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7:《朱令父親披露案件沉浮》|中國廣播網

養貓人 2024-01-07 09:26:50

中國廣播網.朱令父親披露案件沉浮 質疑警方98年辦結此案. 2013-05-07(轉載來源:http://www.chinanews.com/fz/2013/05-07/47929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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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的父親吳承之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複旦大學投毒案以來,沉寂多年的清華大學朱令案再次走進公衆視野。朱令的父親吳承之說,根據公安部的一份材料,朱令案已于1998年結辦。而朱令父母2008年曾向北京市公安局提出申請公開朱令案的偵破過程和結果,卻被北京市公安局拒絕,至今未有進一步回應。

如果朱令案已經辦結,爲何警方不能公布調查結果?如果案件仍在調查,真相何時才能來到?如果能選擇回憶,相信朱令更願意記起,1994年12月11日,在北京音樂廳舞台中央,一襲白衣的女子輕撫古琴,獨奏一曲《廣陵散》。那一年,朱令就讀于清華大學化學系,21歲。19年過去,美妙的音符早已變成沉默的掙紮。昨晚九點半,記者來到位于北京南二環外的朱令家。記者坐在客廳裏,發現沒有一件新家具,一張朱令的同學從香格裏拉求來的祈福畫,挂在牆壁。朱令的父親吳承之說,朱令至今不能說話,幾乎沒有任何生活能力,記憶還停留在中毒案發生之前。吳承之:生病以前的事情基本記得比較清楚,生病以後基本上沒什麽記憶力。記者:還能記起在學校的一些事情是吧?吳承之:對小學的中學的,大學的,她同學來了以後基本都認得,有些他們講的事情她都記得。記者:她沒法說話,怎麽知道她記得?吳承之:她同學跟她說的時候,她點頭,認出是誰。說話麽,因爲她現在氣管沒有封上,所以她出氣不經過聲帶,這裏給她堵上,她還能發音。記者:您平時跟她聊起過當時她的(铊)元素是怎麽接觸到的麽?吳承之:她生病以後什麽都不清楚了,我們也不願意跟她提起這件事,幹嘛要刺激她呢。吳承之告訴記者,朱令的體質極容易感染,因此不方便探望。吳承之靠在沙發上,不時微閉雙眼,講述了朱令案在十九年間的幾多沉浮。朱令,戶口本上的全名是朱令令,因習慣,大家叫她朱令。1995年4月28日,朱令被確診爲铊中毒, 朱令的舅媽向清華大學當時的化學系老師提出報案請求,同時要求系裏保衛部門封查宿舍。吳承之:報案以後當時提出來,要求宿舍的東西封存,當時學校覺得有困難沒有封存。開學以後,假期完了以後派出所、公安局找我們正式立案,可當時就告訴我他們宿舍被盜了。記者:五一假期這幾天被盜了?告訴你們丟了什麽東西?吳承之:當時沒有說的太明顯,盜了什麽東西,沒有詳細說,後來才知道,朱令的杯子,洗澡用的,放在竹籃裏的洗澡液,這一些對象,就是日常用品,丟了。記者:日常用品丟了。吳承之:對。記者:只有朱令的丟了還是其他人的也丟了?吳承之:只有朱令的,其他東西沒有丟。吳承之認爲:報案的時間是4月28日,但警方立案時間是5月7日,此間朱令的東西丟失,給案件偵破帶來難度。1995年,這是朱令案的第一年。警方的調查正在進行。據北京市公安局14處偵查員向吳承之的介紹,北京市當時大概有二十多個單位、二百多人有機會接觸到铊,在排查後,警方找到了清華大學購買铊鹽的發票,清華大學隨後承認有铊鹽。吳承之說,在"八九月份"的時候,警方就已經到他的單位調查他與孫某父親的關系。而孫某,是朱令清華大學的同寢室室友。吳承之:調查了解我和孫某的父親,在文化大革命當中,有沒有過節,我從醫院裏回單位知道這個情況,我就知道,公安局派出所已經懷疑他們宿舍的同學孫某了。所以公安局工作做的比較細了,實際上對北京是進行了一次排查,最後找到清華有铊源,最後對象也比較確定。95年年底的時候,我給清華大學派出所所長打電話,問案子怎麽樣。他當時就說快了,我說你快了是什麽意思。他說一層窗戶紙,領導批了就短兵相接了。1996年,朱令案的第二年,吳承之說,他和清華大學派出所以及北京公安局14處的兩位負責人聯系,但得到的答複都是"還在調查中,還要請示。" 吳承之得知,朱令案成爲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專案。1997年,朱令案的第三年,在朱令的同學畢業前夕,案情峰回路轉,4月2日,朱令同宿舍同學孫某被帶走突審。孫某在2005年發表于天涯論壇的一份聲明中也回憶了這個細節,她說:在即將畢業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處以"簡單了解情況,只是換個地方"爲由從實驗室帶走訊問,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樣的紙上簽名。在完成對孫某的突審後,1998年8月25日,公安機關告知朱令父母,由于證據不足,解除對孫某的嫌疑,並取消之前對她的出國限制。吳承之整理了那次與警方的談話記錄。吳承之:從目前看,缺少直接的定罪證據還沒有拿到,從法律要求解除限制出國。記者:您自己回憶的。吳承之:也沒有說案子不做了,還說案子要繼續偵破。1999年到2004年一共6年,作爲受害人家屬,吳承之在警方那裏幾乎沒有得到進一步的消息,案件一度沉寂。2005年,也就是朱令案的第十年。朱令的室友孫某在天涯論壇發表《駁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發的謠言》一文,逐條解釋回應網絡的懷疑,朱令案再次引起輿論關注。2006年,吳承之說,有20多個政協委員做了一個關于朱令案的提案,被答複轉交公安部處理。2007年,公安部關于十屆政協五次會議部分委員來信的複函中提到,"經工作,排除了朱令令自殺和誤食铊鹽的可能性,基本確認系人爲投毒所致。但由于事發兩個月才報案,證據已經滅失,案件終未偵破。鑒于直接證據不足,案件繼續偵查難度大……經市公安局將辦理情況逐級上報,1998年8月25日,市局文保處結辦此案,並妥善答複了當事人家屬。而這一天,也是公安局對孫某解除限制出國的日期。吳承之:那麽這裏面還說明一個什麽問題呢,公安局實際認爲孫某是唯一的,不然的話,放她走了,就不要結辦此案啊,你還可以再辦下去啊,對不對,你有其他人的話證據還可以找,案子還可以破啊。拿到這份複函的時候,朱令家才知道,早在1998年此案就已經辦結,他們一直被"蒙在鼓裏"。2008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執行,5月12日朱令的母親朱明新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請了信息公開,要求公開朱令急性铊中毒案的偵破過程和結果。吳承之:這個案子都結辦了,你應該把偵破情況告訴我們,我覺得我們的要求非常合理。也符合它的條例,當時還搶了一個02號,夠及時的吧。不到一個月,5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不予公開的其他情形"爲由,對朱家的申請發出"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告知書"。2009年3月16日,北京市政府決定撤銷北京市公安局不予公開的決定。盡管如此,至今,相關案件的進一步信息仍未公開。對于吳承之講述的警方辦結朱令案,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也提出了他的看法:公安機關排除了孫某嫌疑後,這個案子從訴訟上就結束了,這一點完全不符合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也不符合公安部的關于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立案以後,經過偵查,什麽情況下可以撤銷案件呢?只有以下兩種情況撤銷案件,第一經過偵查犯罪事實不存在,第二經過偵查確認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比如說犯罪嫌疑人死亡,比如說已經過了追訴時效,這個案件相關公安機關的這種結案,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結案的條件,既有犯罪事實,而又沒有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那麽這個案子就不可以撤銷,而是應該繼續偵查。從2010年至2012年,朱令案再次沉寂。這三年,在吳承之的表述裏,沒有進展。2013年,朱令案的第十九年,上海複旦大學突發投毒案後,朱令案才又走進公衆視角。吳承之說,這一次,輿論的關注似乎更爲強烈,他仍然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公開調查結果。吳承之:不是複旦的話,輿論也不會炒起來,所以我們要求信息公開,實際上很多事情就明了了,整個案子怎麽破、怎麽調查的,應該公開的。記者:這次你覺得會有更多的希望麽?吳承之:我相信希望應該大一點,因爲時代在進步嘛,咱們國家也在進步。記者昨晚采訪結束時,已經接近11點,吳承之說,朱令已經睡去,而他還要在夜晚爲120多斤的朱令翻身,這是他每天必做的事情。此刻仍在爲生存掙紮的朱令,讓人無法與曾經那個幾乎完美的女孩勾連起來。這位曾經的才女在她高中時期的譯作《大麥歌》裏這樣寫道:"大麥俯身偃,既偃且複起,顛仆不能折,昂揚傷痛裏;我生也柔弱,日夜逝如此,直把千古愁,化作靈風曲。"2013年的夏天,回首朱令案,沉浮19載,撲朔迷離,衆說紛纭。真相是什麽?真相何時能到來?(記者吳喆華 實習記者肖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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