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一名男子自稱帶相機進入深圳大梅沙海濱公園遭保安驅趕。景區工作人員回應,景區內不允許商業拍照,商業拍照需提前獲得許可。
帶相機男子遭保安驅趕。圖/網絡
據該男子發布的視頻,其背著相機在海邊沙灘准備拍照,保安上前驅趕並提醒他把相機放出去再進來玩。
九派新聞以市民身份聯系景區,工作人員稱遊客的個人拍照行爲不會被阻止,景區從建立之初就不允許商業拍照,爲的就是避免商販違規經營、亂收費。景區內也有警示牌提醒,廣播也在不斷重複提醒遊客別輕易相信商業拍照,以免受騙。
被問及什麽情況下能進行商業約拍,工作人員表示可提前到區宣傳部門提交申請,申請通過後會獲得一張證明單,憑證明方可進景區正常開展商業拍照的活動。
九派新聞實習記者 嚴莉
編輯 肖潔 劉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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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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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商業拍照的沒啥好人,坑客人了又賴景區管理者
保安一看就知道是不是商業拍照的了,沒人管那些自媒體都跑去占地方直播拍照
只帶一個相機📷就一定是商業拍照嗎?[滑稽笑]那我感謝羊台山和鳳凰山的保安了,我帶單反相機爬山沒攔我,羊台山保安還提醒我有些偏僻路段遊客稀少,注意保護好自己的貴重物品,可以的話結伴而行[呲牙笑]
既然景區有規定,那按規定執行就是
宰遊客的確實該制止
應該是以前遊客被各種套路拍照搞怕了,景區又被投訴怕了,然後景區才有這種規定的
商拍要另外收費的,景區都有明確規定。
保安一看就知道是不是搞商業拍照
支持寶安[點贊][點贊]
有些景區工作人員很無語,我在大梅沙也經曆過被工作人員要求刪除風景照以外的照片,解釋是說侵犯隱私。其實無非當時在拍老外在沙灘上抽煙喝酒,可能是怕發照片對景點産生負面影響吧。
幹的好,不但這種,連那些拿手機直播的主播網紅之類也應該禁了,省得到處烏煙瘴氣,普通人拿手機拍根本無所謂
偷電瓶被抓了也不承認他偷了
商業拍照的死啦死啦滴。
網絡妖人
公共資源一句景區就購買了所有權嗎
有沒有攬客行爲呢?就怕有又沒說,在搏同情
飄過[呲牙笑]
不是頭上長攝像頭就有理,把看客當傻子戲弄
平時我們拿相機進去,沒人理你的,因爲一看你就是普通的遊客。因爲現在還有一個海灘是專門給商業拍照的。。。。玫瑰海岸。
旁邊是沙灘,拍比基尼的,想想吧
大梅沙,呵呵呵呵![吐舌頭笑]
確定是商業拍照的話,制止無可厚非吧。如果只是個人拍拍大海,那應該可以。現在人放網上的視頻都是掐頭去尾,只保留對自己有益的[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