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幸福娃
林徽因說:“愛沒有什麽值得不值得,只有願不願意,我只想把我所有的好都給你,心甘情願就是最好的答案。”
愛,從來都是雙向奔赴的。無論是男女之愛,還是親情的愛,亦或是友情之愛,都需要雙向奔赴。
徐志摩說著最深情的話,做著最渣的事兒,一邊討厭著妻子,又生了二胎。
其實,林徽因的遇人不淑沒有錯,能做到及時止損選擇了梁思成更是明智的抉擇。
陸小曼找到了愛自己如骨的人沒有選擇珍惜,偏偏選擇了徐志摩,爲愛也好,自私也罷。
可誰又能做到不自私的愛呢?愛沒有值得不值得,只有愛和不愛,有時哪怕知道不值得也依然選擇愛。
一直都覺得值得,唯有心甘情願四個字而已。心決定的東西,用嘴又怎麽能解釋得清楚呢。
有人說林徽因是個幸福的女人,徐志摩有才,哪怕有婚姻,卻惦記她一輩子;梁思成有才,如願陪了她一輩子;金嶽霖也有才,可只能把愛藏在心底,等了她一輩子(終身未娶)。
有些愛都是猶豫在道德邊緣,建立在責任之上的,不要太自私。愛真的不是得到,而是付出,有些人只想要你的好,一點也容不下你的缺陷。
有的人注定是遠遠觀望,靜靜守護,哪怕深深地愛著,懂淺淺的表達就行了。
後來才懂得,賭上余生的前提是真的“愛”,只要那份愛不純粹,怎樣都只有輸。
隨心的愛,不管有沒有在一起,都是美好的。愛一個人不一定是要你做出選擇,放棄誰或又得到誰,也許你的責任和愛不會給同一個人,但是放在心裏的愛,就默默地放著就行。
人,若到了已婚的年紀,未必懂得了愛情,但一定要懂得責任。
其實,愛一個人,就是一個人的事,不賭也沒有輸局可論。愛不需要得到,就簡單的愛就好,既然沒有雙向奔去的愛,那就一個人幸福的默默的愛,有個自己忘我的可愛之人,足矣!
若有幸走到一起,哪怕最後分開了,不論最後生疏成什麽樣子,曾經的好都是真的。真的快樂過,就算終有一散,也別辜負相遇。
心美之人,目光所及一切皆美;情深之人,萬念之處萬象皆深。心有微光,何懼黑暗。
人的這一生不是只有愛情,但愛情,需要天時,地利,人和的促成,缺一不可。