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場監管總局正式對外發布《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于9月1日起施行。
《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正式發布
圖源:市場監管總局官網(下同)
自2021年8月公布《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爲規定(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來,《規定》已經曆了幾輪完善,如今終于要正式實施。
相比現有的《反不正當競爭法》,新規的一大區別就是全面梳理了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爲,並結合電子商務法、反壟斷法、行政處罰法等,明確了經營者和平台的法律責任。
對于電商平台、商家以及直播間而言,有以下幾點新變化尤其值得注意:
嚴厲打擊商家虛假宣傳、刷單等行爲
隨著技術的發展,電商除了能夠給消費者帶來更加便利的購物體驗以外,也讓商家有了更多新的經營和營銷手段。
然而技術也是一把雙刃劍,産生的效果好壞取決于使用者,因而不乏一些商家借此爲自己謀取不正當利益。
《規定》正式出台後,第一個重點就是明令禁止商家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其中第七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網絡實施混淆行爲,引人誤以爲是他人商品(本規定所稱商品包括服務)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規定》第七條
這一點所針對的就是那些通過各種手段冒充大牌、造成消費者混淆的商家。比如抖音電商前不久就清退了一批違規商家,包括華爲手機、匡威寶迪、達芙妮正品、鴻星爾克領跑、斐樂家、海瀾之家公子哥等等。
這些店鋪發布的品牌信息故意造成消費者混淆,並被大量消費者投訴爲假貨,明顯影響到了消費者的購物體驗,並涉嫌對品牌商家構成侵權,已成爲平台重點打擊的目標。
除此之外,其他的虛假宣傳行爲也將迎來更加嚴格的監管。
《規定》第八條、第九條明確,經營者不得對商品生産經營主體以及商品性能、功能、質量、來源、曾獲榮譽、資格資質,商品銷售狀況、交易信息、經營數據、用戶評價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或誤導消費者。
這一問題在目前的直播電商行業尤其突出。雖然直播電商渠道在營銷宣傳上有著天然的優勢,但部分直播間也存在著一味追求成交、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現象。
今年“3·15”前夕,消費者網等機構曾聯合發布了《直播帶貨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2023)》,其中顯示頭部直播間最主要的輿情問題就是虛假宣傳,占比高達38.53%。
而在《規定》實施後,經營者違反第八條、第九條的,將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同時,新規還明確了惡意下單等行爲涉嫌不正當競爭,將受到嚴厲處罰。
第十六條明確提出,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直接、組織或者通過第三方,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産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
《規定》第十六條
具體來說,就是惡意在短期內批量拍下商品不付款、惡意批量購買後退貨或拒絕收貨、反向刷單等。
去年3月,曾發生過一起震動行業的拼多多“炸店”事件。一些商家由于對拼多多的“僅退款”政策不滿,有組織地對拼多多自營店鋪進行攻擊。
這些商家將收貨地址設置在新疆等偏遠地區,下單後申請僅退款,導致店鋪在貨源已無法返回的情況下被直接扣除貨款,甚至一些品牌商家也受到了波及,損失慘重。
而《規定》中對于此類做法明令禁止,妨害、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産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針對行業內心照不宣的刷單炒信、好評返現等手段,新規實施後也將加大力度監管和整頓。
《規定》第九條
在《規定》中,明確了“編造用戶評價,或者采用誤導性展示等方式隱匿差評、將好評前置、差評後置、不顯著區分不同商品的評價”“以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利誘用戶作出指定好評、點贊、定向投票等互動行爲”等行爲,都屬于欺騙、誤導消費者。
違反此項規定的,也將依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可以看到,面向商家等經營者,《規定》的一個重要價值就是細化了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爲的範疇,並明確了其適用的法律條款,有望進一步引導電商行業的有序競爭和健康發展。
強化平台責任,禁止對商家進行不合理限制
當然,除了商家以外,平台也是電商行業的重要主體,《規定》同樣對平台的責任和義務做出了進一步的明確。
市場監管總局在解讀《規定》時表示,平台企業掌握海量數據,連接大量主體,既是網絡不正當競爭監管的重點對象,也是協同監管的關鍵節點。
因而《規定》突出強調了平台主體責任,督促平台企業對平台內競爭行爲加強規範管理,同時對濫用數據算法獲取競爭優勢等問題進行了規制。
具體來說,《規定》的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針對的都是平台經營者。
《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三條規定,平台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不得利用技術手段,濫用後台交易數據、流量等信息優勢以及管理規則,通過屏蔽第三方經營信息、不正當幹擾商品展示順序等方式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換而言之,雖然競價排名等正常的商業模式不會受到影響,但平台也不能倚仗自身的競爭優勢隨意對商家進行降權、屏蔽等操作。尤其是一些開設自營店鋪的平台,更不能爲了謀求自身利益而去影響其他第三方商家。
對于違反這一規定的平台經營者,處罰標准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則規定,平台經營者不得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等手段,對平台內經營者在平台內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
所謂的“不合理限制”“不合理條件”,包括強制商家簽訂排他性協議、不合理設定扣取保證金,削減補貼、優惠和流量資源等等。
就比如去年“雙11”鬧得沸沸揚揚的頭部主播“最低價協議”事件,如果將直播間視爲平台、直播間運營者視爲平台經營者,這可能就涉及強制商家簽訂排他性協議,屬于不正當競爭。
最後的第二十五條規定,要求平台經營者應當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中公平合理確定收費標准,不得違背商業道德、行業慣例,向平台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的服務費用。
這一條新規的出台,無疑是爲那些以各種名目向商家收取不合理費用的平台敲響了警鍾。
根據《規定》,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的平台經營者,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電子商務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罰: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規定》劃清底線,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總體來看,將于9月1日正式實施的《網絡反不正當競爭暫行規定》,進一步完善了電商競爭行爲的規章制度,也爲平台和商家劃清了底線,保障市場的有序運行。
雖然《規則》中明確了各類不正當競爭行爲所適用的法律條款,但處罰並不是目的,最終還是爲了維護合規經營商家和平台的利益,也保障消費者的相關權益。
市場監管總局提到,《規定》是引導各類經營主體有序競爭、創新發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我們也看到,只有不斷地細化和完善規則,才能避免“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出現,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今年7月1日,最新頒布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也將正式施行,其中還進一步完善了網絡直播營銷中的消費者權益保護規則,明確了直播平台、直播間和主播等爲了保障消費者權益應該履行的義務。
由此傳遞出的“誰銷售誰負責”“平台、直播間和主播人人有責”等信號,也爲電商行業的合規運行、良性競爭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可以預見的是,隨著新規接連出台和落實,電商行業的各個主體將逐步增強合規經營意識、共同維護市場公平競爭,最終也將有助于營商環境的進一步優化。
作者 | 李松月
垃圾拼多多把中國市場搞亂,把國民素質拉低是不爭的事實。請老天爺開眼讓拼多多的人都挂吧!
排名靠前的都是刷的,根本不管
僅退款什麽時候管管
坑多多典型的有才無德!
沒鳥用
[點贊][點贊]繼續進一步壓榨商家,劣幣將完全代替良幣
他媽的買家發貨了僅退款,怎麽說?一天那麽多損失誰來?什麽地址錯了,什麽我離開了,什麽就不要了,快遞不要錢?
你先查拼多多10w+的在說話
不合理收服務費這個拼多多遵守麽?利用規則和協議對賣家的訂單僅退款不退貨這個平台會遵守麽?
抖音害人不淺假貨太多了
只對商家岀一大堆政策;平台呢?[點贊]
感覺這些條款就是給拼多多自營店量身定制的
網上買的小天娥洗衣機十幾天就壞,退貨自己賠170的運費,網上的都是拉圾,高仿,買圖片,發假貨,嚴厲打擊電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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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不收稅
哈哈已哈哈呵呵已呵呵
狗多多無法無天,沒人管了,有關部門不知道是不是收紅包了
說了這麽多,有執行嗎?
平台過度的幹預商業經營,對商家進行同行業的競價模式,直接導致了良品率的降低,低價就有流量,有曝光? 天天提示高價限流讓改低價,一分錢一分貨,就沒有不賺錢的商人,就看誰更無底線。
有證據嗎?
關鍵是怎麽舉報,誰來查處和處理,這個是最關鍵
“如果將直播間視爲平台、直播間運營者視爲平台經營者,”這句話記下來,要考!
電商假貨橫行 以次充好 有的還不如地攤貨 有的商家真的是 能坑一個是一個 然後改頭換臉 換個店名 接著坑
美白牙膏了解一下,全是誇大宣傳,就是智商稅
還是把網絡銷售都關了省心!
山寨周傑倫代言山寨版冰紅茶[哭著笑]
爲什麽網上買的都用不久.原因呢
只要你們反應一丁點質量問題,馬上安排僅退款,還有最少3元補償
應該封殺抖音類軟件!賣假貨虛假宣傳只是冰山一角!真正毒害的是我們的思想及社會風氣!
退款的服務費不退
網上買個電動車,電池開了不到300公裏就壞了,退了230,自己換個280的就一次性買完了這個電動車的售後服務,明明白白的賣假貨的感覺,
在電商那買衣服,有不少是積壓貨。
電商犯罪沒有成本!
淘寶不能對接京東快遞,沒人管?
傾銷不管?
手機充電線不是原裝的基本都是垃圾,最多半個月就完蛋,還不匹配充電慢,店家誇大宣傳,買了幾回了,幾塊錢一根的都是次品[捂臉哭][捂臉哭][捂臉哭]
買中藥 沒有一樣是真貨 超級恐怖 沒良心 沒良心 這樣都能做處理
不限制競價排名就沒鳥用
網購平台利國利民,關鍵是要把控好産品質量才能走得更久更遠!
已經劣幣驅逐良幣了,呵呵,誰幹坑多多誰知道,只有無止盡的競爭降價,只能找越來越垃圾的貨源
不是都喜歡買便宜的東西嘛。便宜沒好貨。
實體店不早就這樣了嗎?
電商讓貪小便宜的人上了一課[捂臉哭],網購需謹慎
狗多多養了一堆白嫖黨不管,報警也沒卵用
銷量百萬+,評論百來條。現在連淘寶都開始刷得無下限了
昨天有一個人在電商買了一件雪花啤酒。裏面裝了兩瓶重慶啤酒,還是空瓶的[捂臉哭],我還給他說電商上的東西。是便宜,但是真假很難辨,箱子上的碼也是刮了的。
我買一套裙子,給我郵過來一個空件,
沒用
處罰太低,稅務要跟上
會買不如會買的,低于市場價格指數的都會有原因的,食品是日期。
網上買的面包,1個星期發黴了
退貨的幾百塊運費直接扣,亂罰款
關閉所有電商和直播才是好
拼多多
我買的燈要399秒殺99、回家一看不一樣、退貨運費60買個燈陪60塊錢[捂臉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