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鮮食用農産品包裝強制性國標今起施行,蔬菜和蛋不超過3層包裝

新京報食物鏈 2024-04-01 20:20:43

新京報訊(記者劉歡)《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生鮮食用農産品》(GB 43284-2023)強制性國家標准自4月1日起施行,明確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産品和蛋等五大類生鮮食用農産品是否過度包裝的技術指標和判定方法。其中,蔬菜和蛋不得超過3層包裝。

該標准由農業農村部組織起草,市場監管總局2023年9月對外發布。具體技術指標包括三方面,一是針對不同類別和不同銷售包裝重量的生鮮食用農産品設置了10%—25%包裝空隙率上限。二是規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過3層包裝,水果、畜禽肉、水産品不超過4層包裝。三是明確生鮮食用農産品包裝成本與銷售價格的比率不超過20%,對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櫻桃、楊梅、枇杷、畜禽肉、水産品和蛋加嚴至不超過15%。標准實施後,生産經營主體應按照該標准要求,對生鮮食用農産品銷售包裝進行合規性設計。

北京首航超市(松榆裏店)部分農産品的包裝。新京報記者 劉歡 攝

4月1日,新京報記者在北京朝陽首航超市松榆裏店、東城區特吉特果蔬市場等地探訪,部分果蔬農産品是散裝塑料袋包裝,部分果蔬是1層包裝,一些精品雞蛋、高端水果禮盒是2—3層包裝,暫未發現超過3層包裝的農産品。部分消費者對散裝塑料袋是否屬于一層包裝存在疑問,還有消費者詢問快遞包裝算不算一層包裝。

市場監管總局在《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生鮮食用農産品》強制性國家標准“十問”中解釋稱,包裝層數的計算過程中,裝入整個生鮮食用農産品的網兜/網套計爲一層;兩種材料疊加、抽屜式組合包裝計爲一層;敞口手提袋不計爲一層;簡單捆紮繩、標簽、標識、貼體包裝、包裝襯墊、隔離物、填充物、緩沖物不計爲一層;緊貼銷售包裝外的熱收縮薄膜不計爲一層。計算時,直接接觸生鮮食用農産品的包裝爲第一層,以此類推,最外層包裝爲第N層,N即爲包裝的層數。

市場監管總局提醒消費者,可以通過“一看、二問、三算”,簡單判斷商品是否屬于過度包裝。“一看”,就是看商品的外包裝是否爲豪華包裝,包裝材料是否屬于昂貴材質;“二問”,就是在不拆開包裝的情況下,問清包裝層數,判斷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類包裝是否超過3層,水果、畜禽肉、水産品類的包裝是否超過了4層;“三算”,就是要測量或估算外包裝的體積,並與允許的最大外包裝體積進行對比,看是否超標。以上三個方面,只要一個不符合要求,就可以初步判定爲不符合標准要求。

編輯 祝鳳岚

校對 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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