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噪聲汙染防治法,廣東廣方建設有限公司被罰款1萬元

中國基建報 2024-05-02 17:28:25

5月2日,本報從信用中國(廣東珠海)獲悉,由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近日,廣東廣方建設有限公司被罰款1萬元。

據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珠香南城綜行罰字﹝2024﹞2024060040號顯示——

行政相對人名稱:廣東廣方建設有限公司

行政相對人類別: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行政相對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402MA54T4ME32

法定代表人:鄭傑榮

違法行爲類型:《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

違法事實:2024年3月9日22時40分,當事人未經批准在珠海市香洲區南屏水岸一路珠海市同昌中學項目進行夜間施工作業(澆築混凝土)。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

處罰類別:罰款

處罰內容:罰款人民幣10000元

罰款金額(萬元):1.000000

處罰決定日期:2024.04.23 00:00:00

公示截止期:2027.04.23 00:00:00

處罰機關:珠海市香洲區南屏鎮人民政府

(圖源:信用中國-廣東珠海)

本報通過企查查了解到,廣東廣方建設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06-09,法定代表人爲鄭傑榮,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爲91440402MA54T4ME32,企業地址位于珠海市香洲區梅華西路2142號(尚雅苑)1棟二層辦公205號A,所屬行業爲房屋建築業。(文|中國基建報 江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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