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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軍區政委是正軍職,授予少將軍銜,主要負責省軍區的政治工作。而地級市的市委書記是我黨在一個地方的執政代表,對黨委工作負主要責任。
有的網友詢問,省軍區政委與地級市市委書記,哪個職務高?二者職務雖然有軍地之分,不可同日而語,但是有章可循:
一是省軍區政委或與之平級的省軍區司令員,當選省委常委;而地級市市委書記則不能。由此可見,省軍區政委的職務比地級市市委書記高。
二是省軍區政委是我軍高級領導幹部,相當于地方的省部級;而地級市市委書記是正廳級,與部隊的師長和軍分區軍政主官一個級別。顯然,省軍區政委比地級市市委書記的職務高。
三是地級市市委書記一般兼任所在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而理論上,接受省軍區的領導。故而,省軍區政委的職務高于地級市市委書記。
四是省軍區政委退休後,享受省部級待遇;而地級市市委書記退休後,享受正廳級待遇。誰的級別高,一目了然。
當然了,省軍區政委與地級市市委書記,無論哪個職務高,都是祖國和人民的勤務兵,是祖國和人民的公仆。
你一個軍盲是不是在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