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張秀隆被決定逮捕,曆任桂林市長、來賓市委書記等職,被指優親厚友,盲目高額舉債

新黃河 2024-05-08 10:50:42

最高人民檢察院5月8日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張秀隆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秀隆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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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秀隆 資料圖

張秀隆,1958年5月生,湖南懷化人。早年曾在廣西天峨縣農村工作隊工作,1986年開始任廣西河池地委組織部幹部、組織科副科長,地委組織員、組織員辦副主任(副處級)。1992年任廣西河池地委副秘書長,1998年張秀隆任廣西巴馬瑤族自治縣縣委書記,並在兩年後晉升廣西南甯地委副書記。

之後,張秀隆先後擔任崇左市長、桂林市長、來賓市委書記等職,並于2013年開始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

2018年,他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2022年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在南甯召開,會議接受張秀隆辭去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

卸任一年多後,張秀隆被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3年10月21日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張秀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今年4月22日,張秀隆被開除黨籍。

經查,張秀隆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中優親厚友、以權謀私,造成不良影響,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不正確履行職責,盲目高額舉債;將公權力異化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秀隆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秀隆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終止其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編輯:杜亞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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