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遇害男孩親屬稱“校長說死是意外”?爲保烏紗帽,臉都不要了

姬鵬 2024-03-14 23:05:34

伴隨著警方初步回應“案件正在調查中”,網傳的“河北省邯鄲市男孩被三名同學殺害一事”正式進入輿論視野。雖然“長期遭受霸淩”、“屍體被掩埋在廢棄蔬菜大棚”、“被害男孩面目全非”等信息並未得到權威證實。但是碎片化的現場視頻和被害男孩親屬在網絡上的持續輸出,卻基本可以說明,那些傳言“十之八九”可能就是殘酷的事實。

一定程度上,無論是輿論層面,還是被害男孩親屬,對于三個“小壞種”所謂的手段極其殘忍、心理素質強大,應該都是憤怒至極的。所以輿論層面泛起要求“斬立決”和修改未成年人刑責條款的聲浪也就不足爲奇。

當然後續如何處理,可能還需要等到事情水落石出後才能有所定論。但是關于校園霸淩的問題卻需要當回事掰扯一下。因爲被害男孩的親屬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凶手第二天面不改色去上學,發現孩子遇害後,家屬去學校找老師,校長出面回應稱孩子的死純屬意外,班主任也很好,學生保證在學校沒有受過欺負。”

我們雖然不能百分百保證被害男孩的親屬所說就是校長的原話,但是就以往類似事件中校長們的甩鍋操作來看,出現“孩子沒了,全是好人”的局面也是不難理解的。雖然說在真相沒搞清楚前,找學校的責任有些爲時尚早,但是作爲校長,面對失去孩子的家長,急于切割責任的操作還是有些嘴臉醜陋。

不誇張地講,這真是爲了烏紗帽,臉都不要了。之所以這樣講,倒不是讓校長或者班主任負直接責任,而是作爲校長和班主任,起碼應該在事情發生後與被害男孩的親屬站在一邊,或是不站在一邊也行,起碼的同情心和自責心應該有吧?

平心而論,哪怕被害男孩的親屬再不懂法,也不至于跳過三個“小壞種”,讓校長和班主任抵命吧?歸根結底,被害男孩的親屬只是不理解,爲何自家的孩子從被霸淩到被殺害,學校竟然毫不知情?最關鍵是,慘劇已經發生,校長卻還拿“意外”說事兒,你們說這話誰聽了能好受?

要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搞清楚後,校方有沒有責任?責任多大?法理層面會有對應的評判,至于校長說了什麽?班主任好不好?不是一張嘴就能決定的事情。換句話說,烏紗帽能不能留住?班主任能不能繼續教書?還看具體的事實是什麽。

所以事情惡心就惡心在甩鍋的嘴臉太明顯,以至于有點“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既視感。按理說,作爲校長也好,班主任也罷,哪怕再怎麽擔憂自己的烏紗帽和工作,面對人命一條,起碼的慚愧感應該也有吧?

畢竟男孩是自己學校的學生,是自己班裏的學生,就憑這點組織關系,難道不應該感到慚愧嗎?說句實在話,別說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哪怕是自家的一條狗、一只貓“意外”死亡,作爲有關系的人,難道心不會痛嗎?

可能有人會說,校長也難,班主任也難。是的,發生這樣的事情,事件中心的人都難。可是不要忘了,最難的人是男孩的親屬們,尤其是他的父母。也就是說,不管是誰,此時此刻應該站在男孩父母一邊才對,哪怕只是一句溫柔的話語和一句低聲的抱歉,也是極其重要的。

當然說到校長難和班主任難,人們或許會說,他(她)們背後也有家庭和孩子,如果不切割責任,可能前途和工作就沒了,然後就是一系列的連鎖悲觀畫面。基于此,這裏強調一個基本常識,就算學校有責任,也只是間接責任,並且間接責任也不是籠統的,而是看學校對霸淩知不知情?有沒有采取過相關措施進行防範?而不是一出事,就是校長被免,班主任被開。

所以最關鍵不在于“死是意外”能不能說,而是事情剛觸發,這樣急吼吼地面對被害男孩親屬,有些太不近人情了。當然這裏也跟被害男孩的親屬說一聲,爲自己孩子討公道,還是要聚焦那三個“小壞種”,至于臉都不要的校長,就停留在譴責層面吧!因爲最終相關方面如何評判學校責任,如何追問管理責任,一切還是要等到事情全面定性後才會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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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鵬

簡介:書生之見,看事件背後的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