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雕、大鵟、雕鸮、紅隼......烏審旗一人獵捕、收購、出售瀕危野生動物案被判刑

長城網 2024-03-23 01:03:15

2023年4月,鄂爾多斯市烏審旗公安局生態環境食品藥犯罪偵查大隊民警在網絡巡查中發現,有人在快手賬號“詹**”和抖音賬號“淳**”發布馴養鳥類的視頻,經專業人員初步認定,被馴養鳥類爲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雀鷹及蒼鷹。經智慧研判、布控及摸排走訪,確定快手賬號“詹**”和抖音賬號“淳**”的真實身份均爲詹某某。

詹某某指認犯罪現場

缜密安排部署後,辦案人員堅持智慧導偵,用足“線上+線下”“人力+技術”、區域警務合作等資源,精確鎖定犯罪嫌疑人,精准部署收網行動。2023年4月25日,烏審旗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詹某某抓獲,在其家中搜查到鷹帽、鷹踏布、摘窩子、馬蹄形假誘餌、電子秤、彈弓、挂網等獵捕、馴養鷹隼的工具20類40個(套、台),鳥趾甲、鳥腿6對12個。在獵捕現場扣押疑似貓頭鷹死體、疑似鴿子死體各1個,挂網、粘網、自落網、鋼筋等獵捕用具15個。

詹某某獵捕、馴養使用作案工具

經查,2014年至2023年3月,詹某某獵捕、收購、出售野生鳥類21只,其中國家Ⅰ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金雕1只、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蒼鷹、雀鷹、松雀鷹、大鵟、普通鵟、雕鸮、遊隼、紅隼等共19只、“三有”保護動物金翅雀1只。詹某某非法獵捕、收購的野生動物總價值51.53萬元,生態環境損害總價值103.06萬元。

被詹某某獵捕的珍貴野生動物

2024年1月12日,烏審旗人民法院判決詹某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同時責令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來源:平安鄂爾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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