精神最大的傷害。”

“拐個小女孩,只要判2年或7個月。代價這麽輕,會鼓勵許多人去同類犯罪。”

“拐兒童應該無期或死刑,試想一下,要是沒找回來這個女孩,女孩及家庭會多痛苦。只判兩年7個月,出來後繼續犯案可能性不小。”

“:這樣惡劣的罪行,只分別判兩年、七個月,太輕了,怎能震攝犯罪份子。”

“女孩二十年都忘不了這次傷害,這對戀童癖進去吃吃公糧一年半載就出來了。”

網友的氣憤是可以理解的,這樣的輕判對人販子來說,真的起不到威懾作用。

當下也只能呼籲加重對拐騙兒童罪的懲處了。

唯有嚴懲拐賣、拐騙兒童罪,才能起到震懾作用!

同時孕事媽也要提醒家長,一定一定要看護好孩子,因爲現在的人販子依舊猖狂。

女童獨自玩耍險被陌生男子捂嘴拽走

家長當心,警惕人販子新套路

還記得前陣子的新聞嗎?

福建泉州,一女童獨自在家門口玩耍。

玩耍時,一中年陌生男子上前試圖把女童捂嘴帶走。

萬幸孩子發現不對勁後,立刻轉身往家跑,同時大聲呼救。

媽媽聽到後,大聲回應並下樓查看,男子隨後離去。

還有在廣西南甯,一女子當街搶小孩子。

孩子父親說:有一個女子突然從草叢裏走出來,直接搶我大女兒,我立刻把她拉開。

“她還制造捉小三的假象,沒人敢上前制止。”

這種情況旁人都不好插手。

幸好這位父親反應及時,將女子當場制服。

如果當時只是媽媽帶著孩子,或者是年邁的老人帶著孩子,遇到當街搶人又沒人上面幫忙,真的是非常可怕。

在社交平台上,也有很多網友分享了自己遇到的危險經曆。

“現在人販子換套路了,說家長是人販子,然後幾個人控制你,趁亂就把孩子抱走。”

“我曾親眼看見假裝孩子爸爸搶小孩的,開始以爲是兩口子吵架,孩子媽媽都崩潰了。”

“我朋友公園遇到人販子,好在是孩子奶奶及時趕到,不然後果不堪設想。”

爲了不讓人販子有機可乘,對孩子伸出魔爪,家長們一定一定要小心。

人販子最常見的7大套路

家長們一定要警惕!

曾經在網上看到過一段人販子的眼裏言論:

其實拐賣孩子比你們想象得更簡單,只要看到孩子自己一個人,尤其是著急找爸媽的,直接過去說我是你爸媽的朋友,找不到他們了吧?

我知道他們在哪兒,我領你去,然後再給孩子一根棒棒糖,大部分孩子都會跟著走。

作爲家長,看到這番言論真是怒不可遏,可不能否認的是,拐賣兒童的悲劇確實從未停止,人販子就藏在我們孩子身邊。

孕事媽整理了人販子最常用的7大作案手段,家長們一定要提高警惕:

第一:假冒熟人

年幼的孩子非常單純,狡猾的人販子會用“我是你爸爸媽媽的朋友,他有事了,讓我帶你去xx地方”這種話術,來取得孩子的信任,繼而實施誘騙。

一些不相熟的“熟人”也需要警惕,之前就有新聞報道,有小孩被租客拐走。

第二:用物質利誘

人販子會有糖果、玩具、電子設備、寵物、小孩等爲誘餌,吸引小孩。

12月6日,電影《親愛的》裏,張譯飾演的人物的原型孫海洋,時隔14年,終于找回了被拐的兒子孫卓。

14年前,年僅4歲的孫卓就是被人販子用糖果騙走:他丟一塊,小孩就撿起來,就這樣一塊一塊拿糖果把孩子哄走!

最可怕的是,人販子還會用孩子來拐孩子。

廣州2歲男童小傑就是人販子讓自己的女兒和小傑玩,邊玩邊走,進而拐騙。

第三:盜竊搶劫、角色扮演

一些比較猖狂的犯罪分子,會趁著大人看管不嚴,或者尋找老人或媽媽單獨看管孩子的時候,直接把孩子偷走或搶走。

還有些人販子通過角色扮演抱走孩子,人民日報就曾報道過一則新聞,惠水一女子假扮成護士從醫院偷走了一新生嬰兒。

還有人販子假裝成外賣員,騙孩子跟他下樓拿外賣。

第四:直接動手搶

有些人販子作案動機明顯,盯准孩子獨自一人,或者身旁只有女性、老人弱勢群體時,直接奪走。

在深圳某商場就發生了一起驚心動魄的事件,因爲是節假日商場是人山人海,陳女士和姐姐帶著各自的孩子逛商場。

突然一名男子二話不說抱住小女孩就要走。

情急之下,姐姐一聲大喝“幹嘛”,並死死扯住孩子,待陳女士趕上前來,才奪下了女兒。

男子見作案失敗,留下一句“我是開玩笑的”,就想逃脫,實在是太可怕,也太可恨。

第五:利用孩子的善心

有些人販子會利用孩子的單純、善良,用各種物品哄騙,零食、玩具、寵物、電子産品……這種最老套的點子,是最容易得手的。

某幼兒園也曾舉行過一場防拐騙演練,結果答案大出老師和家長們的預料:面對零食和玩具的誘惑,小朋友的表現大都很不屑,但當記者無意中拿出ipad時,全班36名小朋友,竟然有10名被“騙走”。

還有一些犯罪分子,會利用孩子的單純和善心,讓孩子幫忙帶路、找東西等方式,對孩子進行拐騙。

第六:利用“曬娃”獲取孩子信息

曬娃真的有風險,這不是危言聳聽。

微博上,一位網友曬出來的孩子照片,被陌生男子打印出來,冒充孩子舅舅去幼兒園接孩子。

浙江的一位媽媽,常在網上曬女兒照片,後來有一天,發現有陌生人搭讪4歲的女兒,竟能叫出女兒的名字。

壞人有無數個心眼,TA們可以通過社交圈去鎖定孩子的城市、家庭、住址,掌握孩子的生日,常去的幼兒園,常去玩耍的地方。

第七:用小孩進行拐騙

前陣子@資陽公安的一名特警小哥就分享了人販子拐賣孩子的新套路。

很多網友看了是直呼很可怕。

特警小哥是這樣還原人拐子新招數的:

“你不會以爲現在我們拐人會冒充爸爸媽媽,同事朋友之類的吧。”

“太LOW了。”

“我會直接當著家長的面,把孩子騙走。”

“別不信!”

“我會帶上自己的孩子,裝上吃的喝的玩的,去小區玩,主動找家長套近乎。”

“在自己的小區,自己樓下,家長們的警惕性還會高嗎?”

“我的孩子會帶著目標孩子越玩越遠,等家長發現時,已經太遲了。”

“這時候我會表現的比家長更著急:天呐,我的小神獸,好不容易練到10級......”

“這種情況下,你還會懷疑我嗎?”

這樣的套路真的是讓人防不勝防,家長們一定提高警惕。

孩子的走失,是世上最悲傷的別離,沒有人能承受,所以一定一定要看護好孩子。

願每個孩子都能在爸爸媽媽身邊健康快樂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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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41 28
    2024-04-02 15:31

    真可怕,想想以前多少家庭可能就因爲這個失去了女兒甚至一輩子都沒有再見,才兩年和11個月,太輕了。[狗頭][狗頭][狗頭]

  • 2024-04-03 00:09

    才兩年?!

  • 2024-04-03 06:12

    2年?玩呢?出來還拐

  • 2024-04-04 03:31

    拐賣人口比殺人還嚴重,應該用重典!至少無期徒刑,且不能減刑。

  • 2024-04-02 17:32

    該嚴打了,連水軍一起打。

  • 2024-04-03 04:17

    她兒子97年的, 拐個11歲的小女孩當媳婦[無奈吐舌]

  • 2024-04-02 19:43

    養孩子的家庭必須要聽,農村裏面的那種大齡單身男,孤寡空巢男,真的要小心,要十分小心。有些人心裏扭曲畸形

  • 2024-04-03 22:54

    反動!!!

  • 2024-04-02 19:12

    十年以上才行。判輕。更多:挺而走險

  • 2024-04-02 15:18

    做個壞人成本很低,只需要2年,做個好人太難,失去的太多。

  • 2024-04-03 21:01

    最起碼15年,理想是死刑

  • 2024-04-03 05:27

    拐賣人口,比小偷小摸還不被重視嗎?

  • 2024-04-03 05:01

    這樣的人不適合做法官

  • 2024-04-02 17:30

    判的輕,才總有人敢偷孩子!

  • 2024-04-03 02:36

    就是判的太輕了,才會有人肆無忌憚的以身試法。

  • 2024-04-03 05:00

    第一感覺,判的太輕了

  • 2024-04-02 20:00

    什麽社會,想老婆想瘋,太瘋狂了

  • 2024-04-03 03:32

    兩年七個月?偷個東西比這判的都多吧[捂臉哭][捂臉哭][捂臉哭]

  • 2024-04-02 16:08

    這是不讓人販子做中間商賺差價?

  • 2024-04-02 15:20

    這麽判人販子永遠在!

  • 2024-04-02 22:51

    判的太輕了吧?對這種人應該嚴懲

  • 2024-04-02 18:24

    判刑太輕了,應該嚴判

  • 2024-04-03 00:11

    毀人家一輩子,才判2年。

  • 2024-04-02 21:18

    [捂臉哭][捂臉哭]才2年:?太輕了吧!至少7年以上

  • 2024-04-02 20:21

    你可以34歲找18的,但你不能27歲找11的哇[捂臉哭]

  • 2024-04-02 19:40

    雖然很可惡,但是拐騙和拐賣判罰肯定是不一樣的。

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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