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魯迅家屬已向樂樂茶發律師函#話題登上微博熱搜。
針對樂樂茶聯名魯迅引爭議 ,魯迅長孫、魯迅文化基金會會長周令飛先生稱,上海朱妙春律師事務所已向樂樂茶及江蘇譯林出版社有限公司(下稱江蘇譯林)發出律師函。
魯迅家屬及魯迅文化基金之要求樂樂茶與江蘇譯林應在收到律師函後立刻停止侵害魯迅肖像權的行爲;樂樂茶與江蘇譯林應在收到律師函之日起5日內,連續10日在相應國家級媒體及各官方微信公衆號中澄清事實、消除影響,並賠禮道歉;最後,樂樂茶與江蘇譯林應在收到律師函後即與律師聯系相應賠償事宜。
樂樂茶聯名出版社 魯迅成了“老煙腔”?4月23日,樂樂茶與譯林出版社開啓聯名活動,網友發布的照片顯示,在部分樂樂茶門店,相關宣傳物料中包括魯迅先生的形象,並寫有“老煙腔 新青年”字樣。小程序點單時,頁面先跳出的是魯迅先生的頭像等。在産品方面,相關杯子的包裝也印有魯迅先生的形象。
該産品上線後,立馬引發搶購,據樂樂茶上海多家門店店員稱,“煙腔烏龍”杯子和相關周邊在27日已經售罄。
不過,此事也引起一些爭議,“煙腔烏龍”被指“煙腔”一詞是對魯迅的不尊重。
根據媒體報道,滬語小說《弄堂》作者胡寶談認爲,“老煙槍”這個詞在上海日常生活裏有時具有一點貶義。樂樂茶用了魯迅和他的形象,讓人不免聯想到“老煙槍”的意思,畢竟大家對他抽煙的印象太深了。“新青年”應該學習和繼承魯迅的精神,而不是樂樂茶所說的“煙腔”。
滬語專家、上海大學中文系副教授丁迪蒙老師則認爲:這個“老煙槍”用了別字“腔”之後,有點調侃,開個玩笑可以,但放在公開場合進行宣傳,又涉及到名人,不適宜。
資深評論人何振華看到聯名活動的推文標題“世界讀書日,致敬魯迅文學”也表示:“不合適,這樣的標題不合適,顯然是對大先生的不尊重。”
對于聯名活動,何振華認爲:“世界讀書日期間,出版社與奶茶品牌聯袂搞活動,打出這樣的廣告詞,標之曰‘致敬魯迅文學’,至少,我覺得很刺目,甚至很紮心,這哪裏是在致敬魯迅?分明就是在消費大先生。”
4月28日,樂樂茶官方公衆號4月23日的聯名推文已經刪除,其他官方渠道的宣傳文案同樣不見蹤影。同一時間,樂樂茶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樂樂茶已經對相關文宣和周邊做了下架處理。
針對此事
網友也紛紛表示支持維權
樂樂茶在福州有多家門店
你喝過嗎?
來源:橙柿互動、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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