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糧液紙箱裝現金,一半酒一半錢送上門……落馬幹部出鏡忏悔

北京日報客戶端 2024-03-30 13:16:10

3月29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微信公衆號發布《廉播丨貪似火,不遏則燎原》,揭露了德陽市中江縣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縣長鄭常友貪汙腐敗的細節。

膽大妄爲,毫無底線紅線意識

德陽市紀委監委鄭常友專案組成員劉偉:他是少有的,什麽雷池都敢越,什麽紅線都敢踩,六大紀律項項(都)違反(的)一個人。甚至在感覺到組織在調查後,他還在處理好部分受賄款後,主動到紀委來“說清”問題,實際上是假投案、探虛實。

鄭常友曾從軍8年,在“98抗洪”中勇立軍功。早些年,他在轉業到廣漢市住建部門後,又帶著軍人的“魄力”,在負責維穩、拆遷等工作中敢拼敢闖,“好幹部”形象一度深入人心。那麽,這樣一名曾高度自律、陽光正面的幹部究竟又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目無法紀、甘于墮落的呢?答案還要從其第一次收錢的經曆說起。

2011年,鄭常友任廣漢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房地産業管理科科長,在與財大氣粗的房地産開發商打交道的過程中,時常借“老鄉會”名義和老板們聚會打牌、吃吃喝喝。這其中就不乏投機取巧之人。商混老板卓某某爲此借喝茶聊天之機,請托鄭常友介紹工程項目。在鄭常友成功“引薦”後,該年底,卓某某便送上了4萬元“業務費”。

鄭常友:我第一次覺得,這個僅僅是打個招呼,一年下來(就有)4萬塊錢,相當于一年的工資。又想著(與卓某某)是朋友是老鄉,給他介紹一個業務,(錢)拿就拿了,也不會出什麽事情。那是我(違紀違法)的起點。

爲了讓自己心安,鄭常友甚至還自我開脫道“下不爲例”。但千裏之堤,潰于蟻穴,僥幸之心一旦開啓,便失去了第一道防線,注定禍患無窮。此後,鄭常友爲官從政逐漸向金錢看齊,“下不爲例”也逐漸變質成了“講究”收錢方式。在幫老板辦事後,他經常擺出各種姿態,間接告知對方“收現金很低端”。于是老板們投其所好,有的幫他打牌墊付賭資,有的將16萬元現金放在五糧液紙箱中,一半酒、一半錢送去,還有不少以合夥開公司,且不需要其出資及參與經營管理、只分紅等方式,向其變相行賄。

2014年6月,鄭常友已(被)提拔爲廣漢市住建局副局長。商混老板卓某某與其商議,成立了一家擔保公司承攬農民工工資擔保業務,鄭常友分紅比例爲25%。

當時,廣漢市住建局已明確規定應當收取擔保公司保證金,但分管該業務的鄭常友只是簡單口頭交代下屬“一律不收”,就爲自己“參股”的公司“減負”200萬元。事後,鄭常友在公司擔保業務審批等方面更是十分上心。2015年至2017年,卓某某以分配利潤的名義,送給鄭常友共計24萬元。

看似名正言順的利潤分配,實則都是老板們爲了方便在其他事項上尋求鄭常友關照而進行的利益輸送。但此時,鄭常友早已沉迷在“創業”假象中,被自身的貪欲之火所吞噬。爲了獲取更多的金錢,他還將另一名老鄉,某房地産公司經理曾某培植成“白手套”,大搞“土地腐敗”。

亦官亦商,大搞隱形腐敗

2012年,鄭常友在一次飯局上結識了曾某。形成默契後,他拉著曾某頻繁出入各類飯局,且對外宣稱曾某是自己的“鐵兄弟”。在需要承攬工程、投資入股時,鄭常友表面牽線搭橋,將相關人員引薦給曾某,實則個人躲在幕後,分食利益蛋糕。

2017年,鄭常友到新豐鎮任黨委書記,後兼任德陽高新區西區管委會副主任。2019年,他發現轄區某建築企業“前景廣闊”,隨即向該公司老板推薦曾某入股20%。老板爲尋求鄭常友在廠房修建、運營等方面的幫助,只好答應。

實際上鄭常友和曾某也私下商量了,這20%的股份曾某占10%,幫鄭常友代持10%,而且鄭常友的出資款,後續共計85萬元,都由曾某支付。

漸漸地,曾某成爲了鄭常友貪腐路上最大的“助攻手”,兩人的利益關系也捆綁得越加緊密。在鄭常友的庇護下,曾某順利承攬到新豐轄區河道清淤、修築堤壩等工程,先後獲利共計300余萬元。事後,曾某因熟悉鄭常友對收錢“講究”,又以幫忙買車、支付車款的方式予以“感謝”。

鄭常友:隔了一段時間,他就跑去新都看(車),看了給我發視頻,是藍色的奔馳260,39萬多(元)。沒有好久,他就提(車)回來了。我當時就問他多少錢,他說我們兩個不說那些,後來(我)就沒(有把錢)給(他)。

在新豐鎮,不少想在這裏投資、做生意的老板都將曾某視爲“鄭書記的代言人”,不僅對他另眼相看,還蓄意拉攏。外地商人文某某在向鄭常友行賄10件茅台後,用5個億的假項目在新豐鎮圈地30余畝。後續,文某某又拉曾某入股,共同在該地塊上盜采砂石。在鄭常友的默許、縱容下,兩人非法獲利700余萬元後便解除投資協議,造成國有資産嚴重損失。

在爲老板辦事、爲個人謀利的過程中,鄭常友個人主義、霸道作風也開始顯現。但在組織考察時,一部分班子成員卻給予了他“好評”。巨大的反差不禁讓人心生疑問。

濫權弄權,破壞當地政治生態

德陽市紀委監委鄭常友專案組成員 楊潔:在查案過程中,我們發現新豐鎮有個別錯發給企業的補償款,最後都是在鄭常友的安排下,由工作人員直接向企業取回現金,而不是原路返回,退回到財政賬戶,這引起了我們的關注。

隨著辦案的深入,一個金額178萬余元、扣除稅費等相關費用後仍有145萬余元的“小金庫”浮出水面。原來,自2017年起,鄭常友每年都授意轄區內老板通過虛構工程項目,騙出財政資金。老板們在扣除相關費用後,將這筆錢以現金方式交給鄭常友,全部被其充入“小金庫”使用。有了金錢“加持”,鄭常友不僅形成了逢年過節向班子成員發放紅包和家屬慰問金的慣例,還多次帶著下屬集體吃喝揮霍,以此籠絡人心。

鄭常友:因爲我的問題,帶壞了風氣。他們(下屬)有可能把我這些壞的、不好的這種做法,有可能帶到了新的工作崗位上,或者效仿我的做法,這一點我確實是對不起組織,帶偏了隊伍。

在領到沉甸甸的紅包後,下屬們即使看到“一把手”帶頭違法亂紀,也只有言聽計從。2019年4月和2020年下半年,轄區內兩名老板意欲置換地塊時,鄭常友因嫌麻煩、圖省事,甚至安排工作人員篡改會議紀要、倒簽投資協議書,導致一次會議出現三份不同紀要的荒唐情節。鄭常友則從中獲得老板“感謝費”58萬余元。

但“曲線”斂財看似有利可圖,實則窮途末路。據查,2010年至2021年,鄭常友利用職務便利,爲多人在項目承攬、購地投資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380余萬元。

2022年9月8日,鄭常友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3年3月,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鄭常友犯受賄罪、貪汙罪,數罪並罰,依法判處鄭常友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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