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0名!河北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來了

雄安發布 2024-03-22 16:53:09

3月22日,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統一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發布。

以下爲全文:

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統一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爲滿足我省省直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省直事業單位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方式,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組織實施,面試等工作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二、招聘人數

2024年省直事業單位統一招聘工作人員1650名,各招聘單位招聘人數、具體崗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咨詢電話詳見《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統一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崗位信息表》和各招聘單位的《招聘公告》通過河北黨建網(www.hebdj.gov.cn)、河北人社網(rst.hebei.gov.cn)、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查詢。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3年4月8日以後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曆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崗位信息表》(附件1)及各招聘單位的《招聘公告》要求確定。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所應聘單位的《招聘公告》,了解所應聘單位的具體要求和工作安排。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爲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曆要求爲大學專科的崗位。

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國(境)外學曆學位獲得者或畢業于國內院校自設學科的考生,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經用人單位(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研究領域及畢業院校開具的學科專業證明等材料進行綜合研判同意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後(含複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曆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曆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24年4月(含)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爲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曆,不作爲工作經曆計算。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範圍。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爲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四、報名辦法

采取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網址和報名時間

報名網址:

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

報名時間:

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

網上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爲2024年4月13日12:00。

交費截止時間爲2024年4月13日17:00。

應聘人員可于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12:00期間登錄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期間,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24年4月12日17:00以後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最後2天報名人數比較集中,請盡量避開報名高峰期,以提高報名效率。

(二)網上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並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後參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必須承諾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複審時,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3.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注冊用戶,使用用戶名、密碼登錄報名系統,進行崗位選擇、填表和提交審核。用戶名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均務必牢記並保管好。

4.按照《填表說明》規範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後才能進行交費操作,交費成功即完成報名。

5.本次考試在河北省內11個設區市設置考點考場,請根據個人實際就近選擇考區。考區一經選擇,不得修改。

6.應聘人員“提交審核”後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複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或改報崗位並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進入交費程序。請應聘人員盡量不要選擇最後時刻報名,以免因報考條件不符或填報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審核未過”而錯失改報機會。

7.應聘人員務必牢記報名和交費截止時間,並及時查閱筆試通知了解牢記打印《筆試准考證》時間、筆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通過招聘單位《招聘公告》或發布的通知了解牢記資格複審時間、面試時間等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爲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的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8.報名交費通過網上支付,每人報名考務費100元。

(三)打印《筆試准考證》

報名交費成功的應聘人員,請于2024年5月7日9時-5月12日11時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打印《筆試准考證》。

(四)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和辦法

報名考務費減免對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具體流程爲:先行報名繳費→向HBjianmian@163.com發送審核材料→審核通過→退費。審核材料包括:考生將本人身份證和其家庭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複印件)拍攝爲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內容要清晰可見)。連同姓名、身份證號、個人聯系方式(手機號碼),在4月13日17:00前發送至HBjianmian@163.com。經審核符合減免的,報名考務費將于繳費結束後15個工作日左右原途徑返還至繳費賬戶。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報考綜合類崗位(附件1無填充顔色部分)的應聘人員參加統一招聘綜合類科目筆試;報考醫學類崗位(附件1填充淺黃色部分)的應聘人員參加醫學類專業科目筆試;報考教育類崗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附件1填充天藍色部分)的應聘人員參加教育類專業科目筆試;報考稅務類崗位(附件1填充綠色部分)的應聘人員參加稅務類專業科目筆試。

統一招聘綜合類科目筆試包括《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90分鍾,滿分爲100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爲120分鍾,滿分爲100分。考試範圍參考《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招聘)工作人員綜合類科目考試大綱》(附件2)。

統一招聘醫學類專業科目筆試包括《醫學專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醫學專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90分鍾,滿分爲100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爲120分鍾,滿分爲100分。考試範圍參考《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招聘)醫學類專業科目考試大綱(試行)》(附件3)。

統一招聘教育類專業科目筆試包括《教育專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教育專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90分鍾,滿分爲100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爲120分鍾,滿分爲100分。考試範圍參考《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招聘)教育類專業科目考試大綱(試行)》(附件4)。

統一招聘稅務類包括管理崗A、管理崗B、管理崗C崗位。其中管理崗A崗位筆試包括《計算機基礎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管理崗B、管理崗C崗位筆試包括《綜合應用能力》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計算機基礎知識》《綜合應用能力》考試時限90分鍾,滿分均爲100分;《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限爲120分鍾,滿分爲100分。考試範圍參考《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招聘)稅務類專業科目考試大綱(試行)》(附件5)。

每科滿分均爲100分,筆試總成績爲以上兩科考試成績之和,滿分爲2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定于5月12日上午,具體時間爲:

8:00-9:30

《職業能力測驗》

或《醫學專業能力測驗》

或《教育專業能力測驗》

或《計算機基礎知識》

或《綜合應用能力》

10:15-12:15

《公共基礎知識》

應聘人員應按照准考證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及相關考試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證、打印的《筆試准考證》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筆試的成績、是否進入面試及最低控制分數線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查詢,查詢時間在5月31日前。進入面試人選根據《崗位信息表》(附件1)中確定的人選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並列的都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有作弊、筆試成績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一科缺考或成績爲0分等情況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筆試成績設最低控制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劃定。在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時,對基層艱苦邊遠地區、艱苦行業和特殊專業崗位,將適當予以政策傾斜。

(二)面試

面試的相關事項詳見招聘單位的《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確的事項,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面試前,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進行資格複審,進入面試的人選須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崗位條件要求能夠證明自己資格條件的身份證、筆試准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有關證明等證件資料原件和複印件。在網上報名時填報情況不實、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嚴重弄虛作假行爲要追究責任。

六、考察和體檢

考試結束後,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的人選,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見招聘單位《招聘公告》。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出現成績並列的,根據招聘單位的《招聘公告》確定進入人選。

考察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體檢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准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體檢標准)。

七、公示和聘用

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考試、考察、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河北人社網-資訊動態-事業單位招聘專欄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管理範圍分別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批後,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並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爲,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特別提醒: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爲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政策咨詢電話:查閱《崗位信息表》(附件1)

考務咨詢電話:0311-83808508、83824748

監督舉報電話:0311-66908845

0311-87907275

0311-88625272(省稅務局)

附件:

1.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統一招聘)崗位信息表

2.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招聘)綜合類科目考試大綱

3.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招聘)醫學類專業科目考試大綱

4.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招聘)教育類專業科目考試大綱

5.河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一招聘)稅收類專業科目考試大綱

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3月22日

來源:河北日報客戶端、河北省人事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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