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記》“潛規則”:唐僧不敢吃的人參果,兩個小童子可以吃嗎

枕藏寫影視 2024-04-09 21:52:23

重看電視劇《西遊記》,在偷吃人參果這集,發現了一點以前不曾發覺的有意思的視角。

鎮元大仙出遊前交代童子,以招待“故人”的名義,爲唐僧准備兩枚人參果。

爲此,還特意囑咐,一定得防著那幾個徒弟,只給唐僧吃就可以。

五莊觀門口的對聯是這麽寫的——“長生不老神仙府,與天同壽道人家!”

鎮元子,混名“與世同君”,是“地仙之祖”。

按說,如此地位和派頭的大仙,不至于這麽“小氣”。

不就多准備三個果子嘛!

爲什麽不幹脆送師徒個整人情,一人一個。

要是一開始就大大方方,說不定也就沒了後面那麽多事兒了……

實情就是,人參果遠比我們了解到的要更加珍貴!

珍貴到超出想象!

孫悟空偷摘人參果的時候,土地公簡單科普了一下:

“三千年一開花,三千年一結果,再三千年才得熟,短頭一萬年方得吃。似這萬年,只結三十個果子。人若有緣,聞一聞就活三百六十歲;吃一個,就活四萬七千年。”

人參果占據了:數量少、品種好、培育難、生長期長、采摘難、儲存難、價值高……一系列昂貴屬性。

人間極品,毫不誇張!

原著裏,關于人參果的數量,在師徒來之前的設定是:

“開園時,大衆共吃了兩個,樹上還有二十八個。”

也就是,最近一輪的一萬年裏,鎮元大仙本人都不曾吃一枚果子,更不曾往外送。

在這之前的一萬年裏,人參果是有對外的,比如貢獻給玉帝或王母等至高級別的仙家,否則沙僧不會說自己在蟠桃大會上見過。

影視劇裏的改編是:樹上一共三十個果子,鎮元大仙臨行前采摘兩枚帶上天。等唐僧到了,童子再依吩咐打上兩枚奉上。還應剩余,二十六枚。

爲什麽一再強調數量呢!

因爲極其珍貴!

鎮元大仙對人參果的管理,更像是“管控”。

這果子什麽時候摘、摘幾枚、送給誰……一應有計劃。

話說到這裏,鎮元大仙真挺大方,換做是我,我極有可能只送上一枚。

一不欠你,二不求你辦事,三來,你佛我道,日後估計也少有交集。

所謂的“故交”,說白了不過是“不看僧面看佛面”。

那麽……

唐僧不敢吃的人參果,道觀裏的兩位小童兒吃了,合適嗎?

在我問出這個問題的時候,我身邊的朋友回答是這樣的——

“吃啊,爲什麽不吃!那麽好的東西!好不容易逮著個機會,而且名正言順!”

“必須吃!那玩意兒再放就僵了,總不能浪費吧!”

“‘我’是童子,那人參果就是我們自己家的樹。我吃了也沒什麽吧……”

我把人參果具象了一下,再問——

“要是你們公司老板出差前要你用兩瓶茅台招呼客戶,但客戶不喝。你和另一個同事,你倆敢一人一瓶喝了嗎?而且,這個茅台是限量的,全世界一共就30瓶。再客觀一點,這個酒也是打開的,不能放。這種情況下,你喝不喝?”

這麽一問,對方猶豫了,答案再沒有之前面對人參果時那麽幹脆……

在劇裏,清風和明月,是五莊觀中年紀和資曆都最小的童兒,連徒孫都算不上。

人參果這麽珍貴的東西,他倆吃了,即便鎮元大仙不說什麽,但也絕不代表這件事就此過去了。

在日後的無數個瞬間,他倆都極有可能面臨著來自師伯、師叔和師兄們的有意無意的針對。

道觀裏出現什麽問題,不免有一些陰陽怪氣的聲音出現。

“誰吃過人參果誰幹!”

“你倆都吃人參果了,還不表現表現!”

“當然是清風、明月了!總不能只吃人參果,不做事吧!”

天天這麽念叨,清風和明月不煩才怪呢。

煩了,還個嘴試試。

等著他們的就是,“吃都吃了,還不讓人說了!”

清風、明月會不會懊悔著,“早知道就讓那果子僵爛了!不吃也罷!”

與人相處多了,我越來越相信,人一定不要做超出別人接受範圍內的事。

假如那是幾個香蕉、蘋果,再放下去就壞了,免得浪費你可以吃掉,但那是人參果,就得思忖思忖自己“配不配”了。

配不配的衡量標准也很簡單,看自己能否“賠得起”。

如果清風和明月在這道觀裏待得不如意,或者別有打算想要另尋門戶。

吃過人參果的他們,能那麽順利就走嗎?

若是換做我,我的做法和豬八戒的想法一樣:唐僧不敢吃,那就送給唐僧的徒弟。

不管怎麽說,這人參果名義上依然是:萬壽山五莊觀鎮元大仙禮敬大唐長老。

老板自己都舍不得喝的限量茅台,它的用處是給老板鋪路,向上發展的。

不管出于什麽原因,只要你喝了,這筆賬就算是被記下了。

和平時期還好,一旦公司有任何波動或者人事關系緊張,你當時喝下去的酒,就是流動的鐵債。

大老板不好意思出面,有的是二把手、小主管、你的直屬領導和人事。

客戶不喝,酒放壞了,表面是浪費,實際算是公事應酬的必要支出。

客戶不喝,你喝了……誰能證明,客戶是真不喝還是客氣推辭了一下,你小子想喝就趁機“侵占公司財産”?

別低估人性的反複,別高估自己的分量。

沒有孫悟空的手段,就別惹潑猴兒的禍端。

——枕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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