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300萬元!福州發布告誡書!

福州日報 2024-03-26 16:00:19
福州向經營者發布告誡書 擾亂價格秩序 可罰300萬元!

關于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爲 提醒告誡書 全文如下 ↓↓ 全市各相關經營者:

最近重要考試和商演活動較密集,疊加清明節的日益臨近,賓館住宿、飯店餐飲等需求量大幅增加,爲營造我市良好的消費環境,規範市場價格秩序,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現對全市各相關經營者提醒告誡如下:

一、 依法經營,嚴格自律

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 明碼標價,誠信經營

各相關經營者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做到價目齊全、真實准確、標識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合理定價,禁止哄擡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三、 令行禁止,違法嚴處

根據《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爲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

溫馨提醒 各相關經營者

各相關經營者要維護和珍惜福州形象,按照本提醒告誡書要求,積極開展自查整改,切實規範價格行爲。

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

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賓館酒店、飯店餐飲、交通運輸、停車場等經營者的價格監督檢查和巡查力度、頻次。對經提醒告誡仍然不整改的經營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從快從嚴從重處罰,並提請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爲,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消費者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相關經營者的價格行爲進行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爲,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撥打“12345”“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來源:福州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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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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