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太陽能要交稅!

锂電還是我更懂 2024-05-14 22:04:48

近日,有“專家”表示:“國家有必要將曬太陽,種植莊稼樹木都納入繳費體系”。

“專家”表示:“太陽屬于自然資源,在國際上很多國家都有一個慣例,那就是說凡是自然資源都應該歸國家所有。像太陽能了,和空氣能了,這些都應該歸國家所有。像那些光伏發電了空氣能取暖了,都應該收費。像人們曬太陽了,呼吸空氣了,也應該交費。”

不得不說,上一次聽到這麽離譜的消息還是“國外一奇葩女子,鑽空子偷偷注冊了太陽,並要求地球人向她交稅”該女子要求所有地球人,凡是曬過太陽的人,都必須向她交稅。不然,就是侵犯她的權利,畢竟現在太陽是她的私有物品。

那麽,光伏發電項目是否需要交稅呢?需要交什麽稅呢?

答案是,光伏發電需要交稅,對于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建設期涉及到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耕地占用稅、草原植被恢複費、森林植被恢複費、城鎮土地使用稅、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等。

其中,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耕地占用稅、草原植被恢複費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是一次性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每年繳納。

此外在光伏電站建設期,應繳稅種爲: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主要是由項目承包方繳稅。

光伏項目在運營過程中名義上主要涉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相關附加稅費。

1、增值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納稅人銷售電力産品稅率爲17%。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時,需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並向購買方收取增值稅額。據此,電力企業銷售電力産品時向用電客戶收取17%的增值稅額。

(3)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爲,原適用17%稅率的,稅率調整爲16%。

(4)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回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自2019年4月1日電力産品增值稅率從16%下調爲13%,據此,電力企業銷售電力産品時向用電客戶收取13%的增值稅額。

對于戶用自建光伏發電項目來說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補助資金管理有關意見的通知》規定,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免征增值稅。也就是說,家中安裝光伏的用戶,只要每月上交的余電收益在3萬元以內,是不需要交稅的。

2、所得稅:所得稅是以純所得爲征稅對象。即以利潤爲征稅計算基礎。光伏電站項目的利潤計算公式如下:(每年)利潤=發電量*電價-銀行利息-維護費用-設備折舊-增值稅-所得稅-附加稅。

3、附加稅:光伏電站項目的征稅即爲增值稅,所以在此附加稅=增值稅×11%。

此外,近日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鄂爾多斯市新能源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5年)》,中方案明確:

爭取生態補償。探索出台生態補償機制,按照“誰受益、誰補償”原則,由受端地區對送端給予相應生態補償。探索以外送綠電量爲計算基准設立綠電輸送生態補償基金,受端地區按照0.05元/千瓦時標准對送端給予相應生態補償,用于送端新能源項目所在地的生態環境保護與修複。探索對新能源開發企業征收風光資源稅,若采用從量計征,參考水力發電企業水資源稅征收辦法,根據風光資源發電量按稅額0.005元/千瓦時—0.050元/千瓦時征收。若采用從價計征,參考煤炭、油氣等資源稅管理辦法,根據風光資源上網電價按稅率2%—10%征收。探索建立綠證分享機制,按照送端60%、受端40%比例分享綠證。

來源:光伏資訊

注:本站轉載的文章大部分收集于互聯網,文章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文中觀點僅供分享交流,如涉及版權等問題,請您告知,我將及時處理!

0 阅读:8

锂電還是我更懂

簡介:感謝大家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